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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帝国设“船舶司”统管海贸,制定《海商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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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袁睿祭祖归来后的第三个月,洛阳城迎来了初夏。

这一日清晨,太极殿内气氛有些不同寻常。文武百官列班肃立,不少人手中都捧着厚厚的奏章。泰安帝端坐龙椅之上,面色沉静,目光扫过殿下众臣。

“诸卿,今日朝议只有一事,”泰安帝开门见山,“朕收到扬州刺史、广州刺史、泉州刺史三份奏报,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海上贸易管理混乱,急需朝廷统一规制。”

话音刚落,户部尚书陈群之子陈泰出列奏道:“陛下所言极是。自先帝开放海禁以来,南海商路日益繁荣,去岁仅广州、泉州、明州三地市舶税收,便达二百七十万贯。然各地市舶司权责不清,征税标准不一,商贾抱怨,官吏也颇多掣肘。”

兵部尚书赵统紧接着出列:“陛下,海上事不仅关乎赋税,更关乎海防。如今民间海船越造越大,有些大商船载重已达万石,船上水手数百,堪比小型战舰。若不加以管束,恐生祸患。”

工部尚书也上前一步:“陛下,造船木料多取自闽浙山林,近年来伐木过甚,已有多处山体崩塌。而各地船厂工艺参差,有些商船为求大利偷工减料,出海遇风浪即损毁,人货两失,惨不忍睹。”

三位尚书你一言我一语,将海上贸易的利弊说了个透。殿内顿时议论纷纷。

泰安帝微微颔首,看向站在文官首列的中书令张承:“张相有何见解?”

张承捋了捋花白胡须,慢条斯理道:“陛下,老臣以为,海贸之利已显,不可因噎废食。然放任自流亦非良策。当务之急,是设立统一机构,制定统一律法,既保护商贾之利,又规范其行,更要确保海疆安宁。”

“好!”泰安帝抚掌,“正合朕意。太子以为如何?”

站在御阶旁的袁睿闻言,躬身道:“儿臣近日翻阅历年海贸卷宗,发现三大问题:一是市舶司隶属不清,有的归地方,有的归户部,有的归兵部;二是律令缺失,海上失货、船难赔偿、水手斗殴等事,皆无法可依;三是海船建造无统一规制,诚如工部尚书所言,隐患甚大。”

泰安帝眼中露出赞许之色:“看来太子是下过功夫的。既如此,今日便议个章程出来。”

朝堂上顿时热闹起来。主张严管的官员说海商多与海盗勾结,该限制船只大小;主张宽松的官员说海贸乃利国利民之事,不可过多束缚;还有官员提出折中之策,建议设立专门衙门。

辩论持续了一个时辰,泰安帝听得仔细,不时追问细节。直到日上三竿,他才抬手止住争论。

“诸卿所言皆有道理。朕意已决——”泰安帝声音沉稳,“第一,将各地市舶司合并升格,设立‘船舶司’,统管全国海贸、造船、海防事宜。”

殿下顿时安静下来,众臣竖起耳朵。

“船舶司设于泉州,因泉州地处南北海运要冲。船舶司设提举一员,秩比三品,副提举二员,下设税课司、船政司、海防司、律讼司四衙。”

“税课司负责征收船税、货税;船政司负责核准造船资格、制定造船规制、核发船照;海防司负责编录船籍、稽查走私、配合水师巡海;律讼司负责处理海上纠纷。”

泰安帝顿了顿,继续道:“第二,命刑部、户部、工部、兵部各派精干官员,会同熟悉海事的官员商贾,三个月内制定《海商律》,要详细规定船舶建造标准、出海许可、货物税收、海上事故处理、船员权利、走私处罚等诸项事宜。”

“第三,命格物院与工部合作,研究改良海船,既要安全耐用,又要能抗风浪。所需经费,可从船舶司税收中拨付。”

三条旨意一出,殿内先是一片寂静,随即响起一片“陛下圣明”的称颂之声。

退朝后,泰安帝将太子、张承、陈泰、赵统以及几位熟悉海事的老臣留了下来,移驾到西暖阁继续商议细节。

暖阁内,泰安帝让人摊开一幅巨大的海疆图。图上,从辽东到交趾的海岸线蜿蜒曲折,标注着大大小小的港口。

“船舶司首任提举人选,诸位可有建议?”泰安帝问道。

张承沉吟道:“此人需懂海事、通经济、明律法,还得有魄力。老臣推荐一人——前广州刺史顾雍之孙顾谭。他在广州任市舶使五年,政绩卓着,去年因母丧丁忧,现下应该服阙了。”

“顾谭……”泰安帝回忆道,“可是那个上书建议设立‘海商担保’制度的年轻人?”

“正是。他提出大商船出海前,需有保人担保,若船毁人亡,保人需赔偿部分损失。此法在广州试行,效果颇佳。”

泰安帝点头:“朕记得他。还有其他人选吗?”

陈泰道:“泉州刺史诸葛瑾之子诸葛恪,精通算术,善于理财,在泉州改革市舶税制,税收连年增长。”

“诸葛恪……”泰安帝笑了笑,“听说此人锐意进取,但锋芒太露。船舶司初立,需要稳重之人。顾谭更合适。”

人选既定,接下来便是《海商律》的制定。泰安帝特意从泉州、广州召来几位老船主和海商代表,让他们参与讨论。

六月初,第一批海商抵达洛阳。为首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者,姓林,泉州人,三代航海,人称“林海翁”。

第一次被召入宫时,林海翁紧张得手脚发颤。但泰安帝态度温和,赐座奉茶,他才渐渐放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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