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秀乐禁上天(83)(1/1)
孙以楷主编的《道家与华夏哲学·汉代卷》一书则针对《淮南子》之“道”指出:“道是无所不在的,它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道无所不能,宇宙间万事万物,无论多么巨大和微小,不管是有生命还是没有生命的,都是由道化生的;道处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之中,它是由自身内部阴阳二气矛盾作用而推动的;道是构成宇宙的物质实体,却又没有形象,但又主导万物。”
道既作为万物的本原也作为万物本体而存在。在宇宙生存论上,万物由道而生,同时道也作为万物的规定性而存在,表现为万事万物运行的自然规律。郭象注解《庄子》指出:“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道生万物而赋予了万物各自之性,万物的自身之性既是其本身之所以然的原因,同时也是道的一种物的表现。
在这种宇宙生存论的基础上,《淮南子》继承了《庄子》的道物关系论,提出因势的思想。《庄子·齐物论》云:“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比之谓物化。”《庄子》既看到物作为道的展开所具有的一种道性上的同,同时也看到万物虽然秉持了道不为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性而统归于道的最高规则之下,但在具体的展开上却也具有各自不可混淆的独特性与独立性。正是这种同中的不同,给纷繁的世间以可能,也为万种不同间的和谐提供了依据。与《庄子》更多的停留于对道物关系本身的探讨而提出“道通为一”的理论不同,《淮南子》则将这种关系更多的运用到对实物操作层面的指导之上,亦即《淮南子》的因势思想。
《原道训》云:“夫萍树根于水,木树根于土,鸟排虚而飞,兽跖实而走,蛟龙水居,虎豹山处,天地之性也。两木相摩而然,金火相守而流,员者常转,窾者主浮,自然之势也。”作为“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道的至高性显然是不变的,这也就意味着秉承道而来的物的自然之性同样也具有着不为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实在性。物的属性既然是客观实在的,那么违背物的自然之性的行为,也就无疑的导向错误,因此《淮南子》认为人作为物,生活在万物之间,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把握万物的自然之性,顺从万物的自然之势而行为,如此方能做到物我不伤。亦即《本经训》所云:“随自然之性而缘不得已之化,洞然无为而天下自和,辵然无欲而民自朴,无祥而民不夭,不忿争而养足,兼包海内,泽及后世,不知为之谁何。”只有体察万物自然之属性,遵循万物独特的自然之势,在万物的道性下,做到不违背道的规定,在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不逆反物的必然性,才能“洞然无为而天下自和”。
《淮南子》中的自然之势有两种不同的区分:一是作为道生物与道成物指导性原则的道势;二是万物本身源于道所秉持的自身之属性与必然性之物势。
首先是道势。在作为规定性、主导性存在的道层面上,道下贯到物,不代表道就完全归于物,万物而万殊,是道赋予了物这样的独特性,故每一物性都可称作是道性的一种,但所有的物性相加却并不等于完整的道。道虽“生万物而不有,成化像而弗宰”,并不实际具体地规定物的发展过程,却并不代表万物之外就是无道的,万物的发展就是肆意的。《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长短相济,有无相生,物与物间的相縻与物自身的发展一样贯彻着不移的道性,受着道指导性的约束,在物性与物性的相互作用下达到“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恬愉无矜而得于和,有万不同而便于性”,这也是《淮南子》所追求的至高道境。
其次是物势。物势同样分作两种:物个体本身所具有的较稳定之物势与物交縻所形成的随物态不断变化的较短暂之势。《原道训》云:“山以之高,渊以之深,兽以之走,鸟以之飞,日月以之明,星历以之行,麟以之游,凤以之翔。泰古二皇,得道之柄,立于中央。神与化游,以抚四方。”山以势高,渊以势深,兽以之走,鸟以之飞;若以山为之低,渊以之高,则鸟至山前而头破,兽临渊而碎骨,此不知他物之性;若兽以走为飞,鸟以飞为走,则兽临渊而不知避,鸟至山前而无路,此不知自性。故得道柄者,知它性以避,知自性以顺。所谓自性,因在《淮南子》中“人”作为人所关注的一切活动之主体,故自性更多称之为人性。所谓它性则有个体之性与物态之性的分别。个性即单个物源于道的自身独特之规定性与本性包括人性;物态之性则是个体之物相交縻,在道至高的指导原则下,物性与物性相合和所产生的一种随物态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虽短暂却客观不移之性。
在《淮南子》看来,天地有势,势相转运,万物成化,道的变化在天地的范围内表现为万物相互间的运转变化,阴阳二气的相縻以万物分和的运化周转作为形式而呈现。因循自然之势,也就是遵循天地之道。因而在道的实体层面,物的分和就是道运化的过程,道的客观必然性也就同时呈现在物不断的分和变化之中。只有清晰分辨这源自道的万物之性,才能在万物的不断变化之中顺万物而达道体,体道而识物性,达因势的第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