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试行推广土地清丈办法(2/2)
袁世凯深以为然:“法制不立,政令难通。此事确须抓紧。”
“可令法制局(或即将成立的法典编纂会)将此列为优先议题,广泛参照东西各国最新土地法,并兼顾我国民情习俗,尽快起草上述法律草案。”
“起草时,可咨询赵秉文等实务官员意见。法律颁布,需有权威,施行细则亦需周详。此事由你督办。”
四、关于处理皇室及贵族旗人田产
这是最敏感、也最棘手的一项。
报告建议“推动国有化或社会化处置”,并提出赎买、债券置换、划拨公益等多种方式。
袁世凯目光锐利:“前清皇室、宗室、八旗,在直隶尤其是京津,田产甚巨,且多有不纳粮之特权。此前清丈,已借醇亲王等配合之机,厘清不少。然产权仍在彼手。如何‘处置’,方能既收其实利,又免物议,不至激变?”
梁士诒字斟句酌:“此事需刚柔并济,分步实施。对于已清丈明确、且醇亲王等已表配合之皇庄、王府田产,可先行接洽,商讨‘赎买’事宜。”
“价格可略优,以示民国优待前朝;付款方式可多样,如部分现金、部分发行‘整理土地债券’,分期偿付,减轻国库压力。”
“对于普通旗人土地,可区分‘旗地’与‘民地’,承认其合法私有产权,但必须与民地一体纳粮当差,取消特权。对于部分地处要冲或面积巨大者,亦可商酌置换或部分征收,用于实业、筑路等公益。”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更关键者,可借此进一步分化清室残余势力。对配合者,优给条件;对顽固者,则依法施压,或揭露其以往管理腐败、侵吞公产等事。”
“总之,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政治手腕为辅,目标是逐步消化,而非强力剥夺,避免授人以‘迫害前朝’之口实。”
居仁堂书房内,袁世凯与梁士诒对坐,面前摊开的已不仅是赵秉文的天津报告,更有一幅粗略的全国分省地图。
方才关于天津后续处置的详细方案已大致敲定,此刻,他们的思绪已飞越津门,投向更广阔的疆域。
袁世凯用一枚红铅笔,轻轻点在地图上“直隶”的位置,缓缓道:“燕孙,天津此事,如一块石头投入死水,涟漪已现。赵秉文此人,才具已验,其法其策,既有洋学之新,亦合我国之实。若只困于直隶一隅,未免可惜。”
梁士诒心领神会,接道:“大总统之意是……待其八月初彻底了结天津事务后,委以更重之任,将此法推而广之?”
“正是!”袁世凯目光炯炯,手指从直隶移开,缓缓扫过北方诸省,“土地赋税,乃国之命脉,亦为地方割据、财权分散之根源。前清积弊,于此为甚。今有天津成例在前,人心稍定,阻力可估。当借此东风,从局部开始,逐步推行全国土地清丈。”
他略微沉吟,说出心中已成形的步骤:“次序上,当先北后南。北方诸省,近在畿辅,政令易达,且多旗地、官田、军屯,情形复杂却也典型,正需强力整顿。山东、河南、山西,可为首批。”
“待北方稍定,根基稳固,再及长江流域,最后岭南闽浙。步步为营,不求速效,但求扎实,每清丈一省,便当如天津般,地籍清楚,赋税有据,产权初步归正。”
梁士诒边听边思量,补充道:“大总统此策,老成持重。然全国推行,非仅赵秉文一人之力可及。需在中央设立一统筹机构,赋予其规划、督导、协调之权,赵秉文可主其事。各省亦需选派干员,仿天津之法,结合本省实情,具体施行。如此,方能有条不紊。”
“此言甚合吾意。”
袁世凯点头,“可考虑在财政部或内务部下,设一‘全国土地清丈(或经界)事务局’,赵秉文以特派员或局长身份领之,专司此项国策之推行。各省设对应分局或特派员,受其业务指导,仍归各省督抚节制,以免令出多门。”
“中央民国政府,须全力配合——要人给人,遇有地方豪强阻挠或旧势力纠缠,中央可酌情施压,或调派军警协助;要钱……初期或需垫支部分,但清丈后增收之赋税,当优先用于补偿成本及推进后续清丈。”
他话锋一转,谈及更长远的制度构建:“赵秉文报告中关于新税制、常设机构、法律配套等建议,非独为天津计,实乃为国家谋。可在其统筹全国清丈之时,责成其同时牵头,会同相关部署,将这些建议逐步深化、细化,形成可操作之方案乃至法律草案。”
梁士诒立刻明了:“大总统是说,将土地清丈之‘破’,与土地制度之‘立’,结合起来?以清丈开路,暴露问题,厘清家底;同时以新制设计跟进,待条件成熟,便可在已清丈地区试点新税、设立常设机构。而相关法律草案,亦可同步酝酿,俟时机成熟,便可提交(未来的)议会通过,成为国家正式法令。”
“不错!”袁世凯面露赞许,“清丈是手段,整顿赋税、集中财权、掌控基层、建立现代地政体系,方是目的。赵秉文等于是先锋,亦是设计师。”
“其工作,前半段是测量与清理,后半段便是设计与建设。中央要做的,就是为其扫除障碍,提供支持,并将其成果及时转化为国家制度。”
他最后以决断的语气总结:“待天津事了,便以此意召见赵秉文,面授机宜。全国土地清丈之大幕,便可徐徐拉开。”
“此事若成,则不独财政可裕,政令可通,我政府之根基,亦将深深扎入这亿万顷田土之中。任他南方党人如何鼓噪,地方势力如何盘踞,钱粮、土地、民户之实据在我,主动权便在我!”
梁士诒肃然应诺,深知此项决策之重,远非一次普通政务部署可比。它意味着袁世凯政权决心从根本上整顿国家最基础的资源与治理体系,是一场静默却深刻的“土地革命”,其成败将深远影响这个新生共和国的命运。”
“而赵秉文,这位原本只是负责天津一地清丈的技术官僚,其命运也将因此而改变,被推至一场全国性变革的风口浪尖。灯光下,地图上的疆域似乎正等待着那支由算盘、测尺和新政蓝图组成的队伍,去重新丈量与定义。
袁世凯缓缓点头:“此策老成谋国。便依此意,由内务部牵头,财政部、即将设立的地政机构及直隶省参与,成立一专门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先与醇亲王等通达者秘密接触,探其口风,再定行止。切记,名义上要‘公允’、‘优待’,实质上要达成目的。”
“这是自然,待明日卑职便为此组织召集秘书处,内务,财政,司法,农商等各部一同商讨此事,专题研究此报告,尽快拿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能合理逐步推广实施土地清丈与税制改良的方案来。”
“嗯……嗯!”
“燕孙,有张程便好。”
“至于天津后续具体政策施行……就让赵秉文依据此报告所陈,结合地方实情,先拟个细则上来,我们再议。总之一句话,此事既已开头,便要坚定不移地做下去,做出个名堂来!”
……
逐条商讨既毕,袁世凯靠回椅背,长舒一口气。
夕阳余晖透过窗棂,洒在居仁堂书房内。那份来自天津的、沾着泥土气息与墨香的报告,静静地躺在民国大总统的案头,不再仅仅是一份地方工作的总结,而已然升格为一项重大国策的基石与范本。
袁世凯从中看到的,不仅是即将入库的银钱,更是他巩固权力、构建强人统治、乃至为未来更深远的布局所急需的实实在在的筹码与底气。
天津的土地,在经历了测量、争议、妥协之后,其最终清丈的结果,正在悄然转化为北京权力中枢棋盘上,一颗分量不轻的棋子。
袁世凯望着案头那份已被勾画批注了不少的报告,对梁士诒道:“燕孙,今日所议,皆是要务。赵秉文此人,不仅办事得力,且见识不凡。其所提诸项,看似技术之策,实含治国深意。”
袁世凯最后拍了拍那叠报告,总结道:“赵秉文此人,要重赏,要重用。天津这个例子,要树起来!”
“你回去后根据今日所议,以秘书处名义,拟一详细指令下发赵秉文及相关部门:嘉奖其功,准其试点之请,责成其参与新机构筹设与法律咨询,并令其就皇室田产处置先拟接触方案。同时,将天津清丈成果及未来规划,摘要通报选定即将开展土地清丈试点的直隶,以为倡率。”
“是,卑职即刻去办。”梁士诒起身,小心收起报告及相关记录。
袁世凯最后意味深长地补充道:“天津此事,已成范例。接下来,不仅要在直隶推广,更要让天下皆知,我民国政府,有决心、有能力,整顿积弊,开创基业。”
“土地之事,关乎国本,亦关乎人心。办好此事,便是向内外昭示:这天下,还是要有规矩、有章法,而这规矩章法,由我来定!”
窗外暮色渐合,书房内已点燃了电灯。
灯光下,袁世凯的目光坚定而深邃。
天津土地清丈的报告,不仅带来了一串诱人的数字,更触发了一场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资源控制制度化、以及如何处理前朝遗产的深度谋划。
这些商讨形成的决策,将如同投石入水,其涟漪将从这间书房,迅速扩散至整个直隶乃至更广阔的疆域。
赵秉文的名字,和他所呈报的那些来自田间的数据与建议,已然成为民国初年这场静默却深刻变革的重要催化剂。
……
次日清晨,总统府秘书处所在院落的气氛便与往日不同。
各相关部署的主管、次长们,接到梁士诒以秘书长名义发出的紧急会议通知后,纷纷按时抵达。
会议室门窗洞开,以驱散暑热,长条会议桌上已铺好墨绿色绒布,摆放着茶杯、纸张与铅笔。
与会者包括内务部次长(总长有时缺席)、财政部赋税司长、农商部农林司长、司法部参事等要员,个个面色肃然,知道此次会议关乎近日已闻风声的天津土地清丈后续处置,乃当前大总统重点关注之事。
梁士诒端坐主位,面前摊开着赵秉文的报告副本以及他昨夜整理的要点摘要。他并未过多寒暄,开门见山道:“诸位,今日奉大总统谕,就天津土地清丈总成报告及其所提未来要务,召集相关部署会商。”
“天津清丈,月余而成,成效卓着,增地增赋,廓清积弊,已得大总统嘉许。然清丈之终,实乃新政之始。”
“赵秉文报告中,所陈推行新税制试点、设立常设机构、完善法律配套、处置前朝田产等四端,关乎国计深远。需我等详加审议,群策群力,拟定切实可行之方略,以供大总统最终批阅。”
言毕,他示意秘书将报告相关部分摘要分发给众人。会议室里顿时响起翻阅纸页的沙沙声,间或有人低声交耳。
片刻沉寂后,讨论渐起。
会议在座各位,再仔细研阅相关“天津土地清丈总成报告及要务”后,并结合袁大总统之意各抒己见。
内务部次长首先发言,从行政管控角度着眼:“天津清丈之速成,足证事在人为。然推广全省乃至全国,首在机构与人事。赵秉文建议设常设地政机构,卑职深以为然。”
“但惟此机构权责、隶属、与地方行政官署之关系,需明确界定,以免日后掣肘。人选尤为关键,需通晓新政、熟谙民情、且清廉干练者主事。可否考虑从此次天津清丈有功人员中擢拔?”
财政部赋税司长紧接着提出最实际的关切:“新税制试点,立意甚佳。然‘地价’、‘收益’如何评估?由谁评估?评估是否公允?此乃症结。若评估不公,恐非但不能增收,反易滋生新的腐败与民怨。”
“建议试点时,评估委员会须有地方公正士绅、商会代表参与监督,评估结果必须张榜公示,允民申诉。且初期税率宜从轻,重在建立可信之机制。”
“此外,皇室及贵族田产之‘赎买’或处置,所需款项甚巨,当如何筹措?发行‘土地债券’之法或可,然信用、利息、偿还机制,需财政部详加筹划。”
农商部农林司长则从土地利用与农业发展角度建言:“清丈后产权初步明晰,正当鼓励垦荒、改良土壤、推广农技。新税制设计中,是否可考虑对自行投资改良土地、种植粮食或特种作物者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如此方能真正达到‘地尽其利’。”
“此外,新设之地政机构,其职能似应包括土地合理利用之规划指导,与农商部工作相辅相成。”
司法部参事的发言则紧扣法律根本:“无规矩不成方圆。赵总办呼吁制定《土地登记法》等,实为巩固清丈成果、推行新政之基石。”
“然立法非一日之功,当务之急,可由大总统先行颁布《土地清丈条例》或《土地产权登记暂行办法》,作为过渡,赋予此次清丈结果及后续产权登记以法律效力。”
“正式法律之起草,需广泛调查民情,博采各国成例,尤须注意与我国传统田宅交易习惯之衔接,避免扞格难行。”
讨论逐渐深入,时有交锋。
有人担心新机构叠床架屋,有人忧虑法律变更过速引社会不安,也有人对赎买皇室田产的巨大成本和政治风险表示谨慎。
梁士诒始终凝神倾听,不时插言引导,或就关键争议点提请众人注意大总统此前流露的意图(如“稳妥立信”、“刚柔并济”等),将讨论拉回务实轨道。
会议持续了近两个时辰。梁士诒见各方意见已充分发表,主要难点与共识也渐趋明朗,便进行总结:
“综合诸位之见,共识如下:其一,赵秉文所提诸项,方向正确,宜逐步推进;其二,试点务必稳妥,评估力求公正,法律亟需完善,机构权责须清;其三,处置前朝田产,需法律、经济、政治手段多管齐下,审慎分步实施。”
他略作停顿,继续道:“基于此,秘书处将汇总今日之议,并参酌大总统昨日面谕精神,草拟一份综合性施政方案报告,呈请大总统批阅。”
“该报告将明确:责成直隶省及天津地方,在赵秉文主持下,于津南先行试点现代土地税制,详细章程另报;由内务、财政两部牵头,研拟设立直隶全省地政管理机构之具体方案;由司法部会同法制局,优先起草《土地登记暂行条例》及《土地税法(草案)》大纲;另组成专门小组,秘密研议皇室及贵族田产处置之可行路径与谈判要点。”
与会诸人皆知,梁士诒此番总结,实已为后续政策定了调子,纷纷颔首称是。
散会后,梁士诒并未休息,立刻召集精干秘书班子,依据会议记录与赵秉文原报告,开始撰写那份呈送袁世凯的最终汇总报告。
报告需条理清晰,既充分肯定天津清丈成绩与赵秉文建议的价值,又如实反映各部门关切与风险提示,更要体现贯彻大总统意志的具体路径。
报告成文,梁士诒亲自审阅修改,务求表述严谨、方案可行。
当日下午,这份凝聚了技术官僚讨论结果、并经梁士诒政治把关的厚实报告,被再次送入居仁堂,置于袁世凯案头。
它标志着天津的土地清丈,从一个地方性的专项工作,正式进入了民国中央政府决策与施政的宏观视野,其影响将从海河之滨,蔓延至更广阔的疆域。
而这一切的起点,仍是那份来自田埂地头的测量数据与一个留洋归来的局长的深思远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