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开庭前的准备(1/2)
一个月后,法院方面也派人前往京城红星罐头食品厂,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轻工业局进行沟通和送达法律文书。
罐头厂和轻工局方面接到传票和起诉状副本时,简直像炸了锅。
一个早已被遗忘在历史尘埃里的“资本家”后代,居然敢把国营厂告上法庭?
还要讨什么股份和定息?
这不是胡闹吗?
厂领导第一反应是愤怒和荒谬,但法院正式文书摆在那里,他们又不能置之不理。
在最初的抵触之后,他们也慢慢琢磨过味儿来——法院这么积极受理,恐怕另有深意。
经过与法院的私下沟通,他们大致明白了上面的意图:普法宣传,做个样子。
尽管心里别扭,但在“配合法制宣传”的大帽子下,罐头厂还是硬着头皮应诉了。
指派了一名副厂长和厂办的一名干事作为代理人,并开始翻找那些早已蒙尘的旧账本和老档案——不管结果如何,表面功夫总要做足。
消息不知怎么传了出去,在京城有限的圈子里引起了小小的轰动。
一个普通人告国营厂?还是为了几十年前的老账?
这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奇闻。
报社也接到了法院的邀请,决定派记者旁听报道。
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后,陈之安心头一块大石落地,但并未就此松懈。
这场官司绝不仅仅是走个过场,他要尽可能增加胜算,扩大影响。
证据固然重要,但舆论和专业人士的看法,同样能形成压力。
陈之安想到了京大,听说法律系招生了,如果能得到那里老师的指点,甚至……如果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找了个时间,骑着自行车来到了京大。未名湖畔,博雅塔下,校园里已经有了不少年轻的身影,
那是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入学的学子,脸上洋溢着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
陈之安按照打听来的地址,找到了法律系那栋略显陈旧的红砖小楼。
敲开一间教研室的门,里面坐着一位头发花白,正在伏案疾书的老先生。
陈之安说明来意,并简要介绍了自己案子的情况——祖父合营入股,十年定息未付,股本被“没收”,如今平反后起诉罐头厂。
老先生起初有些漫不经心,但随着陈之安的叙述,他放下了笔,眼神变得专注起来。
仔细看了陈之安带来的合营合同复印件,平反文件等材料,沉吟良久。
“你这个案子……很有意思。”老先生缓缓开口,声音带着学者特有的严谨。
“从纯粹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这份1956年的合营合同,明确了出资,股权比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后来政策调整,变分红为定息,可以视为合同内容的变更,但支付定息的义务并未免除。
罐头厂方面,未能履行支付定息的合同义务,后又将股权作‘没收’处理,缺乏合法依据,至少存在明显的过错。”
老先生停顿了一下,话锋一转:“但是,小伙子,你要清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