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明朝的容积单位(1/2)
明朝的容积单位体系在继承前代(如唐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主要用于计量粮食、液体等物资,其核心单位为**“石”“斗”“升”“合”**,采用十进制。以下是主要单位及相关细节:
###**一、基本容积单位(十进制)**
|单位|符号|与下一级换算|备注|
|------|------|--------------|------|
|**石**|石(dàn)|1石=10斗|明朝最常用的大容量单位,多用于征收赋税、粮食储备。|
|**斗**|斗|1斗=10升|中等容量单位,日常贸易、仓储常用。|
|**升**|升|1升=10合|基础单位,民间日常交易(如米、麦)最常用。|
|**合**|合(gě)|1合=10勺(极少用)|小容量单位,多用于精细计量(如药材、调料)。|
**换算关系**:1石=10斗=100升=1000合。
###**二、核心单位“升”的实际容量**
明朝的容积单位以**“官升”**为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用于官方税收和贸易。根据考古实物(如明代铜升、铁斛)及文献记载:
-**1明升≈1.0737升(现代公制)**,即约1073.7毫升。
-**1明石**(100升)≈**107.37升**(公制),约合现代107.4升。
**注**:民间可能存在地方性差异,但官方标准较为统一,如万历年间铸造的“户部样铜升”是各地依循的范本。
###**三、特殊单位与用途**
1.**斛(h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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