笫279章 永佃制(1/2)
醇亲王载沣的指尖无意识地划过桌案上那叠崭新的地契,目光却仿佛穿透了纸张,落在了更深远、也更棘手的困境之上。
王、赵二人信中揭示的“管理真空”,如同一道猝然裂开的深渊,横亘在刚刚完成产权确认的皇庄与可预见的未来之间。
清理蛀虫带来的短暂快意早已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沉甸甸的现实压力。
他深知内务府的痼疾。
以往那种依赖委派庄头、指定种植、严格管控佃户的模式,在承平时期或可勉强运转,但于今日时局,尤其是在刚刚经历大规模清洗、基层管理几近瘫痪的现状下,已然彻底失灵。
忠诚可靠与经济运营能力,这两种特质在旧式内务府体系下往往难以兼得,而今却成为支撑这些皇庄存续的必须。
他尝试向外寻求解法,命王忠接触怡和、礼德等洋行经理,探询西方庄园经济模式,甚至希望能延请一位既懂西洋经济学又通晓土地经营的洋教士作为顾问,然而至今音信杳然。
外援难期,只能反求诸己。
“若仅是对内务府旧制修修补补,无非换汤不换药,终是治标不治本。”载沣心中暗忖,眉头锁得更紧。
他何尝不想进行更彻底的改革?
然而,土地是皇室眼下最核心、最实在的资产根基,在未找到可靠的新财源与立足点之前,任何动摇这一根本的举措都需慎之又慎。
皇帝的“土地赎买”提议固然有革新气象,但涉及评估每一块皇庄土地的“厚薄优劣”,以决定“舍”与“保”,这需要极其精细的勘察、专业的评估以及果断的魄力,绝非旦夕可成。
在人才匮乏、时间紧迫的当下,贸然推行恐生混乱。
沉思良久,载沣的思绪渐渐聚焦到一个相对务实、且能部分解决眼前危机的过渡性方案上——将此前已有考虑、但未及推行的“永佃制”改革,提前、有限度地实施。
现行皇庄制度下,佃农户籍被束缚于皇庄,对土地并无永佃权,生杀予夺很大程度上系于庄头管事之手,这既导致佃户缺乏改良土地的积极性,也使得皇室(内务府)必须承担巨大的直接管理成本与风险(如庄头贪墨)。
而“永佃制”(即佃户拥有长期甚至永久耕种权,地主主要收取相对固定的地租,不过多干涉具体生产)虽在南方某些地区已见式微(落后的生产方式),但其核心理念——“土地所有权与耕作权相对分离,以稳定租佃关系换取管理成本降低与生产积极性提高”——恰恰可以应对皇庄的当前困局(对皇庄而言确实有相当进步性)。
载沣的思路逐渐清晰:在那些庄头已被清理、管理瘫痪的皇庄,可试行推广经过改良的“永佃制”或长期租佃契约。
具体而言就是确认佃权,承认现有佃户对其所耕种土地的长期(如二十年、三十年)或永久耕作权,颁发相应凭据,允许在家族内继承、转让(需向皇庄管理机构报备),但土地最终所有权仍明确归于皇室。
固定租额,根据土地肥瘠、水利条件,制定相对合理、稳定的年地租额,或采用分成租但明确比例,写入契约,避免随意加租。
放松管制,除保留必要的统筹规划(如大型水利)权外,允许佃户在遵守基本轮作、不破坏地力的前提下,自主决定种植作物,以适应市场,提高收益。
必须简化机构,皇室(内务府)在这些皇庄的管理机构,职能可大幅简化,主要负责地租收缴、契约管理、纠纷调解及必要的基础设施维护,从而大幅削减管理层次与成本。
“此举虽不能根本解决土地制度的深层矛盾,”载沣掂量着,“但至少能在短期内迅速稳定佃户人心,恢复农业生产,同时极大减轻内务府因缺乏可靠管理人员而面临的直接运营压力。”
“将具体生产决策权下放,激发佃户积极性,或许反能增加土地产出与租税稳定性。”
然而,推行任何土地政策,都需顾及皇室在民间的声誉与威望。
载沣尤其警醒:“如今皇室地位尴尬,身处民国,更需收买人心,不能太过引起民国政府警觉,而非制造对立。”因此,在制定具体章程时,载沣告诫自己必须把握分寸。
租额必须合理,需参考当地通行租率,甚至可略低于平均水平,以示皇室“体恤下情”,绝不可借机盘剥,重蹈被清理庄头之覆辙。
过程必须公正,与佃户们的契约签订需公开透明,解释清楚,避免胥吏从中舞弊,损害佃户权益,引发新的民怨。
处置必须灵活,对于部分确实贫瘠、管理成本过高的边缘地块,甚至可考虑以较低价格“赎买”给佃户(类似皇帝提议的小范围试行),既彻底剥离不良资产,减少负担,又能赢得“恩典”之名。
“该舍则舍,只要不是核心的、连片的优质土地,必须果断减少管理负担。”
载沣最终下定决心,“但核心资产必须牢牢握在手中,这是底线。当前要务,是以‘永佃’或长期租佃稳住大局,恢复秩序,同时用追回的二十余万两赃款,优先改善那些核心皇庄的水利、种子等基础,提升其价值。”
“待郑家庄皇庄工厂建成,培养出一些懂得新式管理的人才,或找到合适的洋顾问,再图更深远的改革不迟。”
载沣铺开纸笔,开始草拟给王文韶、赵启明的指令,将这番深思熟虑后的过渡性策略,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章程要点。
夜色已深,但思路既明,笔下便不再迟疑。这或许不是最完美的方案,但却是立足现实、权衡利弊后,最能解燃眉之急、并为未来可能的更大变革预留空间的务实选择。
爱新觉罗家的土地,正在以一种被迫而又审慎的方式,尝试着与新的时代节奏接轨。
但考虑到每一个皇庄的现实地租问题,自己可不能轻易下结论。
载沣将王文韶、赵启明关于管理危机的禀报暂且搁置一旁,书写了一半的信纸搁置在桌案上并未急于下笔回复。
他知道,任何章程的制定都必须基于对实际情况最精确的掌握。
此刻,他更需要的是冷静的梳理与清晰的判断。他的目光,再次落回了那叠刚刚送来、墨迹与印色尚新的民国制式地契上。
这一次,他不再仅仅将其视为产权确认的象征,而是当作一份份亟待解读的“资产清单”。他命人将灯火拨得更亮些,一份份仔细审阅起来。
地契上铅印的表格内容,此刻成了他决策的重要依据:
皇庄位置坐落,详细至区、村、图、圩,让他能清晰定位每一处皇庄在天津地理网络中的位置。
皇庄地目与等则,“水田一等地”、“旱田二等地”、“沙碱地”、“河滩地”……这些官方勘定的等级,虽不免粗略,却是评估土地“肥力厚薄”最直接的参考。
每份皇庄大小面积,精确到亩、分、厘,结合等级,便能大致估算出其产出潜力与价值。
详细的四至边界,勾勒出地块的形状与周边关系,有助于判断其是否成片、便于管理,或是零散插花、治理成本高昂。
载沣提起朱笔,在一张白纸上开始分门别类。
他依据地契信息,结合自己对华北农业的常识(虽不躬耕,但作为顶级贵族,对田产的基本认知还是有的),以及此前巡视郑家庄数个皇庄等地时留下的印象,尝试做出初步判断:
一类:上好的土地。
多位于海河、子牙河等主要河流沿岸或支流灌溉便利之处,地目多为“水田一等地”或“旱田二等地”(实际水源尚可),面积较大且往往连片,土质经描述或可推断为较肥沃。
这类土地是皇庄的核心优质资产,产出稳定,租赋有保障,且往往地理位置重要。
二类:稍差的土地。
包括部分灌溉不便的旱田、土质较为贫瘠的坡地、或面积过小过于零散的地块。
地契上可能标注为“旱田三等地”或带有“沙”、“碱”等字眼。这类土地管理成本相对较高,产出有限且不稳定。
随着分类渐趋清晰,载沣的思路也越发明确。
对于第一类上好土地,他的策略是坚决保留,并尝试推行改良的“永佃制”。
具体而言:在这些皇庄,可向佃户颁发长期(如三十年以上)耕作权凭证,租额则在民国政府根据清丈结果确定的田赋(粮税)基础上,只增加一二成作为皇室的地租。
“赋”是交给国家的税,“租”是交给地主(皇室)的使用费。只加一二成,既明确了皇室的所有者权益,又远低于旧时庄头可能盘剥的额度,意在示惠于民,稳定人心,同时确保这些优质资产能持续产生稳定收益。
他打算,就从已经初步整顿、自己亲自坐镇的郑家庄附近数个皇庄开始试行,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
然而,对于第二类稍差的土地,保留的价值与需要投入的管理成本相比,可能就不甚划算。
他想到了皇帝书信中提及的“土地赎买”思路,觉得可以在此类土地上谨慎试行。
但这“赎买”具体该如何操作?如何定价?如何确保过程公平,不致损害皇室本就脆弱的声誉,反而能树立“仁义”、“顺应时势”的形象?
“此事非同小可,”载沣放下朱笔,揉了揉眉心,“定价高了,佃户无力承受,形同虚设,反遭怨怼;定价低了,皇室资产流失,亦非所愿。且需防止经办胥吏上下其手,中饱私囊,败坏皇室名声。”
他深知,在皇室权威大不如前的当下,任何涉及土地产权变更的举动,都必须格外透明、公正,甚至要显出些许“让利与民”的姿态,方能收买人心,避免授人以柄。
反复思量后,载沣意识到,仅凭地契上的有限信息和自己的推断,远不足以制定出稳妥的赎买规则。
他需要更具体的数据,需要了解这些“稍差土地”在当地的实际产出价值、佃户的承受能力、以及周边类似土地的交易行情。
“看来,必须实地详察,精细算。”载沣做出了决定。他扬声唤来门外候命的随从:“去请两位账房先生明日一早过来。本王有要事相商。”
他打算,明日便召集那两位跟随自己来到郑家庄、办事得力且对数字敏感的账房先生。
载沣将向他们说明自己的初步分类与构想,然后派他们(或许还需带上熟悉田亩的司匠),持着这些新地契,对天津地界内那些被初步划为“稍差”等级的皇庄土地,进行一番实地考察与评估。
重点核实土地的实际状况、产出水平、佃户耕作情况,并秘密探访当地土地买卖的市价行情。
唯有基于这些一手信息,才能制定出既不至于让皇室吃亏、又能让佃户看到实惠、同时经得起舆论审视的“土地赎买”具体规则,如赎买价格(是一次性买断还是分期)、优先购买权设定、过户程序等。
烛火跳跃,映照着载沣沉思的面容。
他正在尝试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精细化的资产管理与处置方式,来应对皇室田产面临的巨大挑战。
每一步都需权衡利弊,顾及名声,这远比他监督工厂工地更加劳心费力。
但为了在这新时代保住皇室的根基,他别无选择,只能谨慎前行。
地契上的文字,将在他手中,逐渐转化为一系列影响成千上万户佃农命运、也关系皇室未来的具体政策。
次日清晨,露水未曦,醇亲王载沣便已将给王文韶、赵启明的回信封缄妥当。
信中概要阐述了他对当前皇庄管理危机的初步判断,并指令二人:一、先行安抚各无庄头管事的皇庄佃户,明确宣布将推行新章,概不减租承诺有效,以稳人心;
二、暂以追回赃款之部分,垫支各庄最急迫之水利修补、籽种购置费用,维持生产不辍;
三、密切监视各庄动态,严防痞棍滋事或佃户大规模流徙;四、待本王详细章程下达后,全力配合推行。
信使领命,策马疾驰而去。
送走信使,载沣立刻召来了两位账房先生。
书房内门窗紧闭,气氛肃然。
载沣开门见山,将昨日夜间的思虑、对地契的分类、以及“永佃”与“赎买”两策的初步构想和盘托出。
他并非简单下达指令,而是真正将两位先生视为参议,鼓励他们提出疑问、直陈忧虑。
疑问与忧虑果然接踵而来。
李先生年纪较长,思虑更为持重,他首先发问:“王爷,推行永佃,固定租额,虽能安佃户之心,减管理之烦,然所定租额(赋税加一二成)是否足以覆盖皇室对各皇庄之岁入预期?”
若遇丰年尚可,倘遇灾歉,佃户无力缴纳,王爷是减是免?若减免,则皇室岁入受损;若强征,则新策美意顿失,恐生民变。”
他顿了顿,又道,“且以往内务府通过庄头,尚能一定程度上统筹皇庄出产,供应宫廷及旗下各项用度。若放开种植,佃户逐利,皆种价高之物,如罂粟之类,或导致粮食等必需物产减少,皇室所需是否能得保障?”
张先生则更关注成本与实效:“王爷所言赎买劣地,固然可减负担。然赎买之价,如何定夺?定高了,佃户无力,赎买不成,土地仍为包袱;”
“定低了,虽可速脱手,然皇室资产显有流失,易招物议,谓王爷败坏皇室资产。且赎买之后,佃户成为自耕农,与皇室再无瓜葛,其所赎之地日后若经营得法,价值倍增,皇室岂非坐失潜在之利?”
“再者,大规模赎买,所需银钱何来?追回之二十万两,用于垫支生产及后续永佃庄之水利改良尚恐不足。”
这些疑问尖锐而实际,正是载沣需要反复权衡之处。
他并未回避,而是与二人展开了深入探讨。
关于永佃租额与岁入,他提出可建立“常平仓”式调节机制,丰年储一部分租入以备荒年调剂,租额本身需留有弹性条款;
关于皇室所需,他则认为可考虑在核心优质永佃皇庄,以略高于市价的“订购”方式,契约化引导部分佃户种植指定作物,而非全盘强制。
关于赎买定价与潜在利益流失,他承认这是两难,但强调当前首要目标是卸下管理不善、产出不高的劣质资产包袱,回收部分现金用于优化核心资产,“有所舍,方有所得”。
赎买银钱,部分可由追回赃款支应,部分或可尝试以未来部分皇庄地租收入为抵押,向信誉钱庄短期融通。
半日讨论,唇焦舌敝,诸多细节得以厘清,但纸上谈兵终觉浅。
载沣决定亲自验证。
午后,他命人备马,只带两名账房先生及三四名贴身随从,轻车简从,开始巡视郑家庄周边已完成清丈、换了新契的数个皇庄。
他们并非走马观花,而是真正深入田间地头。
载沣手持新地契,与账房先生对照实地:这里是契上载明的水田一等地,灌溉沟渠却显淤塞;那里是标注的旱田二等地,实则沙石颇多。
他们走访佃户家庭,推开低矮的柴门,目睹了家徒四壁的困窘。载沣不顾身份,亲自询问老农:
“老伯,租种这几亩地,往年庄头定要交多少租子?”
“回……回贵人话,好年景,去了粮税,再交庄上七成租,剩下三成,勉强糊口……遇上差年景,交了租,就……就得借粮度日了。”
“若只让你交朝廷的粮税,再加一点点租,剩下的都归自家,可愿意好好种地?”
老农浑浊的眼睛里闪过难以置信的光,嘴唇哆嗦着:“那……那真是天大的恩德!小人一定把地当命根子侍弄!”
一路巡视下来,触目惊心。
旧庄头之盘剥,远超账册数字之冰冷。
所谓“皇庄岁入”,不少是建立在佃户“终岁勤动,仍不免冻馁”的基础之上。
两位账房先生亦是面色沉重,他们精于计算,却鲜少如此直面计算的“代价”。
傍晚,三人回到庄子房正堂,皆沉默良久。白日的见闻,让所有的讨论都落在了沉甸甸的现实土壤上。
最终,还是载沣打破了沉默,声音有些沙哑,却异常坚定:“情形已明,不容再犹豫。章程,就以此番见闻为基来定。”
他们重新铺开纸笔,结合地契分类与实地考察,最终敲定了细则:
甲、永佃制(适用于上好及中等皇庄),佃户获该地块永久耕作权,可继承、转佃(须报备),不得私自买卖土地本身。
年地租=民国政府核定该地块当年赋税额(着现实情况即加一或二成)。签订长期契约,原则上二十年不变。
种植自主,但皇室有优先订购权(价格另议)。
各庄设简约“庄务处”,仅三五人,负责收租、契约、调解及组织大型水利修缮。
乙、土地赎买制(适用于贫瘠、零散、偏远之下等皇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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