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6章 与校长谈判,不愿道歉(2/2)
另一位校领导接口道:
“那……我们可以给李浩记过处分,全校通报批评。这样总可以了吧?
毕竟他还是个孩子,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嘛。”
“机会是给那些真正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改正的人。”
我林寻寸步不让,
“据我们了解,李浩的霸凌行为并非偶发,而是长期存在。
如果这次不能给予他足够深刻的教训,如何保证他以后不会再犯?
又如何向其他学生传递‘霸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信号?”
学校方面见我林寻态度坚决,开始抛出一些看似让步,
实则依旧在维护学校和李浩利益的“解决方案”,比如提议私下调解,
赔偿金额压得很低,并且要求我林寻和小女孩家人签署“不再追究”的协议。
“林同学,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校长打着官腔,
“闹得太僵,对谁都没好处。你看,
李浩家长愿意赔偿五万元,并且公开道歉,这已经很有诚意了。”
“校长,这不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问题,这是原则问题。”
我林寻放下水杯,目光锐利地扫过在场的几位校领导,
“我们要求的,不仅仅是经济赔偿,更重要的是对霸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是对受害者的公正对待,是对校园环境的净化。我们要求:
第一,李浩必须在全校师生面前公开道歉;
第二,学校必须依据校规校纪,给予李浩最严厉的处分,比如留校察看甚至劝退;
第三,赔偿金额必须足以覆盖小女孩的全部医疗费用、心理辅导费用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学校必须全面彻查校园霸凌现象,建立长效预防和处理机制,
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林寻的每一条要求都掷地有声,直击要害。校领导们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显然没料到我林寻如此“不近人情”,提出的条件如此“苛刻”。
“林同学,你这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劝退?这对一个孩子的前途影响太大了!”
德育副校长急道。
“他霸凌同学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会对别人的前途造成影响?甚至生命安全?”
我林寻反问,语气冰冷,
“我们提出的每一条,都是基于事实和公平正义。如果学校连这些都做不到,
那所谓的‘全力配合调查’,恐怕只是一句空话。”
谈判陷入了僵局。
校领导们开始窃窃私语,显然在权衡利弊。我林寻则端坐在椅子上,
耐心等待着他们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