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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新法初议·朝堂波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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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晨光透过乾元殿高阔的窗棂,洒在光洁的金砖地面上。大朝的气氛,比起月前的肃杀紧绷,似乎缓和了些许,但依旧笼罩着一层看不见的凝重。勇王案的余波尚未完全平息,今日朝议的主题,又让许多官员的心提了起来。

“陛下,臣有本奏。”户部尚书手持玉笏出列,声音沉稳,“自去岁北狄平定、江南漕运理顺以来,国库渐有盈余。然各地水利失修、官道崩坏、学堂医馆匮乏者,仍比比皆是。今逆案已清,正当与民休息,大兴土木,以固国本。臣与工部、礼部初步议定,拟于今明两年,拨银五百万两,于全国兴修重点水利三十处,整修官道五千里,增设州县官学百所,惠民药局五十处。此乃泽被万民、功在千秋之举,伏请陛下圣裁。”

这是典型的“善后建设”提案,符合常规,也容易赢得清流和民心。不少官员微微颔首,表示赞同。

然而,没等赵珩表态,太子赵宸却上前一步,躬身道:“父皇,儿臣对此事亦有浅见。”

群臣目光聚焦于这位日益显露出沉稳气度的储君身上。自勇王案后,太子参与朝政日渐深入,虽年轻,但其见解往往能切中肯綮,令人不敢小觑。

“讲。”赵珩颔首。

“户部所议,皆是利国利民之要务,儿臣深以为然。”赵宸先肯定了提案,随即话锋一转,“然,儿臣近日查阅历年各地工程账目,发现诸多弊端。譬如前年修缮黄河某段堤坝,预算五十万两,最终耗费近八十万两,超支六成,而工程质量经去年汛期检验,仍有瑕疵。再如江南某府兴建官学,款项拨付后,拖延两年方完工,且规模缩水,所用材料以次充好。此非个例。”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殿中部分官员微微变色的脸,继续道:“究其根源,在于工程款项拨付后,缺乏有效监管与考核。地方官员视之为‘肥肉’,或层层克扣,或敷衍了事,或拖延工期,中饱私囊。长此以往,朝廷纵有金山银山,亦填不满无底之壑,百姓难得实惠,反增怨言。”

这话说得直白,甚至有些尖锐,殿中一片寂静。不少官员心里打鼓,太子这是要翻旧账?还是另有所指?

赵宸面向赵珩,朗声道:“故儿臣以为,大兴土木固不可少,然需辅以新法,确保每一两银子都能落到实处,每一项工程都能造福于民。儿臣斗胆,试拟‘工程监理与官员考绩关联新法’数条,请父皇与诸公评议。”

他从袖中取出一份奏章,由内侍接过,呈递御前。赵珩展开,快速浏览,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这正是前几日林晚来信中“官吏考核新法”思路的具体化、针对工程领域的初步尝试。

奏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凡朝廷拨款之重点工程,需由工部、户部、都察院联合选派“工程特派监理”,常驻地方,全程监督款项使用、物料采购、施工进度与质量。监理直接向朝廷负责,地方官员不得干预其履职。

二、工程预算需详细列明,公开公示,接受士民监督。如有变更,需层层报批,并说明理由。

三、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地方士绅代表、相关部司官员共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四、将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工期、质量、预算执行)纳入地方主官及具体经办官员的年度考绩,权重加大。连续获得“优良”者,优先升迁;出现“不合格”或严重贪墨、延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革职乃至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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