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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史诗巨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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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84年,北宋元丰七年,《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终成于洛阳独乐园。司马光焚香肃拜,手抚青简,自谓“臣之精力,尽于此书”。然而,这句沉甸甸的结语,并非句点,而是一道幽微的裂隙——它悄然划开了中国史学史上最恢弘的“完成式”表象,暴露出其下绵延千年的未解之谜:那些被刻意省略的墨痕、被反复删改的异文、被集体缄默的注脚、被制度性遮蔽的编纂逻辑,以及在“以史为鉴”宏大叙事之下,始终未能被彻底照亮的历史褶皱。这些谜题并非源于史料佚失或考据疏漏,而恰恰生成于《资治通鉴》自身严密的编纂机制内部:它是高度自觉的史学工程,亦是精密运作的意识形态装置;它宣称“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却在筛选、剪裁、转述、评断的每一环节,埋设了无法被单一解释所消解的歧义性节点。本文不拟重复旧籍考订之功,亦不陷于琐碎异文校雠,而是以文本考古学与知识社会学为双棱镜,系统梳理《资治通鉴》中七类具有结构性意义的“未解之谜”。它们彼此勾连,构成一个隐性的阐释网络——既指向宋代史学认识论的内在张力,亦折射出传统史家在“直书”与“曲笔”、“实录”与“垂训”、“君权”与“道统”之间永难弥合的实践困境。此七重谜题,非史之残缺,实乃史之深邃;非编纂之疏漏,恰为思想之刻痕。

一、卷首玄机:为何将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定为全书绝对起点?——一个被神圣化的断裂点

《资治通鉴》开篇即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司马光不惜以近八百字长论驳斥此事,痛陈“三卿分晋”乃“天下大乱之始”,“名分”崩解导致“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进而“自大夫出”,终至“陪臣执国命”。此论气势磅礴,然其史学选择本身即构成第一重谜题:为何不溯及更早的平王东迁(前770年)?为何不取孔子作《春秋》所尊之鲁隐公元年(前722年)?甚至为何不从更具制度连续性的战国七雄并立之始(如前359年商鞅变法)切入?

细勘全书结构,答案浮现于一种“逆向奠基术”:司马光并非在记录历史起点,而是在锻造一个道德—政治秩序的“零时刻”。前403年,周天子正式册封三家为侯,等于以最高礼法权威,亲手签署旧秩序的死刑判决书。这一行为,比任何军事割据都更具象征暴烈性——它表明,维系宗法等级制的最后神圣契约,已被握有实权者主动撕毁,且获得名义上的“合法化”。故此年非史实之始,而是“名分溃决”的仪式性临界点。然谜底深藏于操作层面:司马光团队实际掌握的战国早期史料远较后世丰富,如《竹书纪年》残本、《世本》辑佚、诸子引述之古史片段,均含大量前403年史事。但《通鉴》对此前二百余年晋国卿族斗争(如赵盾弑君、栾盈之乱)、列国政体嬗变(如齐田氏代齐的渐进过程)几乎全部略而不书,仅以“晋自是而政出多门”一笔带过。这种“战略性失明”,使前403年成为一道人为凿就的深渊断崖。后世学者屡疑:是否因司马光欲强化“名分”不可僭越之绝对性,故必须将崩塌时刻压缩为单点爆破,从而回避对权力转移长期性、复杂性、乃至某种历史合理性的探讨?此谜至今无解,却揭示出《通鉴》史观的核心悖论——它以“鉴”为名,却将历史中最需被鉴察的漫长过渡期,主动抹除为一片空白的镜面。

二、隐形作者群:刘攽、刘恕、范祖禹等“协修”究竟贡献几何?——被署名制度遮蔽的集体智识图谱

《资治通鉴》卷首明确列出“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助手”,然全书无一处标注具体段落归属。司马光《进书表》称:“臣既无他技,惟读书着文为务……凡十九年,起寒暑,不敢一日废业。”此说塑造了“一人独撰”的崇高形象。然考诸《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及诸家笔记,协修团队实为深度嵌入的“文本引擎”:刘恕精于魏晋南北朝史,曾携《十国纪年》手稿赴洛,其对五代十国史料的爬梳直接催生《通鉴》后四十余卷;刘攽长于汉史,所撰《东汉刊误》《汉书刊误》成为《通鉴》两汉部分的基石;范祖禹则主攻唐史,其《唐鉴》十二卷实为《通鉴》唐纪的雏形与思想蓝本。

谜题在于:当同一事件在不同协修者笔下呈现迥异史识时,如何统一?以“安史之乱”为例,刘恕倾向强调玄宗晚年昏聩与制度积弊,范祖禹则更重藩镇体制的结构性缺陷,而司马光最终定稿却突出杨国忠专权与哥舒翰兵败的偶然性连锁。现存《通鉴》胡三省注中,偶见“刘道原(恕)云”“范淳夫(祖禹)以为”等引述,但皆为事后追记,非原始编纂痕迹。更关键的是,协修者个人着作中大量与《通鉴》相左的史论(如刘恕《五代史记》批评后唐庄宗“好俳优而荒政事”,《通鉴》却淡化此点),在成书过程中如何被消音或转化?近年出土的司马光《历年图》残卷显示,其初稿时间线与今本差异显着,而刘恕批注“此系误采《开元录》,当据《唐历》正之”赫然在侧。这暗示着:所谓“司马光裁定”,实为一场持续十九年的、充满张力的思想协商。协修者不仅是资料员,更是平行史观的携带者。他们的思想如何被吸纳、折冲、覆盖,构成第二重深层谜题——它关乎我们能否真正理解《通鉴》不是一人之史,而是一个士大夫精英集团在北宋中期政治语境中,共同锻造的历史共识模型。署名制度的单极化,恰是这一共识得以成立的前提,亦是其最坚固的迷雾屏障。

三、删削的暴力:为何系统性剔除《史记》《汉书》中所有神异记载与灾异祥瑞?——理性主义面具下的价值审判

《通鉴》凡例明言:“诸子百家,语多诡诞,今并不录。”然细核其对前四史的处理,发现一种高度选择性的“祛魅”:《史记·高祖本纪》中“赤帝子斩白蛇”、刘邦母梦龙交感而孕等神迹,《汉书·五行志》所载日食、地震、蝗灾与政治得失的严丝合缝对应,悉数被删除;《后汉书》中光武帝“赤伏符”谶纬、窦宪燕然山勒石时“有白雀栖其上”的祥瑞,亦杳然无踪。表面看,此举彰显司马光“黜虚崇实”的史学革新精神。

然谜题陡现:为何对同样载于正史的“人事性异象”却网开一面?如《通鉴》卷一百八十七详录隋炀帝游江都时,“荧惑守心”天象引发朝野恐慌,并借术士之口预言“帝星黯淡”,继而铺陈炀帝强令术士改报“吉兆”的专横。此处天象非被删除,反被强化为人性堕落的镜像。再如卷二百三十八记唐宪宗服丹药致暴躁,“疽发于背”,胡三省注特引《旧唐书》“上饵金丹,性加躁急”,《通鉴》虽未直书“丹药致死”,却以“疽发”细节暗示因果。可见,《通鉴》的删削绝非机械去神,而是一套精密的价值过滤器:凡服务于“君权神授”“天人感应”官方神学体系的祥瑞灾异,一律清除;凡能揭露君主私德败坏、暴露权力非理性本质的“异象”,则保留甚至放大。此即第三重谜题——《通鉴》的“理性主义”,实为一种高度政治化的理性:它不否定超自然存在本身,而只否定其被权力收编、用以粉饰统治合法性的功能。当“荧惑守心”成为批判暴君的武器,它便获得史学豁免权;当“赤帝子斩蛇”成为legitiizgyth(合法性神话),它便遭史笔诛戮。这种选择性祛魅,比全盘迷信更耐人寻味,它暴露了宋代新儒学史家在挣脱汉唐经学桎梏时,所构建的另一种更为隐蔽的意识形态霸权。

四、沉默的女性:为何《通鉴》中几无独立女性传记,且对重大女性政治行动刻意降格处理?——父权史学的结构性失语

《通鉴》全书,女性仅作为男性亲属(妻、母、女、姊)或政治附庸(宠妃、佞幸之妇)出现。武则天称帝这一中国史上空前绝后的女性主权实践,在《通鉴》中被压缩为“则天顺圣皇后”一名,其登基诏书、改制举措、酷吏政治、文化政策等核心内容,均被稀释为“任用酷吏”“大兴土木”“崇信佛教”等道德化标签。更令人费解的是,对影响深远的“韦后之乱”与“太平公主政争”,《通鉴》竟将核心决策过程完全归因于男性宰相(如宗楚客、窦怀贞)与禁军将领(如李多祚),韦后与太平公主的密谋、指令、政治联盟网络,全部隐没于“后与上官昭容谋”“公主阴结羽林军”的模糊表述中。

此非史料匮乏所致。《旧唐书》《新唐书》《唐会要》及敦煌文书P.2567《唐六典》残卷,均详载韦后临朝称制、颁布敕令、掌控禁军的具体史实;《通鉴考异》亦承认“《实录》《国史》载公主与崔湜等议废立甚详”。谜题核心在于:为何司马光团队拥有充分史料,却坚持采用一种“去主体化”的叙述策略?答案潜藏于《通鉴》的“鉴戒”逻辑深处。司马光视女性干政为“阴阳倒置”的宇宙失序,其危害性远超一般权臣。故为强化警示效果,必须将女性政治行为“去能动化”——她们不能是理性的决策者,只能是被欲望驱使的失德者;不能是制度的操控者,只能是男性的腐蚀剂。于是,武则天的“建言十二事”被忽略,其主持编纂《臣轨》《百僚新诫》的政治教化工程被抹去;韦后废太子、立少帝的完整政变流程被简化为“矫诏”二字。这种系统性失语,构成第四重谜题:它揭示《通鉴》的史学客观性神话,实建立在对特定历史主体(女性)的结构性排斥之上。当“以史为鉴”的镜子只映照男性政治世界时,那镜面本身,已是被精心打磨过的性别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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