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牛魔归草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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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
熟悉的呼唤从身后传来。悟空踩着筋斗云落在草甸上,金箍棒上的嫩芽正朝着太阳生长。“沙师弟说,律典里要加‘护牧’一条。”他递来个油纸包,“唐长老让带的烤红薯,说你肯定饿了。”
牛魔接过红薯,咬了一口,甜得眯起眼。“师父呢?”他问。
“在学堂。”悟空指了指远处的白虎岭,“白骨老师说,今日教‘牧’字,让孩子们认认‘草’‘羊’‘家’。”
牛魔望着学堂的方向,突然笑了。他想起白骨精昨天给他送的信,信里夹着片草叶,写着:“牧是守,守是根。”
“悟空。”他轻声说,“你知道吗?我从前觉得,草原是妖怪的地盘;如今才懂,草原是所有活物的家。”
悟空挠了挠头:“是像你改的骨刀,不杀人改护羊?”
“是像这草甸。”牛魔指着远处的草浪,“是像老张头的小羊羔,是像所有被草原养大的人。”
风卷着草香掠过草甸,吹得帐篷上的经幡哗啦啦响。老张头抱着小羊羔跑过来,发间的野菊上沾着草屑:“大王,阿娘说,今晚要在帐篷里煮手把肉,给您留了最大的羊腿!”
牛魔接过小羊羔,轻轻放在草地上。小羊羔歪着脑袋,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手心——和五百年前,他在火焰山救下的那只小狐狸,动作一模一样。
“走。”他对沙僧和悟空说,“去帐篷里。”
帐篷里的篝火正烧得旺。阿梨系着蓝布围裙,正往锅里下羊肉,发间的野菊被火光映得暖黄。她抬头看见牛魔,笑着喊:“大王,您来啦!手把肉快好了!”
牛魔坐在草垫上,望着锅里的羊肉,突然想起五百年前——那时他在天庭当魔王,吃的是龙肝凤髓;如今他在草原的帐篷里,吃的是牧民煮的手把肉,却觉得这肉比龙肝还香。
“大王。”草儿举着个草编的蚂蚱跑过来,“我给您编了蚂蚱,像不像?”
牛魔接过蚂蚱,草编的触感软乎乎的。“像。”他说,“比我当年用混天绫变的蚂蚱,像多了。”
草儿歪头笑:“阿梨姐姐说,蚂蚱要活的才好看。您看,这只蚂蚱的翅膀会动!”
牛魔捏着蚂蚱的触角,轻轻一拉——草编的翅膀真的扇动起来。他望着草儿眼里的光,突然明白了——所谓“归草原”,从来不是回到五百年前当魔王的山头,而是蹲在帐篷前,看孩子们编蚂蚱;是帮着牧民赶狼,救小羊;是让草原上的每一株草,每一只羊,都能活得自在。
夜渐深,篝火的光映着帐篷上的经幡。牛魔望着跳动的火焰,突然想起阿梨说过的话:“最温暖的法术,从来不是翻云覆雨。”
此刻他懂了——
最温暖的法术,是用骨刀撬开压着小羊的泥块;是用草编的蚂蚱逗笑孩子;是让草原上的每一缕风,都带着牧民的笑声。
而帐篷外的草甸上,小羊羔正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跟着羊群往水草丰美的地方走。牛魔望着它们的背影,突然笑了。
这草原,终于成了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