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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你说不服?可你娃写的作文拿了头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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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殿的蟠龙柱在晨雾里若隐若现,刘甸捏着《北疆新声集》的样稿,指腹蹭过封皮上烫金的“归元”二字。

案头新贡的建州松墨还未研开,墨香混着窗外槐花香涌进来,倒让他想起三日前西市学堂飘出的读书声——那些曾只会握刀的手,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字了。

“陛下,礼部呈来文会章程。”小黄门捧着木匣跪在丹墀下,“各州郡投稿已逾三万,北疆诸部占了三成。”

刘甸翻开样稿,第二页的字迹突然刺得他眼眶发热。

纸页边缘还留着炭笔擦过的毛边,分明是稚子握笔不稳的痕迹:“我的爷爷是英雄……他曾举刀对抗南方,但后来学会了写字。现在他教别人写‘和平’,这才是真正的勇敢。”落款“刘念安”三个字歪歪扭扭,却比任何军报都烫人。

“这是北疆牧马场老哈的孙子?”他抬头问站在阶下的库伦。

库伦的皮袍还带着草原晨露的潮气,眼角的皱纹里凝着笑:“正是。前日老哈亲自把作文送到使节帐前,说‘我家小子写的,比我当年砍的人头有分量’。”他从怀中摸出块磨得发亮的桦树皮,“这是念安打草稿用的,上面还留着他爷爷教他写‘和’字的印子。”

刘甸接过桦树皮,指腹触到凹下去的刻痕——一横长,一竖稳,中间的“口”歪得像朵云。

他突然想起三年前在北疆巡视时,老哈还攥着马刀站在帐外,说“要谈互市,先过我这关”。

如今这双握过刀的手,正握着孙子的笔。

“传旨。”他将样稿递给小黄门,“着赵云率羽林卫携《北疆新声集》巡边,每到一部设朗读亭,让长老和娃娃们一起读。”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窗外飘起的杏花瓣,“告诉子龙,要让马背上的人听见墨香。”

三日后,雁门关外的草原翻起绿浪。

赵云勒住青骓马,玄铁枪尖挑起的杏黄幡子“哗啦啦”响,上面“归元童蒙文会”六个大字被风吹得猎猎生威。

他翻身下马时,皮靴碾过刚冒头的草芽,听见不远处传来童声:“我爸爸以前烧书,现在他帮我捡炭条……”

赤狼部的毡帐前支起了松木搭的朗读亭,十二岁的小书童捧着《新声集》站在中间,声音脆得像银铃。

围坐的牧民们有的攥着马奶酒囊,有的抚着腰间的短刀,却都屏住了呼吸。

当“现在他帮我捡炭条”那句飘出来时,人群里突然响起“咔嚓”一声——是老战士巴图捏碎了酒囊。

所有人都僵住了。

巴图的脸涨得通红,刀疤从眉骨扯到下颌,像条狰狞的蜈蚣。

他“霍”地站起来,皮靴在草地上踏出个坑,羊皮袍带翻了旁边的奶桶。

赵云手按剑柄,却见巴图转身大步往帐后走,皮靴声砸得地都在颤。

“他要去取刀!”有人低声喊。

话音未落,巴图已经牵着一匹枣红马回来。

马背上的鞍鞯磨得发亮,右侧还留着箭疤——正是当年巴图在雁门关下砍翻三个汉军时骑的那匹。

他把缰绳往赵云手里一塞,粗糙的手掌擦过马颈上的鬃毛:“这马陪我杀过七仗,今天它该驮书了。”他蹲下身,用指甲在马臀上刻了道痕,“以后每驮一箱书,就多一道印子,等它身上全是印子……”他喉结动了动,“等它身上全是印子,我就教孙子写‘不战’。”

草原的风掀起赵云的披风,他望着巴图泛着泪光的眼睛,突然明白陛下为何说“文字比刀更利”。

他将马缰绳系在朗读亭的木柱上,玄铁枪往地上一戳:“今日起,这匹马归赤狼部书塾,专驮《新声集》去各个草场。”

与此同时,辽西慕容灼的帅帐里,羊皮灯把《新声集》照得暖黄。

她翻到某一页时,指尖在“我阿娘说,女娃的字也能刻在石头上”那句停住,耳旁响起十二岁那年被族人骂“女娃握刀是不祥”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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