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岁老汉偷钥匙入室行凶,连砍40刀!只因她叫了声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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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河北邢台的春天来得比往年稍晚一些。
田间地头的柳树刚刚抽出嫩芽,空气里还残留着冬日未散的寒意。平乡县这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像往常一样在晨曦中苏醒,鸡鸣犬吠,炊烟袅袅,村民们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劳作。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一户庄家人院里,正静静躺着一具冰冷的尸体,等待着被人发现。
那天中午,日头已经爬到了半空中,暖洋洋的阳光洒在村道上。李美琴的邻居王大婶做好了午饭,想着平日里两家人关系不错,李美琴一个人在家,便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往她家走去。
“美琴!美琴在家吗?”王大婶一边喊着,一边推了推院门。
吱呀一声,院门竟然虚掩着,轻轻一推就开了。
王大婶有些纳闷,李美琴平时是个谨慎的人,晚上睡觉前院门房门都会锁得严严实实,怎么大中午的还开着门?她也没多想,径直走了进去。
院子里安安静静的,晾衣绳上还挂着几件洗过的衣服,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堂屋的门也是半开着的,王大婶喊了几声没人应答,心里开始有些发毛。
她试探着推开堂屋的门,目光往里一扫,
那一刻,她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地面上,一个女人侧卧在血泊之中,身上的羽绒服已经被鲜血浸透,暗红色的血迹从身下蔓延开来,几乎铺满了半个房间。她光着脚,脚底沾着血,秋裤上全是斑斑点点的暗红。
“啊,!”
王大婶手中的碗摔在地上,碎瓷片和面条溅了一地。她踉跄着倒退了几步,几乎站不稳,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声音划破了整个村庄的宁静。
村民们闻声赶来,有人报了警,有人站在门口不敢进去,只是远远地张望,脸色煞白。有人认出了那件羽绒服,那是李美琴,这家里的女主人,一个平日里待人热情、和和气气的女人。
接到报警后,平乡县公安局的刑警们火速赶到了现场。
带队的老刑警姓刘,从警二十多年,什么样的案子没见过?什么血腥的场面没经历过?可当他走进那间卧室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太惨了。
地面上,墙壁上,甚至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喷射状的血迹。死者侧卧在地,面部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脸部、颈部密密麻麻全是伤口,整个人就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过一样。鲜血凝固后变成了暗黑色,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泊,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法医后来统计,死者头部、脸部、颈部一共有四十多处锐器伤,身上还有二十多处钝器伤。四十多处啊!什么样的人能下得去这样的狠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这简直是泄愤,是虐杀!
一把菜刀就扔在死者的身边,刀刃上沾满了血迹和毛发。经过死者家属辨认,这把菜刀正是死者家里的,平时就放在厨房的案板上。刀面上的锯齿状痕迹,与死者面部的锐器伤完全吻合。
除了菜刀之外,现场还发现了一个断开的金项链和两个金耳环,上面也沾着血。经过辨认,都是死者本人的。这些东西就散落在尸体旁边,凶手连拿都没有拿走。
刘警官蹲在门口,目光在这些物品上停留了很久。
金项链断了,金耳环还在,凶手明显不是为了钱财。那他是为了什么?
现场的惨烈程度让所有人都沉默了。几个年轻民警脸色发白,强忍着不适在拍照、提取物证。刘警官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对身边的同事说:“这个案子,不简单。”
李美琴的家,是北方农村那种常见的独门独院,红砖围墙,铁皮院门,院子里铺着水泥地,正房三间,主卧、次卧和堂屋。
凶杀案的第一现场是主卧室,但技术人员很快发现,血迹并不只存在于主卧。
堂屋的地面上,有大面积擦蹭和滴落的血迹,从主卧一路延伸出来,像是一条暗红色的河流。一只电热水壶倒在地上,壶身有明显的凹陷变形,上面沾着血和毛发。经过比对,死者身上的二十多处钝器伤,正是这个电热水壶造成的。
也就是说,凶手先用热水壶打了死者,然后又用菜刀砍了她。
从主卧到堂屋,再到次卧的门口,地面上有许多来来回回的血足迹。有的光着脚,有的穿着袜子,脚印杂乱无章,你踩我我踩你,足以看出当时追逐打斗的激烈程度。
技术人员趴在地上,用放大镜仔细观察每一枚足迹,然后用尺子测量、拍照、比对。经过分析,他们基本上确定了:光脚的血足迹是死者的,穿袜子的血足迹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
在次卧的门口,警方又有了新的发现。
门把手下方,隐约有一道裂纹。裂纹很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用手一摸就能感觉到木头已经裂开了。经过亲属证实,这道裂纹在案发前是不存在的,很像是被人用脚踹出来的。
警方推断,凶手和被害人在堂屋里发生过激烈打斗,被害人挣脱以后跑到了次卧,把门顶住并且反锁。果然,技术人员在次卧室的内侧,距离地面一米五六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血手印,那是被害人的手印,五指张开,明显是用力推门时留下的。
这个发现让警方觉得,次卧的门里门外,一定还有文章。
果然,在次卧门外把手上方,技术人员提取到了一枚可疑的男性拇指指纹。指纹很清晰,但位置很特殊,不在把手正面,而在上方,像是有人抓住门框或者门板时留下的。
警方推断,如果被害人进入次卧、关门反锁的时候,嫌疑人伸手去抓门框,试图把门拉开,那就可以形成这种指纹。
在主卧和堂屋,技术人员还发现了一些穿鞋的血足迹。比较清晰的有四枚,但没有一枚是完整的。鞋底的花纹看起来像是那种常见的运动鞋或者休闲鞋,纹路不深,磨损程度中等。
警方把所有进入过现场的人,包括报案人、第一个到达的村民、急救人员、民警,穿的鞋都拿来进行了一一比对。结果发现,只有这种花纹的鞋找不到它的主人。
那么,这会不会是另一个嫌疑人留下的?
如果真是这样,本案就有两个嫌疑人:一个光脚或者穿袜子,一个穿着鞋。
但技术人员很快又有了新的发现:穿袜子的足迹,比穿鞋的足迹要小一点,而且形状上能够套在穿鞋的足迹里面。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同一个人,先穿着鞋走了一段,后来把鞋脱了,只穿着袜子。
更重要的是,在那些被害人被追逐、打斗形成的凌乱足迹中,并没有发现穿鞋的足迹。如果还有一个嫌疑人的话,他怎么可能一动不动地站在旁边,看着同伙和被害人搏斗?这不合逻辑。
所以,警方最终推断:凶手只有一个人。他最初可能穿着鞋进入现场,后来脱掉了鞋子,只穿着袜子行走。至于那些穿鞋的足迹为什么会出现在不同位置,可能是他在某些区域又穿上了鞋,或者是一些残留的印记。
穿袜子的足迹看不出袜子的花纹,也没有办法提取到完整的特征,技术人员无法据此推断出嫌疑人的年龄、职业等信息,只能大致刻画出他的体貌特征。
经过反复测量和计算,警方得出结论:这个嫌疑人身高在一米七二左右,体态偏瘦,是一名男性。
除了这些足迹和指纹,现场再也没有发现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了。
家里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柜子、抽屉都是关得好好的,值钱的东西一样没少。死者身上的金项链、金耳环虽然断了,但都留在现场,凶手连碰都没碰。
凶手不是为了图财。
死者家的门窗完好无损,院门的门锁也完好,四周的围墙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被攀爬过的痕迹。经过了解,死者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锁好院门和家门,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习惯,雷打不动。
那么,凶手是怎么进来的?
如果门窗都没有被撬的痕迹,围墙也没有攀爬的痕迹,那就有一种可能,凶手是和平进入的。也就是说,要么是死者自己开的门,要么凶手有钥匙。
这个推测让警方的侦查方向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果凶手是和平进入的,那他就很可能是死者认识的人,甚至可能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尸检的详细结果出来了。
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开放性颅脑损伤,简单来说,就是头骨被砸裂、大脑受损,当场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17号凌晨0:30到2点之间。
进一步了解得知,死者李美琴的丈夫半年前去了外地开工厂,两个孩子都在县城的学校住宿,平时就住在学校,只有周末才回家。出事那天晚上,李美琴是一个人住的。
那天中午,李美琴的邻居来叫她吃饭,才发现出了事。也就是说,尸体从凌晨一直躺到了第二天中午,十几个小时,无人知晓。
经过了解,在17号凌晨零点十分到零点十五分之间,李美琴的丈夫还和妻子通过几分钟的电话。当时李美琴一切都正常,没有提到任何异常情况。案发时间应该就在零点十五分之后,也就是那通电话挂断后不久。
李美琴的丈夫叫赵国强,今年四十三岁,是个憨厚老实的庄稼汉子。他和李美琴结婚将近二十年,两口子感情一直很好,很少红脸。
婚后,两个人一度在县城经营着一家店铺,卖五金建材,生意还算红火。后来因为要照顾老人,他们就把店铺盘了出去,回到村里开了一家小工厂,专门加工童车配件。平乡县是全国有名的童车生产基地,他们的生意做得不错,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出事那天下午两点多,赵国强从一百公里外的工厂赶了回来。一路上他什么都没想,或者说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踩油门,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来。
当他赶到家门口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封锁了。他站在警戒线外面,看着院子里进进出出的警察,看着地上那一滩一滩的血迹,双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美琴……美琴啊……”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旁边有村民扶着他,劝他节哀,可他什么都听不进去。
面对着警察,赵国强伤心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他不停地重复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她才三十八岁啊……”
看得出来,妻子的遇害对这个男人的打击是多么沉重。他的眼神空洞,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站在那里摇摇欲坠。
后来在询问中,赵国强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他们夫妻之间最后的那通电话。那天晚上零点刚过,他忙完了厂子里的事,给妻子打了个电话。电话里李美琴说她已经洗过澡准备睡了,还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月底就回来,到时候好好陪陪她。李美琴笑了,说好,我等你。
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了他们夫妻之间最后的对话。
根据村民反映,李美琴两口子为人本分,待人热情,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也没有什么仇家。两口子在村里的人缘都很好,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他们都会主动帮忙。
排除仇杀的可能性。
死者的金项链、金耳环都丢在了现场,家里也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财杀的可能性也基本不存在。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侵。
警方推断,嫌疑人很可能是想强奸被害人,双方发生了争执,在打斗过程中,嫌疑人恼羞成怒,最终杀人灭口。
考虑到嫌疑人有性需求的可能,警方把嫌疑人的年龄范围划在了十八岁到五十岁之间。这个年龄段是性犯罪的高发人群,既有生理需求,又有作案能力。
李美琴家所在的村子,距离平乡县城只有一两公里,全村有四千多人,在当地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四千多人里,男性占了大约一半,符合年龄范围的有一千二百多人。这些人里,有的是本村村民,有的是外来租户,有的是在附近工厂打工的。
这一千二百多人,都要一个一个地排查。
警方把村里的监控视频全部调了出来,一帧一帧地看。
李美琴家门口是一条村中公路,在她家东面一百米处的丁字路口,有一个监控探头。虽然画面模糊,但基本能看清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轮廓。
警方调查监控视频后发现,晚上十一点之后,有很多翻斗货车来来往往地在这条路上走。这些翻斗车都是到村外拉土的,因为怕影响村里的环境卫生,村里规定只能在晚上十点到第二天凌晨三点之间出车。
在这些拉土的车里,警方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疑的人。
凌晨零点三十分左右,一辆翻斗车突然停在了路边,不走了。然后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围着翻斗车转了一圈,像是检查车况。转了一圈之后,他又上了车,把车开走了。
这辆车走的方向,正好是路过死者家门前的那条路。翻斗车向死者家的方向驶出了几十米,就驶出了监控的范围,再也看不到了。
这个司机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正常情况下,车胎爆了或者出了故障,司机应该下车检查、维修,可这个人只是转了一圈就上车了,不像是真的出了故障。更可疑的是,他故意绕了一下,拐向了死者家的方向。
经过仔细查看监控,这辆翻斗车在当天晚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他的车真的坏了,修好了为什么不继续拉土?如果他只是回家,为什么又要拐向死者家?
经过调查,案发前后当地一家工厂正在翻修,从村子里雇了二十多个青壮年拉土。翻斗车的司机,正是受雇拉土的村民之一。
他叫张有才,四十二岁。
张有才的身高正好是一米七二,体态偏瘦,这与警方对嫌疑人的刻画完全吻合。而且他跟死者特别熟悉,两家离得不远,平时经常走动,张有才没事就到李美琴家串门、喝茶。
然而,如此熟悉的关系,在案发之后,这个张有才却一次也没有去过现场,也没有去安慰过死者的亲属。村里其他跟李美琴关系好的人都去了,有的帮忙招呼警察,有的安抚赵国强,唯独张有才,连面都没露。
这让周围的村民感到很是反常。
另外,张有才跟妻子的关系也不太好,两口子经常吵架,有时候吵得凶了,张有才就出去喝酒,半夜才回来。联想到案发当天夜里他没有正常去拉土,却拐向了死者家的方向,警方认为张有才很是可疑。
于是,警方决定对他进行正面接触。
张有才被请到了派出所。
面对警察的询问,他显得很镇定,甚至有些不耐烦。
“那天晚上啊,我的翻斗车车胎爆了,我就开着车回来了。”张有才说,语气很自然。
“回来以后呢?”
“开到我家门口,我自己把车胎补好了。”
警察心里一动。
根据之前的侧面了解,张有才根本就不会补车胎。他平时连自行车都不会修,怎么可能自己补翻斗车的轮胎?
倒是住在他隔壁的父亲,是靠着补车胎为生的,而且手艺很好,村里人的车胎坏了都找他。
“你父亲不是会补吗?你怎么不找他?”
张有才愣了一下,随即解释说:“我爸年纪大了,那天晚上又睡得早,我不忍心叫他。”
“那你为什么不等到第二天再请他帮忙?反正那一晚也拉不了几趟了。”
张有才的表情有了一丝不自然,但很快又恢复了:“我当时着急啊,想着补好了再去拉几车。”
可是根据监控显示,那天晚上他再也没有去拉过土。
警察把这一点指出来,张有才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支支吾吾地说:“补好以后太晚了,我就睡觉去了。”
张有才的说法漏洞百出,更重要的是,出事那天晚上他的妻子正好回了娘家,隔壁的父亲又早就睡了,张有才在当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没有任何人能够给他证明。
警方提取了张有才的指纹,与死者次卧门上发现的那枚可疑拇指指纹进行了比对。
很快,比对结果出来了,完全吻合。
专案组立即对张有才进行了讯问。
面对侦查员,张有才依旧咬死了说自己跟案子没关系。他说自己经常到李美琴家串门,一般都是在堂屋坐坐,卧室从来没有去过,至于孩子们住的次卧,那就更不可能去了。
可是指纹就在次卧门上,铁证如山。
“你说你没去过次卧,那你的指纹怎么会留在次卧的门上?”
张有才沉默了很久,最后说:“那我可能是不小心碰到的吧。”
这个解释太过牵强。一枚拇指指纹,清晰地留在门把手上方,位置非常特殊,不可能是“不小心碰到”就能留下的。
张有才的嫌疑再次上升。
警方调取了案发前后全村的监控视频,打算还原张有才的行踪。一个人的衣服和鞋子,往往能说明很多问题,作案后,凶手通常会因为衣服鞋子上沾有血迹而更换。
经过仔细查找,侦查员发现,案发第二天早上六点多钟,张有才就赶到了他打工的工厂。工厂的监控画面显示,当时他穿的衣服、鞋子,跟案发那天晚上穿的确实有着明显的不同。
案发那天晚上,他穿的是一件深色的夹克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第二天早上,他换了一件浅灰色的外套和一双棕色的皮鞋。
一个人两天换衣服很正常,但连鞋子都换了,而且是在出了命案之后,这就值得怀疑。
侦查员立即对张有才的家进行了依法搜查,很快就找到了案发那天晚上他穿过的那身衣服。技术员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把衣服拿回实验室进行检验。
然而结果让所有人大失所望,衣服上没有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血迹、毛发或者其他生物痕迹。
如果张有才真的是凶手,他在那么激烈的打斗中,衣服上不可能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死者流了那么多血,凶手的手上、衣服上、鞋上必然会留下痕迹。
除非他作案的时候是光着身子的。但这种可能性太小了,而且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相关的痕迹。
据此,专案组初步把张有才从嫌疑对象中排除了。
后来经过进一步调查,张有才终于说了实话。他说自己那天晚上确实经过死者家门口,也确实拐进去看了一眼,因为他听说李美琴一个人在家,想去找她说说话。但到了门口,看到灯已经灭了,他就没进去,又开车回家了。至于第二天为什么不露面,是因为害怕被警察怀疑,所以故意躲着。而次卧门上的指纹,是他以前去李美琴家串门时,在次卧门口站了一会儿,随手扶了一下门框留下的。
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已经无从考证,但至少,他的作案嫌疑被排除了。
案件重新回到了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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