第177章 法人初议(2/2)
此时,地方官员的担忧开始浮现。东京道布政使卫振武欠身道:“陛下,苏侍郎所言‘自愿登记’,于理甚通。然,实务操作,仍有难关。若真推行,即便自愿登记,其‘账目公开、官府有权抽查’之条,如何落实?州县衙门人手本就不足,钱谷刑名已疲于应付。再增此等细务,且涉及查账这等专业之事,恐力有不逮。若强行推行,要么流于形式,要么胥吏借机滋扰,索取贿赂,反生扰民之弊。况且,民间产业虚实,若尽录于官府,恐……恐亦有泄露商机民情之虞。”
新安县令也鼓起勇气补充:“卫大人所言甚是。且各村镇宗族、小本合伙,数量庞杂,若皆来登记备案,光是文书工作,县衙现有吏员便难以承受。登记之后,章程变更、年度概要报备、乃至可能的账目抽查,更是持续之负担。若不加甄别,一概受理,州县恐不堪重负。”
这确实是实际问题。中枢制定政策,往往需考虑地方执行能力。殿内陷入短暂沉思。
大理寺卿张敦仁捻须开口道:“陛下,臣还有一虑。此法若行,恐有人借‘法人’之名,行聚众结社、规避王法之实。譬如,以‘善堂’、‘文社’之名登记,暗中却是党同伐异、议论朝政,甚或藏匿不法。此不得不防。”
这关乎安全与稳定,是更深一层的忧虑。
就在众人各陈利弊,讨论渐入深水区时,一个清朗而坚定的声音响起:
“张大人所虑,正因如此,才更需将其纳入官府登记备案之光明正道,以便监察。”
众人望去,发言者乃是坐在刑部尚书李成钧下首的刑部比部司郎中——轩辕弘。这位靖王世子,此刻神色肃然,继续道:“隐于暗处,方易滋生祸患,勾结不法,朝廷难以察觉。昭于明处,登记在册,有章程可查,有账目可核,其目的、活动、资产皆有一定之规,反而便于朝廷掌握情势,分辨良莠。若其章程所列宗旨、活动范围有不妥之处,备案时便可提前预警、规范;若其后续行为与章程背离,朝廷稽查亦有据可循。两相比较,纳入管理,远胜放任自流。此乃‘以明制暗’,方得长治久安。”
轩辕弘此言,立场鲜明地支持了“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且理由紧扣治安与监察,颇具说服力。不少官员闻言点头。裴烨与李成钧看向这位年轻宗室的目光,也带上一丝讶异与审视。毕竟,靖王轩辕承铮一系,在朝中素来被视为较为保守、倾向官府少管民间事务的一派,轩辕弘此刻的表态,似乎与其父的惯常理念有所不同。
明璃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赏,但未多言,只是将话题引回实务:“卫大人及诸位县令所言执行之难,确是关键。任何善政良法,若无足够人手执行,终成空文。裴相、李尚书、轩辕郎中,对此可有高见?”
裴烨沉吟道:“陛下,若真欲推行此法,并妥善管理,非增加地方吏员,乃至底层官员数量不可。仅靠现有州县班子,绝难胜任。”
李成钧点头:“确需增员。不止为此法,如今朝廷推行的诸多新政,如清田亩、查仓储、兴水利、促工商,哪一样不需要得力官吏下乡落实?基层缺员,早已是掣肘之患。”
轩辕弘则更具体:“据臣粗略估算,若仿照《大夏王朝基本制度规则》中所列员额,将县一级从七品县丞主簿、正八品县尉典史、从八品地方巡检文书吏,以及所有佐杂吏员之数量,翻上一倍,或可初步缓解用人压力。然,这关乎钱粮。”
户部尚书李秉谦立刻接话,语气带着惯有的审慎:“增员必增支。按现行俸禄折算,若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官员及所有吏员数量翻倍,每年新增之财政支出,恐不下七百八十万贯。这尚不包括增建廨署、添置办公物事等一次性开销。如今国库虽较往年宽裕,但北境重建、铁路兴筑、新军编练、民生要务,用钱之处甚多,骤然增加近八百万贯常例支出,压力非小。”
近八百万贯!这个数字让在座不少官员心头一震。大夏岁入虽已过两亿贯,但支出浩繁,每年盈余有限,突然增加近半成的固定人事支出,确需慎重。
明璃却似乎早有考量,平静道:“李尚书所虑甚是,增员确需耗费。然,诸卿亦言,基层官吏不足,已制约诸多国策推行。此非独为‘法人’一法,实为固本培元之举。朕以为,增员之事,可行,但不必求速成。”
她目光扫过众人:“我大夏人口,在休养生息、新政激励之下,逐年增长;国库岁入,随着海贸拓展、工商活跃、田亩清厘,亦稳步提升。既如此,基层官吏之增设,亦可与人口、财力增长相匹配,循序渐进。例如,以七年至十年为期,逐步实现县一级相关官员、吏员数量翻倍之目标。每年新增支出,分摊至各年,压力便缓和许多。具体增添员额节奏,可由户部会同吏部,根据各省道实际情况及财政增长预估,制定逐年计划,报内阁核准。”
这个“缓步增加,分期完成”的思路,既承认了增员的必要性,又考虑了财政的承受力,还给了灵活调整的空间,显得务实而富有弹性。李秉谦眉头稍展,拱手道:“陛下圣断。若分期实施,逐年规划,户部当可尽力筹措协调。”
实务操作与财政负担的难题似乎找到了一个折中出路,殿内气氛为之一松。
明璃见主要争议点已讨论得七七八八,便做最后总结,定下调子:“今日所议,‘法人’入律,规范公产,上利国库清明,中保世家和睦,下护小民善举,更能使商事活动有章可循,纠纷得减,实为彰显朝廷教化、巩固邦本之大仁政。细节可商榷,原则当确立。”
她语气转为决断:“具体而言,朕意已决:第一,官府直接经营的产业,如大型官仓、官营工坊,以及规模较大的慈善、公益、宗教机构,朕意,暂定资产价值一万贯为下限,强制登记为法人,依律管理。第二,大型合伙商业组织、跨州的商会、行会等,暂定资产价值十万贯为下限,亦强制登记。第三,其余组织,包括宗族产业、小型善堂、地方性小商会、普通合伙商号等,实行自愿登记。但为节约初期的行政成本,避免过于琐碎,自愿登记可设置资产下限,朕看草案中所提五千贯,暂可为准,日后可视情况调整。”
“至于登记具体方式、章程标准范本、备案流程、登记费用额度、账目抽查细则、违规罚则等,”明璃看向刑部、户部及大理寺的官员,“由户部牵头,会同刑部、大理寺,并咨询地方官署意见,在一个月内,研议出细化条款,拟成正式律法草案,报内阁审议。”
“臣等遵旨!”被点到的几位大臣齐声应道。
“今日便议到此,诸卿且退,各自斟酌。”明璃摆手。
“臣等告退。”众人起身,行礼,依次退出弘文馆。那些地方官员走出殿门时,不少人悄悄舒了一口长气,但眼神中已少了许多初来时的惶恐,多了几分参与重大国策讨论后的沉思与凝重。
很快,殿内只剩下明璃与沈清韵二人。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格,在光洁的金砖地上投下长长的光影。
沈清韵走到明璃身侧,看着她略显疲惫却目光湛然的侧脸,微微一笑,低声道:“这步棋,走得比预想顺利。”
明璃抬手轻按太阳穴,也露出一丝笑意,声音同样压低:“裴相、李尚书他们,终究是识大体、顾家族的。以‘缓解世家内斗、保全祖宗基业’为切入点,他们便难以旗帜鲜明地反对。苏月那‘自愿登记’的提法,更是递了个巧妙的台阶。轩辕弘……”
她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深思:“倒是出乎意料。他那番‘以明制暗’的说辞,不仅有力,而且将他父亲那边可能的反对声音也提前堵了一半。靖王世子表态支持,底下那些观望的宗室、勋贵,就要多掂量掂量了。”
沈清韵点头:“地方官担心的实务困难,也是实情。你提出分期增员,算是解了扣。不过,七八年时间实现基层官吏翻倍,决心不小。”
“不得不为。”明璃叹道,“正如他们所言,何止‘法人’一事?清田、治水、兴商、乃至推广新农具、新作物,哪一样不要人下去落实?朝廷的意志,最终要靠这些杂吏去触及乡野阡陌。无人可用,再好的政令也是空中楼阁。这事,迟早要做。”
她看向沈清韵,目光变得深邃:“清韵,今日殿上所论,皆是明面上的理由——化解矛盾、遏制腐败、规范商事。但你我皆知,此举真正要‘暗度陈仓’的,远不止此。”
沈清韵会意,接口道:“自然。清晰的法人与公私财产分隔,是基石。有了这块基石,才能鼓励更多民间资本,放心地组建起稳定、长期的投资实体,不必过分担忧因个人变故而导致商业组织瓦解。财产独立、章程备案、账目可查,这些都会极大增强商业组织的信誉和持久力。”
她眼中闪烁着理想的光芒:“而这一切,都是在为未来更关键的一步铺路——‘有限责任’。当人们习惯于法人的独立财产和责任承担后,引入‘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概念,阻力就会小很多。届时,真正的‘股份公司’便能破土而出。可以将庞大的资本需求,分解为无数小份,向更广泛的投资者募集,用于兴办单个家族或合伙难以承担的大型工程、远洋船队、矿业开采……那才是真正彻底激活民间海量资本,让财富如活水般奔流不息的关键。今日之‘法人’初议,实乃埋下他日经济井喷之引信。”
明璃微微颔首,望着窗外渐沉的暮色,语气带着不容动摇的坚定:“路要一步一步走。今日能定下‘法人’之基,已属不易。后续细化、推行,必有反复,必有阻力。但方向既明,便当持之以恒。让律法为商业护航,让资本为国家造血,这条路,朕走定了。”
夕阳最后一抹金辉掠过她的龙袍,映出一圈淡淡的光晕。一场关于帝国未来经济与法律根基的深远变革,就在这个春日下午,于这皇宫一隅,悄然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