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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孟德综合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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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兴华推荐方诚,一来方诚本来就很优秀,二来和方诚关系不错。

他见吴志远对方诚感兴趣,趁热打铁:“吴县长,我有个建议,不知道合不合适。

下周,全省农机化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县政府办最近筹备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按照惯例,遇到这种大型活动,从其他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来帮忙。

可以考虑把方诚抽调过来,吴县长可以近距离观察。

如果行,后面再找机会正式调过来;

如果不行,对您、对方诚都没什么影响。”

吕兴华不仅消息灵通,还擅长出谋划策。

吴志远越来越觉得,他身边需要这样的人。

“兴华,你的建议很好。”吴志远忽然想起前任县长、已被龙城市纪委带走的于金星的情况,“听说于金星被人设了局?”

“是的,吴县长,青岩县关于于金星出事的传闻很多。

平心而论,于金星想干事,能力也很强,但陷入和袁瑾书记的权力斗争中。

袁瑾书记抓权,对县政府那边管得太多,于金星又不想被他掣肘,两人闹得不可开交。

平心而论,于金星算不上是贪官。

我听说,最后纪委认定的金额只有一百多万。

这一百多万能不能过法院这一关,还很难说。

别说一个县长,现在一个乡镇长想收个百来万,都是轻轻松松的事。

何况这么多年只有一百多万,而且,我听说,于金星对于一些关键问题并不认可。

我之前在县纪委工作多年,认识很多市纪委的人。

我私下里听他们说,于金星的一百多万中,主要涉及一套江州的房产。

于金星坚持不认,也确实有他的道理。”

吴志远很感兴趣:“哦,说说看。”

“那套房子,购买价一百四十万左右。

纪委调查认定,购房合同签的是于金星妻弟的名字,但款项是青岩的一个建筑公司老板出的。

从资金流向看,这是利益输送,认定于金星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逻辑上也能成立。”

吴志远问:“于金星为什么喊冤呢?”

“于金星一口咬定,他不知道妻弟在江州买了房,更不知道房款是那个老板出的。

他说妻弟早年下海经商,小有积蓄,在江州买房完全说得过去。

而且,他妻弟和那个老板是高中同学,私人关系很好,老板借钱或者帮忙周转,是私人情分。

于金星承认自己对亲属疏于管教,但坚决否认自己授意或知情这次具体的房产交易。

他甚至提出,愿意个人筹钱,把这笔购房款连同利还给那个老板,以证清白。”

吴志远皱眉道:“那个老板凭什么为于金星妻弟提供购房款,仅仅是因为同学关系吗?这似乎说不过去。

于金星有没有为那个老板谋取私利?”

吕兴华点头道:“是啊,所以纪委那边认为,于金星这是狡辩,是试图割裂个人与亲属的经济往来。

那个老板,也的确在青岩县中标了一些工程,包括县城道路及乡镇卫生院门诊楼工程。

纪委调查,于金星给有关部门领导打过电话,要求关照。

但吴县长,打电话不是批条子,如果不录音,是没有证据的,只能凭当事人陈述。

有关部门领导承认于金星打了电话。

但于金星不承认,说打电话是谈正常工作。

依我看,于金星看在妻弟的份上,给有关部门领导打电话说情,也在情理之中。

这家建筑公司是有正规资质,而且走的是正常招投标程序。”

吴志远接话道:“纪委办案讲究证据链,现在的情况是,房产资金的输送路径清晰,指向明确。

于金星为建筑商打过打招呼电话,也有当事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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