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血路(1/2)
林霄冲进山林时,天已经开始暗了。
夕阳像一滩泼在山脊上的血,把整片林子染成暗红色。他左肩的伤口还在渗血,每跑一步都撕扯着神经,但他不敢停。身后,追兵的脚步声像催命的鼓点,越来越近。
“北边!往北追!”
“他受伤了,跑不远!”
至少六个声音,从不同方向传来。
林霄咬紧牙关,钻进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这片林子他并不熟悉,只能凭本能往深处跑。铁箱子抱在怀里,像块烧红的烙铁——小叔的命,几十个矿工的命,还有他自己的命,都在这箱子里。
跑了大概十分钟,他躲到一棵巨大的古树后,大口喘息。
汗水混着血水,从额头流进眼睛,刺得生疼。他撕下一截袖子,胡乱包扎伤口,然后打开箱子检查。
文件还在,胶卷还在,录音机也没坏。
但最底下,多了一样东西。
是个牛皮纸信封,上面用钢笔写着两个字:霄子。
字迹很熟悉,是小叔的。
林霄颤抖着手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照片和一张纸条。
照片是黑白的,已经泛黄。上面是三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地站在矿井口,笑得没心没肺。最左边的是父亲,中间的是小叔,右边那个……林霄不认识,但从眉眼能看出,是老耿头年轻的时候。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
“霄子,如果看到这个,说明叔已经死了。别报仇,活下去。箱子里的东西,交给一个叫‘老刀’的人,他在北京东城区鼓楼大街37号开修车铺。记住,只能亲手交给他。——林潜”
纸条背面,还有一行小字:
“如果老刀也死了,就把箱子烧了。有些债,不该你来讨。”
林霄盯着那张照片,眼眶发热。
照片上的父亲才二十出头,笑得像个孩子。小叔那时候更小,估计不到二十,脸上还带着稚气。谁能想到,二十年后,一个死在井下,一个死在讨债的路上。
“小叔……”林霄喃喃道,“你让我别报仇,可这仇,已经刻在林家的骨头里了。”
他把照片和纸条小心收好,重新合上箱子。
就在这时——
“沙沙……”
不远处的灌木丛传来响动。
不是风声。
林霄立刻端起枪,屏住呼吸。
一道人影从灌木丛后闪出,动作快得像鬼魅。是个男人,三十多岁,穿着和林霄一样的迷彩服,但肩章已经撕掉了。他手里端着一把改装过的95式步枪,枪口装了消音器。
“别动。”男人低声说,声音很冷,“把箱子放下,你可以走。”
林霄没说话,只是把枪口对准他。
“你打不过我。”男人说,“我是‘烛龙’第三小队队长,代号夜枭。你只是个民兵,虽然有点本事,但不够。”
“试试看。”林霄说。
夜枭笑了,笑容里带着不屑:“我欣赏你的勇气,但不欣赏你的愚蠢。你小叔林潜,当年也是这样,结果呢?尸体碎成了十七块,我们找了两天才拼全。”
林霄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指节发白。
“生气了?”夜枭往前走了一步,“很好,有血性。但血性不能当饭吃,更不能救命。最后说一次,放下箱子,我放你一条生路。”
“我小叔的尸体在哪?”林霄问。
“埋了。”夜枭耸肩,“随便找了个山沟,挖个坑扔进去了。怎么,你还想给他收尸?”
林霄没再说话。
他只是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子弹泼洒出去,但夜枭比他更快。那家伙一个侧滚翻,躲到树后,子弹全打在树干上,木屑飞溅。
“找死。”夜枭的声音冷了下来。
他从树后探出枪口,一个三点射。
“噗噗噗!”
装了消音器的枪声很轻,但子弹很准。林霄感觉右腿一麻,整个人跪倒在地。低头一看,大腿外侧被子弹擦过,鲜血淋漓。
“你还有三发子弹。”夜枭从树后走出来,枪口指着林霄的头,“我数到三。一——”
林霄咬牙,举起枪。
“二——”
夜枭的手指搭在扳机上。
就在这时——
“砰!”
一声枪响,不是从林霄的枪里发出的。
夜枭的左肩炸开一团血雾,整个人被巨大的冲击力带得向后倒去。他闷哼一声,枪脱手飞出。
林霄愣住了。
“愣着干什么?跑!”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霄回头,看到老耿头从一片乱石堆后爬出来,手里端着一把老式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口还在冒烟。
“耿叔?你——”
“快走!”老耿头冲过来,一把拉起林霄,“往西,有条小路通往后山。我拖住他!”
“可是——”
“没什么可是!”老耿头把林霄往西推,“记住你小叔的话,把箱子送出去!快!”
林霄咬牙,抱起箱子,一瘸一拐地往西跑。
身后,夜枭已经爬起来,捡起枪。
“老东西,你找死。”他的声音冷得像冰。
老耿头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枪。
两人同时开火。
“砰!噗噗噗!”
林霄不敢回头,只是拼命跑。
西边确实有条小路,很窄,很陡,隐藏在乱石和灌木之间。如果不是老耿头指路,根本发现不了。
他沿着小路往上爬,身后枪声不断。
先是五六式那种沉闷的爆响,然后是装了消音器的轻响。两种声音交错,像一场不对等的对话。
然后,枪声停了。
林霄的心沉了下去。
他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山下,老耿头倒在一片血泊里,那把五六式步枪断成两截,扔在旁边。夜枭站在他身边,正在换弹匣。
两人目光对视。
夜枭举起枪,对准了林霄。
但林霄没动。
他只是看着老耿头的尸体,看着那张和照片上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多了三十年的风霜。
“耿叔……”林霄喃喃道。
然后,他转身,继续跑。
这次,他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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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完全黑下来时,林霄已经翻过了两座山。
右腿的伤口越来越痛,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失血加上体力透支,让他眼前一阵阵发黑。他找了棵大树,靠着坐下,打开背包。
里面只剩下一包压缩饼干,半壶水,还有两颗手雷。
他撕开饼干,机械地往嘴里塞。味道很干,很硬,像在嚼木头。但他必须吃,必须补充体力。
吃完饼干,他检查了一下伤口。
右腿的擦伤不深,已经止血了。左肩的枪伤比较麻烦,子弹还嵌在骨头里,一动就钻心地疼。他拿出急救包,用酒精简单消毒,然后缠上绷带。
整个过程,他没发出一声呻吟。
包扎完,他打开箱子,再次看那张照片。
月光透过树叶照下来,照片上的三个人,笑容依旧。
“爸,小叔,耿叔……”林霄低声说,“你们在天上看着,我一定把东西送出去。一定。”
他把照片贴身收好,然后开始制定计划。
从目前的位置到最近的公路,至少还要翻三座山。以他现在的状态,至少需要两天一夜。而且“烛龙”的人肯定在沿途设卡,硬闯是不可能的。
只能绕。
但绕路需要时间,而他最缺的就是时间。
伤口会感染,追兵会追上来,食物和水也不够。
“必须找个地方休整。”林霄想。
他记得地图上标注过,这片山区有几个废弃的矿洞。老矿工们以前挖煤留下的,后来矿塌了,就荒废了。如果能找到一个,至少能躲一夜。
打定主意,他站起身,继续往前走。
夜里的山林很静,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虫鸣,风声,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狼嚎。林霄端着枪,一步一瘸地往前走,眼睛时刻警惕着四周。
走了大概两个小时,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矿洞。
洞口很小,被藤蔓遮住了大半。扒开藤蔓,里面黑漆漆的,深不见底。林霄捡了块石头扔进去,听到很深的回响——说明洞很深,而且没有积水。
他从背包里掏出手电筒——是老式的那种,用电池的,光线很暗,但够用。
打开手电,照进洞里。
洞壁是粗糙的岩石,上面还有当年开凿的痕迹。地上散落着一些腐朽的木头,应该是当年支撑用的矿柱。往里走大概二十米,空间突然变大,出现一个天然的石室。
石室大约十平米,顶上有裂缝,能透进一点月光。最里面,居然还有一张破旧的木板床,床上铺着干草。
林霄愣了一下。
这里有人住过。
他警惕地举枪,扫视四周。没有人的踪迹,但地上有新鲜的脚印,不止一个人的。而且墙角堆着几个罐头盒子,里面的食物还没完全腐败。
“最多两天前。”林霄判断。
会是谁?
矿工?不可能,这片矿早就废弃了。
猎人?也不太像,猎人不会住矿洞。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烛龙”的人。
林霄的心提了起来。
如果这里是“烛龙”的临时据点,那随时可能有人回来。他必须马上离开。
但就在这时,洞外传来了脚步声。
很轻,但确实在靠近。
林霄立刻关掉手电,躲到石室角落的阴影里,枪口对准洞口。
脚步声停在洞口。
然后,一个声音响起:
“里面有人吗?”
是个女人的声音,很年轻,带着试探。
林霄没回答。
“我是附近的村民,迷路了,能让我进去躲一晚吗?”女人又说。
村民?林霄皱眉。深更半夜,一个年轻女人独自进山?这太可疑了。
他继续保持沉默。
外面安静了几秒。
然后,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是往洞里走的。
林霄握紧了枪。
手电筒的光束扫进来,在石室里乱晃。光束扫过林霄藏身的角落时,停了一下。
“我看到你了。”女人说,“出来吧,我没有恶意。”
林霄还是没动。
女人叹了口气,把手电筒放在地上,举起双手:“你看,我没带武器。我真的只是迷路了。”
借着微弱的光,林霄看清了她的脸。
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和夹克,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确实像个大学生。
但林霄不敢大意。
“你是谁?”他问,声音沙哑。
“我叫苏晓。”女人说,“省地质大学的学生,来这边做野外考察,结果迷路了。你呢?”
“打猎的。”林霄随口说。
“打猎?”苏晓歪头,“这个季节不让打猎吧?而且你好像受伤了。”
林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绷带已经被血浸透。
“摔的。”他说。
“摔的能摔出枪伤?”苏晓笑了,“大哥,别装了。你身上有硝烟味,手里拿的是制式步枪,虽然肩章撕了,但看气质,当过兵吧?”
林霄的心一沉。
这女人不简单。
“你到底是谁?”他举起枪,对准苏晓。
苏晓举起手,笑容不变:“别激动,我说了,我没有恶意。而且……”她指了指林霄的伤口,“你再不止血,天亮前就会失血休克。”
林霄盯着她看了几秒,最终慢慢放下枪。
“你会处理伤口?”他问。
“会一点。”苏晓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医疗包,“我父亲是医生,我学过急救。”
她走过来,蹲在林霄面前,开始检查伤口。
动作很专业,确实不像装的。
“子弹还在里面,必须取出来。”苏晓说,“但我没麻药,会很疼。”
“取。”林霄咬牙。
苏晓点头,从医疗包里拿出手术刀、镊子、缝合针线,还有一小瓶酒精。她把工具用酒精消毒,然后看向林霄。
“忍着点。”
林霄点头,咬住一根木棍。
手术刀划开皮肉,剧痛瞬间席卷全身。林霄闷哼一声,额头青筋暴起,但没动。
苏晓的手很稳,动作很快。镊子探进伤口,夹住弹头,慢慢往外拉。
“咔。”
弹头取出来了,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苏晓立刻用酒精冲洗伤口,然后开始缝合。针线穿过皮肉,一针,两针,三针……整整缝了十二针。
整个过程,林霄一声没吭,只是死死咬着木棍。
缝完最后一针,苏晓剪断线,用绷带包扎好。
“好了。”她擦了擦额头的汗,“你是我见过最能忍的人。”
林霄吐出木棍,大口喘息。
木棍上全是牙印,有几处已经咬穿了。
“谢谢。”他说。
“不客气。”苏晓收起医疗包,坐在他对面,“现在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了吗?”
林霄沉默。
“不说也行。”苏晓耸肩,“但我想提醒你,外面至少有三十个人在搜山。从装备看,不是普通警察,更像……特种部队。”
“你怎么知道?”林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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