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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 律师函:合规战的开庭前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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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的雨停了两天,空气却更闷。工地入口的公示栏被人换了位置,从正门右侧挪到更显眼的左侧。新贴上去的《材料替代备案栏》还带着胶水味,编号从FS-SD-ALT-0001往下排,像一串把人心安住的钉子。

但钉子钉得越深,对手越不会只用嘴。

上午九点,刘曼抱着一摞快递走进办公室,脸色比纸还白:“林总,协会寄来的——律师函。”

信封是牛皮纸,封口处贴着黑色封条,右下角盖着“佛山某某律师事务所”的钢印。刘曼把它放到桌上,像放一块冷铁。

林远没急着拆。他先看封面抬头:“佛山建筑产业协会”,落款日期是昨天,刚好是协会开发布会的第二天。

陈毅在旁边嘀咕:“先舆论,再律师函,下一步就是申请保全,把我们接口封了。”

林远点了点桌面:“他们终于从‘行业惯例’转到‘合规语言’了。好事。”

“好事?”刘曼忍不住抬头。

“合规语言意味着必须可对照、可举证、可复现。”林远把封条撕开,抽出函件,快速扫过关键段落——

指称省版平台“未经协会认证擅自采集工程数据”,构成“扰乱市场秩序”;

指称“证据包服务包”为“变相认证与收费”;

要求“立即停止在佛山范围内推广、停止对外展示备案栏与节点数据”;

要求在三日内“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行为保全。

最后一段尤其刺眼:“贵方公开展示‘拒绝说明模板’与‘替代备案’行为,涉嫌诱导监理单位违背行业规范。”

陈毅冷笑:“诱导?他们是把‘写理由’说成犯罪。”

林远把函件放平,语气平静得像在点名:“刘曼,把我们所有公开页面的版本号、变更单、FAQ输出一份存证件。陈毅,把异常访问日志按来源段整理。小陈,联系梁经理,让他把总部法务也拉进来——他们今天会最慌。”

刘曼咬唇:“我们怎么回?网上回应?还是直接怼回去?”

“回函。”林远说,“只回规则,不回情绪。”

他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下回复结构,像写一份审计底稿:

1)你指控的具体条目是什么?请逐条列明;

2)你所称“未经认证采集数据”的法律依据、合同依据、监管依据是什么?

3)你所称“变相认证收费”的事实依据是什么?请给出复现路径;

4)你要求停止展示的具体页面与字段是什么?是否涉及公共信息?

5)如申请行为保全,请说明保全范围、影响评估与替代措施;

6)我们已建立“第三方旁听+抽检复现”机制,欢迎你在合法取证框架内参与旁听;

7)若无法提供上述依据,将把律师函作为“不正当竞争线索材料”一并提交市场监管受理。

刘曼看着那一条条,忽然懂了:“你是要把律师函也变成……材料。”

“对。”林远点头,“他们擅长用‘恐吓’让人退。我们擅长用‘程序’让恐吓成本变贵。”

十点半,梁经理打来电话,声音明显带着急火:“林总,我们总部法务说协会要告,最好先别刺激,先把试点停了,免得银行也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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