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我全招!(2/2)
经查证,证据确凿。看守所认定刘贵夺危险性极高,随即对其采取了最严厉的管控措施:。
这“上‘床板’”,便是将犯人手脚以械具固定于特制床板之上,床板中部留孔以供排泄。自此吃喝拉撒睡皆在此板上,动弹不得,即便想自残亦无可能。
此械专用于管控有严重暴力或自残倾向的重犯。唯有出庭受审时,方能暂时卸下。
刘贵夺便在这方寸之间,被禁锢了四年有余,直至最终审判来临。
2012年11月,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贵夺被暂时卸下械具出庭。
然而在法庭上,他推翻所有供述,拒不承认一切指控,态度顽固,坚称自己无辜。
但这已于事无补,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
八个月后,2013年7月19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贵夺、姜晓龙、刘成建、黄金波,以及船长李承权,判处死刑。
这意味着,黄金波当初企图以“检举立功”换取生机的愿望,并未被法庭采纳。
舵手王鹏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冯兴燕被判无期徒刑;梅林盛、崔勇各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项立山与段志芳,则各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需补充的是,项立山曾于2010年6月与他人合伙盗窃一辆小货车,以一万元价格销赃,此次因盗窃罪加刑一年,最终合并执行五年。
刘贵夺等人自然不服,提出上诉——多活一日是一日。
段志芳却不同,听闻仅判四年,他心中一块巨石落地。他原以为至少要判八年,四年已远超预期,当即表示:“我不上诉,我认罪服判。”
法律的尺度在此显现:被胁迫参与杀人,与主动行凶,性质终究不同。
一次在看守所内,段志芳戴着手铐脚镣经过刘贵夺的监室,驻足向内望了一眼。刘贵夺听见动静,也转过头来。
当时刘贵夺的右手已能稍稍抬起,他抬起手指,隔空点了点段志芳,随后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比划了一个枪决的手势。
此后,两人再未相见。
需要说明的是,刘贵夺等人直至2016年春天才被执行死刑,故此前一直羁押于看守所。段志芳则于2015年8月12日刑满释放。
释放前夜,他趴在铁门栏杆上,朝隔壁监室的黄金波喊道:“小波,我明天要出去了。你缺什么东西吗?我出去给你寄点。”
黄金波答:“不用了,家里都给寄了。你出去好好的……别再那啥了,自己小心点。”
这句含糊的“别再那啥了”,包含了许多未尽之言:别再上船?别再犯法?终究算是共历生死后的最后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