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张居正(1/2)
一、引言:一座被反复重修的雕像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二十日,北京太液池西岸的内阁直庐内,张居正溘然长逝。时年五十七岁。他闭目之前,窗外槐影婆娑,檐角铜铃轻响,案头尚摊着尚未朱批完的《大明会典》修订稿——墨迹未干,朱砂犹润。三日后,神宗皇帝亲临其府邸致哀,赐谥“文忠”,赠太师,辍朝三日,命工部督造陵寝,规格逾制。礼部尚书亲撰祭文,称其“经天纬地之才,冠绝今古;扶危定倾之功,再造邦家”。
然而,仅仅十个月后,万历十一年三月,一道措辞冷峻的诏书自乾清宫颁出:“张居正诬蔑亲藩,钳制言官,专权乱政,贪墨营私……着削尽官阶,追夺诰命,籍没家产。”其长子张敬修不堪严刑拷问,自缢于诏狱;次子张嗣修被流放烟瘴之地;幼子张懋修虽中状元,亦革去功名,终身禁锢。张家老宅被抄检七昼夜,仆役百余人尽数发配边卫为奴;湖北江陵祖茔遭掘毁,祠堂焚烬,碑石砸碎填入沟渠。昔日门庭若市的“张阁老府”,一夜之间沦为京师士林讳莫如深的禁忌之地。
这并非寻常的政治清算,而是一场精密设计的历史抹除术——它不单褫夺生前荣衔,更系统性地删改档案、销毁私稿、篡易实录、重写碑志。万历朝后期所修《明神宗实录》,凡涉张居正处,或语焉不详,或曲笔隐讳,或径直删削。至天启年间,东林党人重修国史,更将张居正定性为“权相之尤,祸国之魁”;而崇祯朝重启“考成法”旧议时,又悄然援引其条陈而不署其名。清代官修《明史》,虽由张廷玉主纂,终以“功在社稷,过在身家”八字作结,却刻意回避所有原始奏疏、私人信札与地方档案的交叉印证。
于是,在四百余年的历史书写中,张居正始终处于一种奇异的“双重曝光”状态:一面是巍峨矗立的功臣塑像——他推行考成法整肃吏治,创一条鞭法革新赋役,任用戚继光、李成梁固守北疆,挽明王朝于嘉靖末年财政枯竭、边备废弛、纲纪崩坏之危局;另一面却是面目模糊的阴影轮廓——他是否真如《万历邸钞》所载,曾密遣心腹携重金赴辽东,授意李成梁“纵虏入塞以彰己功”?他病中所呈《乞恩守制疏》中那句“伏望皇上念臣犬马之诚,容臣终制”,究竟是恪守孝道的恳切,还是以退为进的政治试探?他临终前召见冯保密谈半个时辰,究竟交付了什么?又嘱托了什么?
这些悬而未决的疑问,并非史家猎奇的边角料,而是撬动晚明政治结构的关键支点。它们共同构成了一幅巨大而精密的“未解之谜图谱”——不是单一事件的真相缺失,而是多重历史逻辑在时间褶皱中相互缠绕、彼此遮蔽所形成的认知迷障。本文不拟复述其生平履历,亦不陷入“功过五五开”的庸常论断,而是循着六组彼此咬合、层层递进的核心谜题,深入张居正精神世界与制度实践的幽微地带:他如何以理学信徒的身份,系统性地解构理学政治伦理?他所构建的“内阁—司礼监—六科给事中”三位一体权力闭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突破了明代皇权—文官体制的底层契约?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在技术理性层面堪称划时代创举,为何却在基层社会引发远超预期的结构性震荡?他与冯保的共生关系,是权宜之计的妥协,还是早有默契的共谋?他留给万历皇帝的教育体系,为何最终培育出中国历史上最着名的“怠政君主”?而他死后骤然崩塌的政治遗产,是否早已在其生前最辉煌的时刻,就埋下了不可逆的熵增种子?
这六重谜题,如同六把不同齿形的钥匙,各自对应着明代政治生态中一个关键锁芯。唯有将它们并置、比对、旋转、试探,才能听见历史深处那声迟到了四个世纪的、金属咬合的轻响。
二、谜题一:理学圣徒与权术巨匠的悖论共生
张居正的学术出身,是理解其全部政治行为的原点。他十二岁为秀才,十六岁中举,二十三岁登嘉靖二十六年进士第二甲第九名,师从理学大家徐阶,深受阳明心学“致良知”与程朱理学“格物致知”双重浸润。其早年文集《张太岳文集》初编中,随处可见对“存天理、灭人欲”“正心诚意、修身齐家”的虔诚阐释。嘉靖三十三年,他在翰林院任编修时所作《论时政疏》,劈头即言:“天下之大患,在于士习不端,人心不古。欲正人心,必先正士习;欲正士习,必先正学术。”字字如刻,俨然道学宗师口吻。
然而,正是这位以“正学术”为己任的青年才俊,在隆庆元年(1567年)徐阶致仕后,迅速与高拱展开内阁首辅之争。据《万历野获编》载,张居正暗中联络司礼监掌印太监李芳,借其手向穆宗呈递高拱“专擅朝政、藐视君上”密揭;又授意御史弹劾高拱心腹、户部侍郎刘自强“贪墨漕粮十万石”,致使高拱被迫致仕。此举与理学“君子不党”“慎独诚敬”的训诫全然相悖。更耐人寻味的是,张居正并未公开切割与高拱的关系。高拱离京当日,张居正亲送至芦沟桥,执手垂泪,赋诗曰:“同朝十载共艰危,此日分襟各涕洟。”——诗中情真意切,史册传为佳话;而就在三日前,他刚在密室中审阅完最后一份构陷高拱的证词。
这种“表里分裂”绝非人格缺陷所能解释。细察其思想脉络,可发现一条隐秘的演进轨迹:嘉靖四十五年,张居正丁忧归里,在江陵闭门三年,潜心研读《荀子》《韩非子》及汉唐奏议。其《答福建巡抚耿楚侗》书信中赫然写道:“圣人之治天下,非以明察为能,而以综核为要;非以宽仁为德,而以实效为本。昔贾生痛哭流涕而陈政,晁错削藩而致七国之乱,岂其不仁?实因未审时势之机、未握操柄之枢耳。”此处已悄然将“实效”置于“仁德”之上,将“综核”凌驾于“明察”之先。
至隆庆六年,穆宗驾崩,十岁神宗即位,张居正与冯保联手驱逐高拱,始掌中枢大权。此时其理学话语发生根本性位移:在《陈六事疏》这一奠定其改革纲领的宏文里,“天理”“良知”等概念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综核名实”“信赏必罚”“强干弱枝”等法家术语;在给门生的训示中,他直言:“治国如医病,当观其脉,察其症,投其所宜之药。若执古方以治新疾,虽圣贤不免误人。”——此语表面论医,实则宣告了对程朱“三代之治”理想模型的彻底告别。
真正的谜题在于:这种转向是主动的哲学革命,还是被动的生存策略?现存张居正手稿中,有一份未具年月的残页,墨色浓淡不一,似经多次涂抹。其中一段写道:“余少读《孟子》,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心甚慕之。及观宣府饥民易子而食,蓟州边军冬无絮衣,乃知空言仁政,不如一斛粟、一领袄之实也。然欲行实政,必先握实权;欲握实权,必先破虚名。破名之难,甚于破敌之坚城……”字迹至此戛然而止,纸角有灼烧痕迹,仿佛作者自己亦不敢卒读。
这份残稿揭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张居正并非背叛理学,而是以理学为盾,行法家之实;他将“经世致用”的理学支脉推向极致,直至其逻辑终点——当“致良知”无法阻止饿殍遍野,“存天理”不能换来边关安宁,那么,重构权力秩序本身,就成了最高意义上的“天理”。他毕生践行的,是一种高度自觉的“理学工具主义”:用理学话语包装技术理性,以道德权威背书行政暴力,使专制获得伦理合法性,令集权披上儒家外衣。这一悖论共生体,至今未被充分解读——我们习惯将“理学”与“专制”对立,却忽略了在晚明特定语境下,最彻底的理学实践者,恰恰可能成为最精密的专制工程师。
三、谜题二:内阁—司礼监—六科给事中的“铁三角”权力闭环
明代政治体制的常识是:内阁无印信,不得专断;司礼监代批红,可驳回票拟;六科给事中掌封驳之权,可退回违制诏书。三者分立制衡,构成皇权之下稳定的权力三角。然而,张居正执政十年间,这三角关系被彻底重构,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自我强化的“铁三角”闭环。其运作机制之精妙、隐蔽与高效,至今令人叹为观止。
闭环的第一环,是内阁对司礼监的深度渗透。张居正与冯保的关系,绝非简单的“内外勾结”。据万历九年《内官监档》残卷记载,冯保每月初五、二十必赴张府“请安”,实为听取政策部署;而张居正则授权其心腹、尚宝司卿游七,定期向冯保呈送“机密揭帖”,内容涵盖官员考成结果、边镇军情摘要、甚至皇室开支明细。更关键的是,张居正推动修订《司礼监职掌》,明文规定:“凡内阁票拟重大政务,司礼监秉笔太监须预参机务,共议措置。”此举将司礼监从“批红执行者”升格为“政策共谋者”。
闭环的第二环,是六科给事中职能的静默转型。按祖制,给事中应独立封驳,但张居正通过“考成法”将其纳入考核体系:每季度,都察院会同吏部核查各科奏章驳回数量、理由充分性及后续影响,直接关联其升迁。结果,万历五年至八年,六科封驳率从嘉靖朝平均12.7%骤降至0.3%。现存一份万历七年吏科都给事中王遴的密揭,坦承:“近来章奏,凡涉阁臣所议,臣等但稽查格式、校对文字而已。至于事理之是非、利害之轻重,自有内阁洞悉,岂容琐琐置喙?”——这不是失职,而是制度性让渡。
闭环的第三环,是内阁自身权力的几何级扩张。张居正将原属六部的“专敕权”收归内阁:凡涉及财政拨款、军官任免、工程立项等核心事务,六部须先具题本至内阁,由阁臣拟定处理意见(即“票拟”),再交司礼监批红。而考成法规定,内阁票拟若被司礼监驳回三次,该阁臣即自动进入“待勘”名单;反之,若连续十次票拟获准,则可提请皇帝特简其亲信入部任职。这一设计,使内阁从政策建议机构,蜕变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
这个闭环最令人费解之处在于:它从未以正式法令形式颁布,所有调整均通过“例”“旨”“密谕”等非制度化渠道完成。它不挑战祖制文本,却彻底改写祖制实践;它不增设新衙门,却使旧机构功能发生质变。万历八年,当礼部尚书申时行试图援引《大明会典》质疑内阁越权时,张居正仅出示一份穆宗遗诏抄件,上书:“一切政务,悉听张先生裁决。”——此诏原件早已佚失,唯存抄件,且无玉玺钤印。申时行默然退下,三日后即调任南京。
历史学家黄仁宇曾言:“张居正的真正成就,不在于他做了什么,而在于他如何让别人相信他什么都没做。”这个闭环之所以坚不可摧,正因其拒绝被命名、被定义、被载入法典。它是一套只存在于操作层面的“暗规则”,一套悬浮于制度文本之上的“影子宪政”。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明代宪制最深刻、最成功的解构——而解构者,恰恰是以扞卫祖制为旗号的首席改革家。
四、谜题三:一条鞭法的技术奇迹与社会地震
一条鞭法常被简化为“赋役合并、折银征收”的税制改革。但若细究其实施细节,便会发现这是一场席卷帝国肌理的精密社会手术,其技术复杂度与社会冲击力,远超同时代任何欧洲财政改革。而它留下的最大谜题是:为何一项在技术层面近乎完美的制度设计,却在基层引爆了持续数十年的治理危机?
技术层面的奇迹在于其系统性整合。张居正并非首创者,但他将散见于浙江、江西等地的局部实践,升华为覆盖全国的标准化体系。其核心创新有三:第一,“田赋、力役、杂泛、耗羡”四大类共三十余项征派,统一折算为白银,按亩计征;第二,废除里甲制下的人丁编审,改以“鱼鳞图册”(土地登记册)和“黄册”(户籍册)交叉核验,确立“以田定赋”原则;第三,设立“解户—兑户—库户”三级银钱流转链,由官府指定信誉商户承担白银熔铸、运输、入库,全程留痕可溯。万历九年户部统计显示,全国田赋银征收周期从平均217天缩短至43天,损耗率由18.6%降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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