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天津土地清丈报告(2/2)
另一名负责津南的年轻吏员补充道:“还有便是利用地形地貌、历史旧账做文章。譬如,河滩淤地、山脚坡地,边界本就模糊,他们便拿出些道光、咸丰年间的老契,指认范围极大,与现今地貌完全不符,硬说是祖产。”
“又或者,声称某块地是前朝某官员‘赐予’其先祖,仅有口传或模糊字据,并无过硬官契,但仗着族大势大,当地乡保、耆老也多为其说话,测量立桩时,常有无赖子弟或不明真相的佃户前来阻挠,虽不至于动武,但推搡、吵嚷、躺在测量工具前的事情,时有发生。”
第三位吏员提到了一种更“文明”的抵抗:“有些士绅,自身或子弟便在天津乃至北京的衙门、学堂任职,颇通文墨律法。他们不直接对抗清丈,却不断呈递申诉状、质疑测量方法、要求复核数据、甚至搬出些似是而非的‘国际土地测量通则’来质疑我等的专业性。”
“一份地,来回扯皮,拖延时日。他们还善于发动乡议,联络同样有田产有名望有学识之人造势,给清丈工作扣上‘苛扰乡里’、‘与民争利’的帽子。”
提到“闹出事”,一位面色黝黑、显然常跑外勤的吏员压低声音:“月前在静海某庄,清丈一户与前任天津道台有姻亲的乡绅土地时,对方先是摆宴‘款待’测量队,席间言语夹枪带棒,暗示‘山水有相逢’。”
“被拒后,次日我们再去,便发现昨夜打下的界桩被悉数拔除,还泼了污秽之物。更棘手的是,当天庄里便传起谣言,说清丈局要借此加征三倍赋税,引得一些佃户情绪激动,围住了我们的临时驻地。”
“幸得当地巡警闻讯及时赶到,又紧急请了县署一位师爷前来解释安抚,才未酿成大变。事后查明,拔桩散谣皆是那乡绅指使家中恶仆所为,但苦无直接证据,最终也只能以‘乡民愚昧,受人蛊惑’为由,惩戒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闲汉了事。”
赵秉文静静地听着,手指无意识地轻叩桌面。这些情况,虽未大规模爆发,却如暗疮般遍布肌体,稍有不慎,便可能感染溃烂,让整个清丈成果蒙上阴影,甚至前功尽弃。
他特别询问:“警务处杨以德处长派来的巡警,效用如何?可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吏员们回答:巡警在场,确实对一般的聚众滋事、暴力阻挠有威慑作用,至少保证了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秩序。
但对于那些非暴力的、软性的、基于“道理”或地方势力的抵制,巡警往往无能为力,甚至因其本地出身,有时反而态度暧昧。
赵秉文心中了然。他总结道:“情况我已大致明了。诸位的难处,我深知。此后,务须更加谨慎。”
他随即作出几点明确指示:
防患未然,预警前置:“今后凡遇大户、或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田产清丈,测量队出发前,必须先知会当地警务分驻所及县公署相关房科,请其预先了解该户背景、可能的态度,并派员协同前往,以示政府重视,形成压力。”
分工协作,专业应对:“遇到利用‘诡寄’、旧契纠缠不清的,立即将情况详细记录,连同相关疑似‘白契’(未经官府钤印的私契)副本,迅速移交县公署刑名房或天津地方审判厅,请其从司法角度调查产权真伪,我们不必陷于无休止的争论。”
“遇到以‘文讼’拖延的,则由清丈局精通律例的文案直接出面,书面驳复,必要时可公开辩论,以正视听。”
清丈局主动安抚乡绅地主,寻求支持:“对于地方上有影响力的士绅,我本人可择机亲自拜访或邀其茶叙,陈说国家清理田赋、统一政令之大义,亦倾听其‘苦衷’,在不违反清丈根本原则(必须登记、必须明确赋税责任)的前提下,对其合理关切(如祖坟地、祭田的确认,赋税负担的平缓过渡)可酌情予以考虑,争取其至少保持中立,乃至配合。”
在舆论引导上,澄清谣言:“令各队注意收集民间谣言,一旦发现有针对清丈的恶意中伤或煽动性言论,立即通报警务处侦查源头,同时由县公署或清丈局出面,张贴安民告示,或通过乡约、保甲系统澄清事实,稳定人心。”
“总之,”赵秉文目光扫过众人,“土地要清,秩序要稳,人心要安。硬骨头要啃,但要用巧劲,借力打力。”
“警务处与县公署是我们的左右臂膀,要善加借重。我居中协调,务求将冲突化解于萌芽,将阻力消弭于无形。天津清丈,必须善始善终,不能留下遍地烽烟的后遗症。”
众吏员详细诉说种种困难后,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但方向也更清晰。
赵秉文则开始斟酌,哪些士绅需要他亲自出面“安抚”,哪些“疑难杂症”需要他协调警务、司法乃至更高层的力量介入。
这场土地清丈,早已不仅是一场技术测量,更是一场复杂的社会博弈与政治平衡。
他这位留洋归来的技术官僚,正被迫迅速成长为深谙中国乡土政治生态的斡旋高手。
当日,武清临时办事处从午后到灯火燃至深夜。
赵秉文摒退了所有闲杂人等,只留两名最得力的书记官在侧,将自己锁在了那间充作总办办公室的厢房内。
案头上,堆积着来自各清丈分队、各区县汇总上来的卷帙浩繁的文书。
最新的田亩测量原始记录、经过核对的产权变更清册、查出的隐匿土地登记表、预估赋税增收核算草稿、各类纠纷处理纪要,以及他自己每日记下的工作日志与对策思考。
他需要将这些庞杂、原始甚至有些混乱的信息,提炼、整合、升华,编织成一份能够清晰展现此次天津土地清丈全貌、成效与深远意义的综合性报告,并附上自己对于未来的具体建议。
这不仅是对过去一个多月工作的总结,更是他赵秉文向上峰、向中央民国政府展示能力、推销理念的关键一步。
他首先着手数据汇总与成效量化。算盘在他指尖飞快拨动,书记官根据他的口述奋笔疾书。
新增土地:经过彻底清丈,剔除以往册籍中的虚报、重报,并清查、登记了大量以往从未纳入官方册籍的“无主之地”、“黑地”、“隐匿挂靠地”,主要来源于河滩淤积新垦地、豪强私下侵占的官荒地、以及为逃避赋税而故意不报的田亩。
初步统计,此类新增入册土地,约占天津原有在册田亩总数的约一成五六。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国家直接掌控的耕地资源大幅增加。
赋税增收预估:以1912年秋收为计,依据清丈后最新、最全的官方田亩籍册及重新核定的土地等级、税率进行计算。
赵秉文进行了保守与乐观两种估算。
保守估计,仅因田亩基数增加(新增土地及纠正隐匿)及产权明晰减少“飞洒”(将税负转嫁到无力反抗的贫户头上)带来的税收漏洞,预计秋粮(折色)及田赋银增收,可比清丈前历年平均收入增加约三成五。
乐观估计,若加上因产权明晰、纠纷减少带来的征收效率提升,以及对新清查土地采取更合理的税率,整体赋税收入增幅可达五成左右。
此外,对大量收归国有的新垦地,他建议可采取“招佃垦种”或“发卖永业”方式,既能快速产生收益,又能安置流民,稳定地方。
制度性成果:赵秉文着重强调,此次清丈不仅仅是量的增加,更是质的变革。
它初步建立了覆盖天津全境的、基于现代测量技术的统一土地登记档案,明确了每一块土地的位置、面积、等级、产权人(或使用人)及应负赋税,为民国政府奠定了现代土地管理和税收稽核的客观数据基础。
同时,在清丈过程中,尝试引入了相对规范的地籍图测绘、产权变更登记程序、土地纠纷行政裁决机制等,这些都具有开创性意义。
完成枯燥却至关重要的数据汇编后,赵秉文笔锋一转,进入报告的建议与展望部分。
这是他留学东西洋所学与本土实践结合后的思考结晶。
赵秉文建议推行现代土地税制试点。
他明确提出,不应满足于简单恢复或增加旧式田赋。应效仿西方各国(如日本、德国)及美国部分州的经验,在天津选择一两个清丈完成度最高、产权最清晰的区县(如已完成清丈的津南、西青),试点推行以“地价税”或“土地收益税”为核心的现代土地税制。
这种税制以土地市场价值或实际收益能力为课税基准,更为公平合理,且能有效抑制土地投机,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他建议可先成立专门研究小组,制定详细方案。
建立常设土地管理机构,建议在天津(乃至直隶省)设立常设的“土地管理局”或“地政处”,负责地籍图的日常更新维护、产权登记与变更、土地估价、税基核定、土地政策研究等,使土地管理摆脱运动式清丈,进入常态化、专业化轨道。
完善相关法律配套,呼吁中央政府尽快制定颁布统一的《土地登记法》、《土地税法》及《土地征收条例》等,为全国性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巩固清丈成果。
处理皇室与贵族田产,针对天津大量已清丈完毕的皇室、王府田产,他建议中央政府应抓住时机,尽快与醇亲王等宗室代表协商,推动这些田产的“国有化”或“社会化”处置。
可采取“赎买”、“发行土地债券置换”、“部分划拨兴办实业或公益”等多种方式,彻底解决前朝遗留的庞大不纳税特权田产问题,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税赋与管理体系。
报告最后,赵秉文以严谨而恳切的语气总结:天津的土地清丈工作已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但“清丈之终,实乃新政之始”。
后续的税制改革、机构建设、法律完善乃至对前朝特权田产的处置,皆需中央层面统筹决策,强力推行。
他将自己定位为政策的忠实执行者与改革的大胆建议者。
当最后一个字落笔,窗外已透出蒙蒙青色。赵秉文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仔细将报告与精选的核心数据附件装订成厚厚一册,装入特制的公文匣中,封以火漆,盖上自己的官印。
次日一早,赵秉文唤来最机警可靠的一名亲信随员,将公文匣郑重交付,叮嘱道:“此系天津土地清丈总成及未来要务之详禀,事关国计民生,十万火急。你即刻出发,快马加鞭,直送北京总统府秘书处,务必面呈秘书长或机要参议,请求速转袁大总统钧览。天津后续诸多施政,尤待大总统明令方可行事。”
随员领命,将公文匣贴身藏好,翻身上马,绝尘而去,直奔天津方向,乘坐火车北上京城。
赵秉文站在办事处门前,望着远去的烟尘,心中既有一项重任暂告段落的轻松,更有对报告上呈后能否引起重视、催生变革的深深期待。
他深知,自己整理的这些数字与建议,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其激起的涟漪,或将远远超出天津一地,影响着这个新生共和国如何打理其最根本的资产——土地。
而他的仕途与抱负,也已与这份报告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