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肆筵设席 (si yán shè xi),鼓瑟吹笙 (shēng)。(2/2)
士用笙:“十二簧”(象征“十二地支”,体现“士从礼”)。
笙的材质也有等级:帝王用笙的管为“玉制”,诸侯为“竹制镶金”,大夫为“纯竹制”,士为“竹制镶木”。《千字文》中的“笙”,因是宫廷宴礼,故为“三十六簧玉管笙”,管数最多、材质最尊,与“甲帐”“缫席”的等级匹配。
笙的演奏:“站立吹奏”的位置规范
与“堂上瑟”的“跪坐演奏”不同,“堂下笙”的演奏需“站立”,且位置有严格规定,体现“堂上堂下”的等级差:
演奏位置:设于宴厅堂下东、西两侧,东侧为“笙师”(主奏),西侧为“笙徒”(辅助),不可站于堂中(堂中为“礼的核心区”,仅帝王、礼官可入);
演奏姿势:站立,双手持笙,口含笙管,气流均匀,不可“弯腰”或“低头”(需保持“敬”的姿态);
演奏配合:需与堂上瑟“同步”——瑟奏高音,笙奏低音;瑟奏舒缓,笙奏悠扬,形成“高低和鸣”,不可“独奏”或“抢拍”,体现“乐贵和”。
《仪礼?乡饮酒礼》记载宴礼乐舞:“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工坐,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卒歌,主人献工。工左瑟,一人拜,不兴,受爵。”随后“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可见,“瑟歌”(堂上)在前,“笙奏”(堂下)在后,二者衔接有序,不可颠倒,体现“堂上为尊,堂下为次”的礼制。
笙的功能:“调和众乐”的和鸣作用
笙在宴礼乐舞中的核心功能是“和乐”——古代乐器中,瑟为“丝类”,声音柔婉但“低音不足”;笙为“竹类”,声音浑厚且“低音饱满”,二者结合可“补音域之缺”;同时,笙的乐声“扩散性强”,可覆盖整个宴厅,让堂下宾客也能听清乐声,体现“乐及众人”的礼制。
《国语?周语下》载伶州鸠论乐:“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极,极之所集曰声,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其中“匏”即指笙(古代笙属“匏类乐器”),其“宣之”的功能,正是“调和众乐、让乐声传遍四方”,而宫廷宴礼中吹笙,正是希望通过乐声“让所有宾客感受到礼的温暖”,实现“众心和谐”的目标。
3.鼓瑟与吹笙:“堂上堂下”的乐舞礼制关系
“鼓瑟吹笙”并非两种乐器的随意组合,而是古代宫廷宴礼中“堂上乐”与“堂下乐”的固定搭配,其关系遵循“尊-次”“主-辅”“静-动”的三重礼制逻辑:
这种“搭配逻辑”的核心是“和而不同”——瑟与笙虽有等级差,但并非“对立”,而是“互补”,共同构成“和谐的乐舞体系”,正如“礼”与“乐”的关系:“礼”定秩序(不同),“乐”和情感(和),二者结合,才是完整的“礼乐文明”。
四、宴礼制度:“肆筵设席,鼓瑟吹笙”背后的宫廷宴礼流程
“肆筵设席,鼓瑟吹笙”是宫廷宴礼的“核心场景”,但并非全部——完整的古代宫廷宴礼(以周代“燕礼”为例)需遵循“准备-迎宾-献酒-乐舞-礼毕”五大流程,每一步都与“筵席”“乐舞”紧密结合,形成“礼中有乐、乐中有礼”的完整体系。
1.准备阶段:“肆筵设席”的前置礼仪
宴礼的准备并非仅“陈设筵席”,而是包含“择日-戒宾-陈设-备食”四大环节,需提前三日完成,体现“礼贵慎”:
择日:由宫廷“太史”(掌天文历法)根据“吉日”选择宴礼日期,需避开“忌日”(如祖先去世日)、“凶日”(如日食、月食日),确保宴礼“顺天应时”;
戒宾:由“太宰”(宫廷礼官)提前三日通知宾客(如诸侯、百官),告知宴礼的时间、地点、礼仪规范,让宾客“提前准备”(如正衣冠、习礼仪);
陈设:即“肆筵设席”,由“肆师”陈设筵席、器物,“乐师”陈设瑟、笙等乐器,“膳夫”(掌饮食)准备食物(如太牢——牛、羊、豕各一,帝王宴礼专属);
备食:食物的准备需符合“礼”的等级——帝王宴礼需“太牢”,诸侯宴礼需“少牢”(羊、豕各一),大夫宴礼需“一豕”,士宴礼需“一犬”,且食物的切割、摆放也有规范(如“解为七体”——将牲体分为肩、臂、臑、肫、胳、正脊、横脊,按等级分配)。
2.迎宾阶段:“乐舞先导”的礼仪规范
宾客到达宫廷后,需经过“迎宾-入门-登堂”三大环节,乐舞全程伴随,体现“礼贵敬”:
迎宾:帝王派“上卿”(最高级官员)在宫门外迎宾,此时堂下笙奏《肆夏》(迎宾乐章),乐声悠扬,表达“对宾客的尊重”;
入门:宾客随上卿入宫门,需“左入右出”(古代宫门以左为尊),此时堂上瑟奏《采苹》(入门乐章),乐声舒缓,引导宾客步伐;
登堂:宾客登堂时,需“拾级而上”(一步一级,不可跨级),此时瑟与笙“和鸣”,奏《鹿鸣》(登堂乐章),乐声和谐,表达“君臣同心”。
3.献酒阶段:“礼乐结合”的核心环节
献酒是宴礼的核心,分为“献-酢-酬”三步骤,每一步都有乐舞配合,体现“礼以通情,乐以和情”:
献:帝王向宾客敬酒(称“献”),此时堂上瑟奏《清庙》(歌颂祖先,表达“敬天法祖”),宾客需“避席”(离席站立),再“跪受酒”,体现“臣对君的敬”;
酢:宾客向帝王回敬酒(称“酢”),此时堂下笙奏《南陔》(赞美帝王,表达“臣对君的忠”),帝王需“欠身”(微微起身),再“受酒”,体现“君对臣的礼”;
酬:帝王向所有宾客共同敬酒(称“酬”),此时瑟与笙“和鸣”,奏《鹿鸣》(“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即出自此章),所有宾客需“举杯同饮”,体现“君臣同乐”。
4.乐舞阶段:“鼓瑟吹笙”的完整呈现
献酒后进入乐舞阶段,分为“乐奏-舞跳-歌诵”三部分,“鼓瑟吹笙”是核心:
乐奏:先由堂上瑟奏《大雅》(如《文王》《大明》,歌颂周文王建业),再由堂下笙奏《小雅》(如《白华》《华黍》,赞美宾客品德),最后瑟与笙和鸣,奏《颂》(如《清庙》,祭祀祖先),乐声从“尊”到“和”,体现“礼的层次”;
舞跳:乐奏的同时,“舞师”跳“文舞”(手持羽、旄,动作舒缓,象征“文治”),如《大夏》(歌颂大禹治水),舞与乐“同步”,体现“乐舞合一”;
歌诵:乐舞的同时,“歌师”诵《诗经》中的“雅诗”,如《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歌声与乐声“呼应”,体现“诗乐合一”。
5.礼毕阶段:“有序退场”的礼仪收尾
宴礼结束后,需遵循“有序退场”的规范,乐舞再次配合,体现“礼始礼终”:
宾客辞行:宾客向帝王辞行,需“三揖而退”(三次作揖后退出),此时堂下笙奏《肆夏》(送宾乐章),乐声悠扬,表达“对宾客的挽留”;
帝王送宾:帝王送宾客至宫门口,需“止步”(不可送出宫门,体现“君不送臣”的礼制),此时堂上瑟奏《采蘩》(送宾乐章),乐声舒缓,表达“对宾客的祝福”;
器物收拾:宾客退场后,肆师收拾筵席、器物,乐师收拾乐器,需“按陈设顺序反向收拾”(先收席,再收筵;先收瑟,再收笙),体现“礼的对称”。
五、文献与考古互证:“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实物与文献佐证
“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场景并非文学虚构,而是对古代宫廷宴礼的真实记录——传世文献与考古发现相互印证,为这两句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1.传世文献:从《周礼》《仪礼》到《诗经》的记载
《周礼》:宴礼制度的系统记载
《周礼?天官?膳夫》载:“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彻王之膳,祭于公。凡王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卒食,王举皮弁以拜赐于诸臣,诸臣皆降,再拜稽首。”这段记载详细描述了帝王宴礼的“食物等级”(六牲、百二十品)、“祭祀环节”(祭于公)、“礼毕礼仪”(王拜赐诸臣),与“肆筵设席”的“筵席陈设”“礼的秩序”完全一致。
《仪礼?燕礼》:宴礼流程的细节记录
《仪礼?燕礼》是专门记载诸侯宴礼的文献,其流程与“宫廷宴礼”一脉相承,如“设席”环节:“设洗于阼阶东南,罍水在东,篚在洗西,南肆。设膳篚在其北,西面。司宫设宾席于户西,南面,有加席。卿席在宾东,大夫席在卿东,士席在大夫东,东上。公席在阼阶上,西面。”这段记载明确了“席的位置”(宾席在户西、公席在阼阶)、“席的等级”(宾席有加席,士席无),与“肆筵设席”的“席位定等级”逻辑一致;其“乐舞”环节:“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工坐,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卒歌,主人献工。工左瑟,一人拜,不兴,受爵。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这段记载与“鼓瑟吹笙”的“堂上瑟歌、堂下笙奏”完全吻合,甚至乐章(《鹿鸣》)也一致。
《诗经》:宴礼乐舞的文学记录
《诗经?小雅?鹿鸣》是古代宫廷宴礼的“专用乐章”,其开篇即“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与《千字文》“鼓瑟吹笙”直接呼应,且诗中“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描述了宴礼中“乐舞和鸣、君臣同乐”的场景,与“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礼乐和谐”精神一致。
2.考古发现:从乐器遗存到筵席器物的实物证据
乐器遗存:瑟与笙的实物见证
曾侯乙墓(战国时期,湖北随州):出土了1件二十五弦瑟和6件笙(分别为12簧、14簧、18簧),瑟的瑟柱为玉制,笙的管为竹制镶金,与文献记载的“帝王用玉柱瑟、诸侯用竹镶金笙”一致。其中二十五弦瑟的弦槽、弦孔排列整齐,证明其“按礼制制作”;笙的管数不同,证明“管数分等级”的制度真实存在。
马王堆汉墓(西汉时期,湖南长沙):出土了1件二十五弦瑟和2件笙(18簧),瑟的表面有彩绘(云气纹),笙的管为竹制,与文献记载的“汉代宴礼乐器”一致。这些实物证明,“瑟”与“笙”在战国至汉代的宫廷宴礼中广泛使用,且形制、等级与文献记载吻合。
筵席器物:筵、席与食器的实物见证
郭店楚墓(战国时期,湖北荆门):出土了1件蒲草筵(残长约1.5米,宽约0.8米)和1件丝麻席(残长约0.9米,宽约0.5米),二者为“上下双层”结构,与文献记载的“筵下席上”一致,证明“筵”与“席”是不同器物。
海昏侯墓(西汉时期,江西南昌):出土了一套完整的宴礼食器,包括鼎(3件,象征诸侯等级)、簋(2件)、爵(1件)、俎(1件),且器物上有“海昏侯府”铭文,证明这是诸侯宴礼所用。同时,墓中还出土了1件瑟(二十五弦)和1件笙(18簧),与食器配套,证明“宴礼中礼器与乐器并存”,与“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场景完全吻合。
六、礼乐精神:“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文化内核与古今回响
“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核心并非“宴饮”或“乐舞”,而是其背后的“礼乐精神”——“以礼定序、以乐和情”,这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基因,对当代社会仍有深刻启示。
1.文化内核:“礼”与“乐”的辩证统一
礼的“秩序性”:社会运行的基石
“肆筵设席”体现的“礼”,本质是“社会秩序的可视化”——筵席的材质、尺寸、位置,对应“君臣尊卑”;宴礼的流程、环节、礼仪,对应“社会规范”。这种“秩序”并非“封建压迫”,而是“社会稳定的保障”——正如《礼记?曲礼上》所言:“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的作用是“让人区别于禽兽,形成有序社会”,而“肆筵设席”正是通过“日常生活场景”传递这种“秩序观”。
乐的“和谐性”:情感沟通的纽带
“鼓瑟吹笙”体现的“乐”,本质是“情感和谐的催化剂”——瑟的柔婉、笙的浑厚,形成“高低和鸣”;乐声的悠扬、歌声的真挚,形成“人乐共鸣”。这种“和谐”并非“无差别平等”,而是“等级中的和谐”——君臣虽有等级,但可通过乐声“调和情感”,实现“和而不同”。正如《礼记?乐记》所言:“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的作用是“在礼的秩序中,实现情感的和谐”,而“鼓瑟吹笙”正是通过“乐舞场景”传递这种“和谐观”。
礼乐的“统一性”:文明传承的核心
“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深层逻辑是“礼与乐的统一”——礼定“秩序”,乐和“情感”;礼是“骨”,乐是“肉”;无礼之乐是“乱乐”,无乐之礼是“僵礼”。这种“统一性”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独特之处——它不追求“绝对自由”,也不追求“绝对秩序”,而是追求“秩序中的自由、自由中的秩序”。正如《论语?学而》载孔子所言:“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孔子强调“和为贵”,但需“以礼节之”,这正是“肆筵设席,鼓瑟吹笙”的文化内核。
2.古今回响:礼乐精神的当代价值
对当代礼仪文化的启示
当代社会虽无“宫廷宴礼”,但“礼的秩序”仍不可或缺——如商务宴会的座位安排(主位、宾位的区别)、家庭聚餐的长幼有序(长辈坐主位),都是“肆筵设席”中“秩序观”的现代体现;而宴会中的背景音乐(轻柔、不扰民),则是“鼓瑟吹笙”中“乐为礼服务”的现代转化。这种“礼仪”并非“形式主义”,而是“对他人的尊重、对秩序的维护”,与古代“礼贵敬”的精神一致。
对当代音乐文化的启示
古代“瑟”与“笙”作为“礼器”,其核心是“为社会服务”,而非“个人炫技”——这种“音乐的社会性”对当代音乐文化有重要启示:如公益演出中的音乐(传递爱心)、国家仪式中的音乐(传递庄重),都是“以乐和情”的现代体现;而传统乐器(如瑟、笙)的传承,不仅是“技艺传承”,更是“礼乐精神的传承”——让当代人通过乐器,理解“乐贵和”的文化内涵。
对当代社会治理的启示
古代“礼乐文明”的核心是“以礼定序、以乐和情”,这对当代社会治理有深刻启示:“礼”对应“法律、制度”(定秩序),“乐”对应“道德、文化”(和情感);只有“制度”与“文化”结合,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正如“肆筵设席”需要“制度规范”(筵席等级),“鼓瑟吹笙”需要“文化调和”(乐声和情),当代社会也需要“制度”与“文化”并重,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结语
“肆筵设席,鼓瑟吹笙”八字,是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活化石”——它以“筵席”为载体,展现“礼的秩序”;以“乐舞”为纽带,传递“乐的和谐”;以“宴礼”为场景,实现“礼与乐的统一”。从文本语境到字词考据,从宴礼制度到乐器文化,从文献互证到礼乐精神,这两句不仅让我们还原了古代宫廷宴礼的完整图景,更让我们理解了中国古代“以礼立世、以乐和民”的文明逻辑。
在当代社会,当我们重读“肆筵设席,鼓瑟吹笙”时,不应仅将其视为“古代的生活场景”,而应将其作为理解传统文化的“钥匙”——通过这把钥匙,打开“礼乐文明”的大门,汲取“秩序与和谐”的精神养分,让传统智慧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活力,实现“古今文明的对话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