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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荒村公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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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后的雨总带着蚀骨的凉,连下了整七日,把城郊那片荒废的村落泡得发潮,腐叶混着泥水的腥气飘在风里,绕着村口那栋孤零零的二层公寓楼打旋。这栋楼是荒村里唯一的砖结构建筑,红砖墙被雨水泡得发黑,墙皮层层剥落,像老人脸上松垮的皮,窗棂歪扭,玻璃碎得只剩残碴,远远看过去,像一只睁着空洞眼窝的怪兽,蹲在荒草萋萋的村口,守着整个村落的死寂。

第七日的黄昏,雨丝终于细成了雾,一个身影踩着没过脚踝的泥水,走到了公寓楼下。这人看着三十余岁,身形挺拔,肩头搭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风衣,领口沾着泥点,左手拎着一个旧帆布包,包角磨得脱了线,右手则攥着一张泛黄的纸,纸上是模糊的钢笔字迹,画着这栋荒村公寓的简易地图。他走得极慢,每一步都踩在青石板的缝隙里,像是在循着某个既定的轨迹,眉眼间凝着化不开的倦意,还有一丝深藏的警惕,仿佛这栋沉默的公寓里,藏着吃人的鬼魅。

他在楼下站了片刻,抬头望向公寓的二楼,那里有一扇窗竟没有碎,挂着半幅褪色的蓝布窗帘,在风里轻轻晃着,像一只飘摇的鬼手。风卷着雨雾扑在他脸上,带着一股淡淡的檀香,不是庙里的清苦檀香,而是混着胭脂味的、陈旧的香,像是从几十年前的旧时光里飘出来的,缠在鼻尖,挥之不去。

他抬手推了推公寓的木门,门轴锈迹斑斑,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呻吟,在死寂的荒村里炸开,惊飞了檐下的几只乌鸦。门开了,一股浓重的霉味混着檀香涌了出来,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淡得几乎分辨不出,却像一根细针,扎在人的神经上。

公寓的一楼是客厅,地面铺着的红地砖裂了大半,缝里长着青苔,墙角堆着破旧的藤椅、掉了腿的木桌,还有一个蒙着厚灰的梳妆台,台上的铜镜裂了一道斜纹,镜沿的雕花缠枝莲被磨得模糊,台面上还摆着一个空的胭脂盒,盒底沾着一点暗红的脂粉,干硬得像凝固的血。

他走到梳妆台边,指尖轻轻拂过铜镜的裂痕,指腹沾了一层厚灰,铜镜里映出他模糊的身影,身后的客厅深处,似乎有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他猛地回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黑暗,只有风从破窗钻进来,吹动着墙角的蛛网,发出细碎的声响。

他没有慌,只是从帆布包里拿出一把手电筒,按亮,光柱刺破黑暗,扫过客厅的每一个角落。光柱落在楼梯口时,他顿住了——木质楼梯的台阶上,竟有一串新鲜的脚印,沾着泥水,从楼下一直延伸到二楼,脚印很小,像是女人的三寸金莲,边缘却模糊不清,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没有半分实感。

这荒村早已无人居住,方圆十里都是荒草,别说人,连活物都少见,这串脚印,从何而来?

他握紧手电筒,抬脚走上楼梯,楼梯板被踩得“咯吱”响,在这寂静的公寓里,每一声都像敲在人心上。二楼有两个房间,左手边的房门虚掩着,那扇挂着蓝布窗帘的窗,就在这个房间里。右手边的房门紧闭,门把手上缠着一根褪色的红绳,红绳上系着一枚生锈的铜钱,铜钱的方孔里,卡着一点白色的丝线。

他先走到左手边的房门前,轻轻推开,一股更浓的檀香和胭脂味涌了出来。房间里摆着一张老式的木床,床帏是暗红色的,绣着鸳鸯戏水,却被撕得七零八落,床沿摆着一双绣鞋,青布面,绣着兰花,鞋尖沾着泥水,正是楼下那串脚印的模样。窗边摆着一张书桌,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宣纸上是娟秀的小楷,写着一句诗:“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字迹墨色未干,像是刚写上去的。

书桌的抽屉半开着,他伸手拉开,里面放着一个锦盒,锦盒是淡粉色的,上面绣着并蒂莲,针脚细密,一看就是女子的物件。他打开锦盒,里面没有胭脂水粉,只有一枚银簪,簪头雕着梅花,梅花的花蕊处,嵌着一颗小小的珍珠,珍珠已经泛黄,簪身却被摩挲得发亮,显是被人贴身戴了许久。还有一本泛黄的日记,封皮上写着一个名字:苏念卿。

他拿起日记,翻开来,字迹依旧是娟秀的小楷,记录着几十年前的一段往事。日记的主人苏念卿,是这荒村公寓的女主人,二十岁那年,嫁给了邻村的教书先生,两人情投意合,恩爱甚笃。可婚后第三年,战乱四起,教书先生被抓了壮丁,临走前,将这枚银簪送给苏念卿,许诺归来之日,便是相守一生之时。

苏念卿守着这栋公寓,等了一年又一年,从青丝等到白发,从豆蔻年华等到垂垂老矣,却始终没有等回教书先生。有人说,他死在了战场上,马革裹尸;有人说,他随军去了南洋,另娶了妻室;还有人说,他在归乡的路上,坠了河,尸骨无存。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于民国三十八年的深秋,也是一个连下七日的雨天,字迹潦草,带着颤抖:“雨又下了,和他走的那天一样。等了二十年,我等不动了。这栋楼,这荒村,都是我的牢笼。我把门锁了,把窗封了,陪着我的,只有这枚银簪,还有满室的檀香。若有来生,愿不复相见,免我一生思念,免我一世孤单。”

最后一行字,是用血写的,红得刺目,渗进了宣纸里,像是一朵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他合起日记,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闷得发慌。他走到窗边,掀开那半幅蓝布窗帘,窗外是茫茫的荒草,雨雾朦胧,什么也看不见。可就在他低头的瞬间,眼角的余光瞥见镜中,窗台上竟站着一个女人,一身青布旗袍,头发挽成一个髻,插着那枚梅花银簪,眉眼温柔,却面色惨白,正静静地看着他。

他猛地回头,窗台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卷着雨雾,打在窗玻璃上,留下一道道水痕。

“谁?”他沉声开口,声音在房间里回荡,却没有任何回应。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吱呀”一声,右手边那扇紧闭的房门,竟自己开了一条缝,一股冰冷的寒气从门缝里涌出来,带着浓重的血腥味,盖过了檀香和胭脂味。那根系着铜钱的红绳,在风里轻轻晃着,铜钱碰撞着门把,发出“叮铃”的轻响,像女人的低笑。

他转身走向那扇门,推开门,手电筒的光柱扫进去,瞬间僵住了。

这是一间书房,书架上摆着许多旧书,都蒙着厚灰,正中间摆着一张书桌,书桌上放着一个砚台,砚台里的墨汁早已干硬,旁边摆着一支狼毫笔,笔杆上刻着一个“陈”字。书桌后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一身灰色的长衫,头发花白,佝偻着背,头垂在胸口,像是睡着了。

他一步步走近,光柱落在那人的脸上,看清了模样,瞳孔骤然收缩,手里的手电筒“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光柱滚向一边,照亮了地上的一滩暗红——那是早已凝固的血。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三个月前,在市区离奇失踪的古董商陈敬山。而他,正是奉命来查案的刑警,欧阳宸。

陈敬山的死状诡异,脖颈处有一道细细的伤口,像是被簪子之类的锐器刺破,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在地上积了一滩,形成了一个诡异的莲花形状。他的双手死死地攥着胸口,指缝里露着一点青布碎片,正是苏念卿那身旗袍的料子。而他的面前,摆着一张宣纸,宣纸上用鲜血写着四个字:“偿命,归乡。”

欧阳宸定了定神,弯腰捡起手电筒,重新按亮,光柱扫过书房的每一个角落。书架的最顶层,摆着一个木盒,木盒上着锁,却被人撬开了,里面空无一物。他走到书桌边,翻开陈敬山的手,手里攥着的,除了青布碎片,还有一枚小小的玉佩,玉佩是墨玉做的,雕着一只鸳鸯,鸳鸯的翅膀断了,玉佩上沾着血,还有一丝淡淡的檀香。

他突然想起,三个月前,陈敬山失踪前,曾在市区的古董市场,买下了一件民国时期的梅花银簪,据说是从城郊荒村收来的。而那枚银簪,正是苏念卿的贴身之物。

难道,陈敬山的死,和苏念卿有关?可苏念卿已经死了几十年,怎么可能杀人?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柔的脚步声,踩着木质地板,发出“嗒、嗒、嗒”的声响,从楼梯口一直走到书房门口。那脚步声很轻,像是女人的绣花鞋踩在地上,和楼下那串脚印,一模一样。

欧阳宸猛地回头,书房门口站着一个女人,一身青布旗袍,头发挽髻,插着那枚梅花银簪,正是他在镜中看到的苏念卿。她的面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眉眼间却凝着化不开的怨怼,手里攥着那支狼毫笔,笔杆上的“陈”字,在昏暗的光线下,透着刺骨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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