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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平台的让步:一场势均力敌的谈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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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略作思考,再次让步:“可以。我们可以组建一个由双方数据团队、行业顾问组成的评估小组,共同设定各级目标。口碑和影响力指标,可以作为‘卓越目标’的加分项或调整项。我们希望项目成功,这种成功应该是多维度的。”

关于投资比例,经过一番拉锯,最终定为:“仲基制作”以现金、知识产权、团队人力等形式出资35%,奇异果TV出资65%。这个比例既体现了平台作为主要资金方的地位,也确保了“仲基制作”作为重要合伙人的话语权和利益关联度。

IP共享与开发共治,是另一块难啃的骨头。奇异果TV最初坚持平台应在衍生开发中占据主导,但杜仲基的方案触及了他们的根本利益。

“50%的版权共享,我们原则上可以接受。”沈南在此问题上显示出罕见的耐心,“但IP共治委员会的具体运作机制、决策流程,需要极其明确,避免未来陷入僵局。我们认为,在影视、游戏等重投入、高风险、且平台具备显着渠道和运营优势的领域,平台方应拥有主导权或关键决策权。在实景娱乐、出版物、部分衍生品等更依赖内容创意和设计感的领域,可以更多尊重‘仲基制作’的意见。”

“这不是主导权的问题,是专业性的问题。”杜仲基坚持道,“无论是游戏还是电影,成功的核心依然是是否精准还原了原IP的精神内核和魅力角色。这恰恰是我们的专业所在。平台在渠道、技术、商业化上的优势,我们绝不否认,也迫切需要。所以我们提出‘共治’,就是为了结合双方优势。主导权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性和团队能力来决定,而非简单按领域划分。我们可以约定,任何重大开发立项,必须得到共治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同意。委员会席位对等,但可以引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家作为独立委员,在僵局时提供专业意见并参与投票。确保决策的专业和公正。”

这个提议更具建设性。经过数轮隔空沟通和本次会议上的激烈讨论,最终达成的协议是:成立7人IP共治委员会,“仲基制作”与奇异果TV各委派3人,共同推举1位双方认可的行业权威作为独立委员。重大决策需5票以上通过。同时,协议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衍生开发项目,在策划、制作、运营等各阶段,双方的具体权责和协作方式,形成了一部细致的“IP王国宪法”。

数轮谈判,历时近一月。当最终版《“谜境沉浮”项目联合投资与开发协议》摆在双方面前时,厚达百页,每一页都浸透着反复推敲、妥协与坚守的痕迹。

协议的核心精神,牢牢确立了杜仲基的“合作范式”:

-创作主导权:明确归属“仲基制作”,平台享有知情、建议及在极端情况下的风险异议权,但决策权在制作方。

-利益深度绑定:联合投资,风险共担,收益按阶梯式目标共享。

-IP共建共享:版权各半,共治开发,确保IP拓展不偏离内核。

-数据透明与运营协同:平台独家播出,数据共享,宣发深度合作。

签字仪式简单而庄重。当杜仲基和沈南的手握在一起时,闪光灯记录下的,不仅是两家公司的合作,更是一种新型平台与内容方关系的诞生。它不再是简单的甲乙方采购,也不是平台绝对掌控的“定制”,而是基于相互认可的专业能力与价值、追求长期共赢的战略同盟。

“杜导,说实话,这次谈判,是我经历过最艰难,也最受启发的一次。”沈南在私下交流时感慨,“你们让我们看到,顶级的内容人,不仅有创意,也有清晰的商业头脑和强大的谈判意志。期待《谜境沉浮》能真正‘沉’出深度,‘浮’成爆款。”

“压力更大了,沈总。”杜仲基微笑回应,眼中是清醒的锐意,“但这样的压力,是值得的。因为我们是在为自己的判断和创作负责。接下来,就看我们如何把纸上蓝图,变成荧幕上的震撼了。”

走出会所,冬日的寒风凛冽,却让人精神一振。何灵长舒一口气:“总算……拿下了。保住了最核心的东西。”

“这才刚开始呢,灵。”杜仲基望向远处阴云中透出的一线天光,语气沉静而充满力量,“谈判桌上的胜利,只是拿到了入场券和相对公平的比赛规则。真正的考验,是接下来,我们能否在‘奇异果’这个庞大的舞台上,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用《谜境沉浮》,证明我们坚持的一切——对内容的敬畏,对创新的追求,对复杂人性的探索——不仅是对的,而且是能赢的,赢得漂亮,赢得长久。”

一场势均力敌的谈判落下帷幕,但一场更激动人心、也更具挑战的创作远征,才刚刚吹响号角。强强联合的基石已然铺就,接下来,是用作品说话的时刻。杜仲基知道,他和他的团队,即将踏入一个名为“谜境”的全新战场,那里没有现成的规则,只有待解的谜题,和等待被记录与呈现的,人性在极端情境下最真实、最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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