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番外之旧大衣的纸条(1)(1/2)
曼谷的冬天没有雪,只有乾燥的凉意。
雨季过去后的第一个周末,游书朗整理衣柜时,翻出了那件黑色大衣,四年前那场追尾事故时,樊霄给他披上的那件。
大衣保养得很好,但时光还是在面料上留下了细微的痕跡。
他本想把大衣送去乾洗,手却无意识地伸进了內袋。
手触到一张纸。
薄薄的,对摺两次,边缘已经有些发软。
游书朗的动作顿住了。
他记得这件大衣的所有细节,这是樊霄的大衣,带著樊霄的气息,两人住一起后便由他收著。
每个口袋原本装了什么,最后一次触碰是什么时候,他都清楚。
这张纸不应该在这里。
除非,是有人后来放进去的。
他取出纸条,展开。
纸张是樊霄书房里常用的那种深灰色云纹笺,上面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字,笔跡凌厉张扬,是樊霄的风格:
“第一次见你时,你身上带著野蔷薇的香味。那时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猎到手。
现在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爱一生。”
没有日期。
但游书朗几乎能判断出是什么时候写的。
笔跡的墨色深浅、纸张的摺痕新旧、甚至字里行间那种从尖锐到沉淀的气息变化,都指向一个时间段:
一年分离修行期间,或者更早,在他们“假决裂”的那段日子。
他把纸条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窗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在纸面上投下淡淡的光斑。
那些字句在光里显得格外清晰,也格外……沉重。
野蔷薇的香味。
游书朗记得那天。
深秋清晨,气温很低,他开车去公司,途中不小心追尾了一辆宾利。
那天他用的是陆臻前晚送的那瓶香水,味道清冽中带著一丝甜,陆臻说叫“野蔷薇与干松”。
当樊霄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时,这股野蔷薇香味也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那件大衣上。
时间过去这么久,自己都快忘了。
但樊霄记得。
不仅记得,还写了下来。
游书朗走到书桌前坐下,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
他在纸条背面空白处停顿了几秒。
然后落笔:
“第一次见你时,我从你给我披上的大衣袖口,发现了乙酸酐的灼烧痕跡,也看到了你眼底的兴味。
那时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反制。现在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宠一生。”
写完,他盯著那两行字,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乙酸酐。
化学式?o,有机合成中常用的醯化试剂,有刺激性气味,接触皮肤会引起灼伤。
追尾事故那天,樊霄从宾利上下来,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肩上。
游书朗触及袖口,感觉到了一小块极细微的、布料被化学试剂灼烧后特有的硬化痕跡。
后来调查知道,那天上午樊霄刚从樊氏旗下一个製药实验室出来,身上还带著实验楼的气息。
当时游书朗的第一反应是警惕:这个眼神里带著审视和兴趣、衣物上残留著危险试剂痕跡的男人,危险係数很高。
所以他选择了反制。
从调查背景到设局试探,从步步为营到最终收网,三年时间,他们从猎人与猎物,到对手与盟友,再到伴侣与共行者。
现在回头看,那些博弈、防备、危机、分离,都成了这条路上不可或缺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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