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是我干的(1/2)
当时负责此案的专案组组长是刑警大队长刘永福。经过初步调查,八月二十二日先拘捕了隋鸿渐的表弟银书峰,二十四日又抓获另一表弟银书军。
九月六日早晨八点,隋鸿渐接到农行通知,要求他务必参加紧急会议。他匆匆赶到会议室,却见刘大队长带着几名警察等候多时。
对方开门见山:“知道钱行长被刺的事吗?”他答:“听说了。”对方随即宣布:“你被收审了。”
他还想追问缘由,手铐已“咔”地锁上,当场带走,押送至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九月十八日开始审讯,同时给隋鸿渐戴上了二十五公斤重的脚镣;十一月一日,脚镣增至三十公斤。他既未作案,自然不肯认罪。那便很简单——用刑。
其表弟银书军先遭牙签扎指甲缝,疼痛钻心,但他咬牙坚称未干。审讯者冷笑道:“嘴硬?”
随即改用三角带抽打,直至皮开肉绽,再往伤口撒上一层盐,用手将盐粒揉进创口。银书军痛得凄声惨叫。若不认罪,便继续撒盐揉搓,看谁先撑不住。
这般折磨下,他很快崩溃:“是我干的……那天是我干的!”
接着轮到三弟隋洪炉:“你表哥都认了,恐吓信也是你写的,还不交代?”
见他不招,便将其双手反绑吊起,二十分钟后放下,稍歇再吊。几次反复,双臂已彻底失去知觉,吃饭只能用嘴拱食。
十月某日,他被浇透冷水,置于室外冻两小时,浑身僵透后再拖回屋内,如此往复,终也屈服。
两人既已招供,便轮到老二隋洪波:“你是招,还是撑?”起初他也顽抗,于是牙签扎指甲、烟头烫臀、皮开肉绽后撒盐——最后一招尤为“有效”,他当即认罪。
最后便是主犯隋鸿渐。前三人的“供述”已勾勒出“完整”案情,他便是幕后主使。
对付他的法子,是将双脚固定于水泥地铁环中,用木杠插入两腿间搅动,最长一次持续了三小时。
他实在熬不住,问道:“既然说我兄弟都招了,那过程是怎样的?”
对方答:“八月十五日,你去安达市找到银书军,一同回了你家。八月十八日,银书军与你弟弟骑摩托车去动的手。”
隋鸿渐急道:“不对!那个时间我有证人可以证明!”审讯者冷冷道:“赶紧认了吧。你父亲、弟弟、妹妹、媳妇全抓起来了,你们一家现在只剩十来个孩子在家。你认了,很多人就能放。”
至此隋鸿渐才知,全家十六名成年人均已被捕,连恰好来串门的妹妹隋小敏也未能幸免——见人就抓,不问缘由。
闻此消息,这硬汉终于崩溃,泪流满面。此前无论如何用刑,他未曾掉一滴泪,此刻却再也撑不住了。
他颤抖着签下名字。体重二百四十斤的汉子,此时仅剩一百三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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