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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我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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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出在第二份合同上。这份合同除了乙方签名处和一枚公章外,几乎全是空白。而那枚公章上刻着的,是“荣成市新发渔业有限公司”。

这与第一份合同上的公司名称,虽只有几字之差,却截然不同。后来证实,“荣成市新发渔业有限公司”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当然,在签字的当下,这些远离家乡、渴望着工作的船员们,既无意识也无途径去核实一个公司的真伪。对他们而言,合同是权威的象征,签字画押便是承诺。

于是,一个接一个,名字落在了那份空白的、无效的合同上。这场景或许并不陌生——就像许多人在面对厚厚的贷款合同时,即便条款艰涩难懂,最终也会在指引下签下自己的名字。

信任,有时便建立在这样一种模糊的、不容细究的基础之上。船员的笔尖划过纸面,命运之舟,已在看不见的地方悄然偏航。

签完合同后,出发日期定在2010年12月27日。余下的日子,船员们各自着手准备——毕竟要在海上漂泊两年,个人用品需一一备齐:袜子内衣、洗漱用具、常用药品、换洗衣物,皆不可少。

好酒之人带上了啤酒白酒,也有人备足方便面与火腿肠;烟民们则提前囤积香烟。虽然抵达渔场后,会有流动货船前来销售物资,但价格远高于陆地。

因此,出发前每个人都尽量携带一些,只是船舱空间有限,无法装载太多。即便如此,各人所带之物也算周全。

刘贵夺却与众不同。他烟瘾极大,别人至多准备三四十条烟,他却一口气备了一百六十五条——整整三箱有余。

这些烟是他在公司附近商店赊来的,他本人并无积蓄。

或许有人会问,商店怎会轻易赊给他如此多的货物?

实则那片区域的商铺常做此类生意:船员既已与公司签约出海,除非葬身大海,否则终究会回来。

店家与公司多有联系,待船员返航结算工资时,便能直接将烟款扣除。

这一百六十五条烟,总计两万元,平均每条一百二十元,每盒约合十二元——这比市价略高,其中包含了赊账的风险溢价。

两年时间,一百六十五条烟,意味着他每月要抽掉近七条,每天约三盒。

起初有人猜测他是否想在船上转卖牟利,但他坦言,这些全是为自己准备的:“在海上还不知道是什么境况,烟绝不能亏了自己。”

出发前的日子,除了个人物品,还需向船上搬运各类物资:食物、饮用水、蔬菜、米面粮油……三十余人长期在海外生活,补给规模不小。

此外,他们还要安装捕捞设备。大多数船员并无出海经验,一切需从头学起。

钓鱿鱼需借助强光吸引鱼群,为此他们在船上竖起高大的杆子,挂满两千瓦的飞利浦强光灯,光线足以照亮水下五十米区域。

立杆、装灯这些工作,都由船员亲手完成,也算是对作业的初步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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