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刘志远的“判决”:死刑(2/2)
休庭合议。
这一次,合议时间很短。十五分钟后,法庭重新开庭。
全体起立。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洪亮的声音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一字一句地回荡,通过网络直播,传遍全国:
“……被告人刘志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洗钱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每一桩罪行,都对应着最严厉的法律评价。
“……被告人刘志远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从严惩处。虽有认罪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审判长抬起头,目光如炬,看向被告席:
“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扞卫国家金融安全,惩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庭死一般寂静。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如同黄钟大吕:
“被告人刘志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槌落下。
“咚!”
声音不大,却仿佛惊雷,炸响在每个人心头。
旁听席上,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哭声、怒吼声、掌声!受害者家属们抱头痛哭,有人对着逝者的照片嘶喊:“孩子!你听见了吗!判了!判死刑了!”群众代表们用力鼓掌,热泪盈眶。记者们的闪光灯亮成一片。
刘志远站在原地,身体晃了晃。他缓缓抬起头,再次看向那个角落。
陈阳依旧平静地看着他。林岚眼神冷冽。赵刚嘴角紧绷。周彤的手指,紧紧捏着记录本。
刘志远突然咧开嘴,笑了。那笑容诡异而疯狂,没有声音,只有口型,对着陈阳的方向,无声地说了三个字。
然后,他被法警押下法庭。经过旁听席时,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猛地站起来,红着眼睛怒吼:“刘志远!你不得好死!下地狱吧!”
刘志远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继续向前走。脚镣声“哗啦、哗啦”,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法庭侧门后。
一场持续了六十五天侦办、三个月审理的世纪大案,终于落下法槌。
死刑。
这是法律对极恶的终极宣判。
也是正义对黑暗的最强回声。
法庭外,阳光灿烂。无数等候的群众和媒体涌上来。陈阳四人从特殊通道离开,坐进一辆黑色轿车。
车内一片沉默。
许久,赵刚开口:“他最后说了什么?”
陈阳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缓缓道:“他说,‘我赢了’。”
“赢了?”周彤不解。
“在他的逻辑里,”林岚冷笑,“他能站在最高法庭被审判,能让副省长给他陪葬,能轰动全国,甚至可能被载入史册……这就是他扭曲的‘胜利’。”
陈阳收回目光,语气平静:“可惜,他不懂。真正的胜利,是那些受害者家属终于能睡个安稳觉,是那些被逼上绝路的人重新看到希望,是这个社会因为他的覆灭而变得更加清朗。这些,他永远不懂。”
车子驶入长安街,汇入车流。
远处,天安门广场上,红旗飘扬。
一场审判结束了。
但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
而今天的死刑判决,就像一面高悬的明镜,照见所有罪恶的终局,也照亮朗朗乾坤的前路。
手机震动,各大新闻客户端推送快讯:
“最高人民法院对刘志远案公开宣判:死刑!”
“八百亿黑金帝国覆灭,首犯刘志远被判死刑!”
“扫黑除恶标志性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
……
陈阳关掉手机,看向前方。
路还很长。
但至少今天,阳光正好。
正义,得到了它应有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