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法工委的争论(2/2)
“固步自封,守住的是条文,丢掉的却是民心。”
他走回桌前,双手撑着桌面,环视众人。
“我们是法治的基石,但基石不是绊脚石。”
“我的意见是....”
所有人屏住了呼吸。
“第一,将江城王乐案,列为本年度第XX号指导性案例!”
“供全国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执行!”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指导性案例!
这就意味着,最高法在司法实践层面,承认了“恶意补足年龄”的原则!
“第二。”
老者顿了顿,语气更加凝重。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启动修法程序。”
“对《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条款,进行有限度的、审慎的修改。”
“引入‘核准追诉’机制,对于极个别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的低龄未成年人,经最高检核准,可追究刑事责任,不可由单一法官决定!”
说完,老者举起了右手。
“现在,表决吧。”
“同意的,举手。”
老者自己率先举手。
紧接着,刚才那位改革派的委员举起了手。
又有两位委员,在短暂的犹豫后,缓缓举起了手。
一共四只手。
老者看向许老。
许老看着那四只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举手。
但他眼中的锐利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未来的复杂期许。
“四票赞同,三票反对。”
老者收回手,声音铿锵有力。
“通过!”
“立刻起草文件,向社会公布!”
……
网络上,关于二审维持死刑的争议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保守派律师和激进派网友杀得昏天黑地。
就在微博特别关注的提示音,在无数人的手机上同时响起。
那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账号。
更新了一条长文。
没有配图,只有庄严肃穆的国徽,和一段简短有力的文字。
“关于江城“王乐案”一二审判决的复核情况通报”
“近期,江城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李某某、赵某某等五人故意杀人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认为:”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亦在于逻辑。司法审判应兼顾国法天理人情。”
“本案中,五名被告人虽未满刑事责任年龄,但其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已严重突破社会伦理底线。”
“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非包庇犯罪。对于心智成熟、以极端手段实施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惩处,符合法治精神,亦符合公平正义之需。”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核准江城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死刑(含死缓、无期徒刑)的刑事裁定。”
“该案现已作为第XX号指导性案例发布。”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