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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清朝的容积单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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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实际容积**:以仓斛为基准,1仓斛=10斗=100升,故1升约合**207.1毫升**。但不同时期、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三、民间与地方差异**

清朝民间使用的量器可能因地区、行业(如米行、油行)有所不同,常见“市斗”“市升”等,容积略小于官方标准。例如:

-部分地区1升约合**180–200毫升**,与现代1升(1000毫升)差距较大,需注意古今单位的区别。

###**四、与现代容积单位的换算**

以清朝官方**仓斛**为标准(1石=100升=207.1立方米):

-**1升(清)≈207.1毫升**

-**1斗(清)≈2.071升(现代)**

-**1石(清,容积)≈20.71升(现代)**

**注**:现代“升”为1000毫升,因此清朝1升约为现代的1/5。

###**五、历史背景与影响**

清朝容积制度继承自明朝,后期因度量衡混乱(如地方私铸量器、加耗不均),曾多次试图整顿,但未能完全统一。直至民国时期,才逐步改用公制单位(升、毫升)。

###**总结**

清朝容积单位以“石、斗、升、合”为核心,十进制换算,官方标准以漕斛、仓斛为基准,民间存在差异。其容积远小于现代单位,1升约合200毫升左右,是研究清代经济(如粮食贸易、赋税制度)的重要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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