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7章 杂智之一《狡黠》43 江南士子(2/2)
从个人层面看,徽人在房产租赁与奴仆雇佣中的内部控制完全失效:既未与房东签订规范的租赁协议明确“赎回”条款,也未对雇佣的奴仆进行身份备案与背景审查;面对骗子的“搜宅”要求,未坚持“无凭证不配合”的原则,轻易允许他人进入私密空间,为骗子伪造证据创造了条件。在居间交易的元宝骗局中,交易双方未约定“财物核验”流程,江南士子利用“掷元宝”的突发行为打乱对方节奏,轻松完成假元宝与真财物的替换,暴露出交易过程中缺乏标准化流程与监督机制的致命缺陷。
从机构层面看,抚院作为官方机构,其门禁管理、办公流程存在明显漏洞:假公子能够“乘闹混入”并藏匿于土地堂,说明门禁核验与人员巡查制度形同虚设;办公期间外人可随意出入,公文传递缺乏规范的授权与核验流程,让骗子能够利用“晚衙混乱”的时机蒙混过关。这与现代组织中“流程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高度契合——部分企业的财务审批流程简化、物资管理缺乏出入库登记、办公区域人员进出无需登记,这些漏洞都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造成组织财产损失。
风险评估缺位与人性弱点利用:骗局放大的重要因素
现代管理学强调“风险预控”,要求组织与个人对潜在风险进行提前识别、评估与应对。但《江南士子》中的受害者均缺乏基本的风险评估意识,且骗子精准利用了人性中的贪婪、恐惧等弱点,导致风险被无限放大。
徽人在面对“搜出死人腿”的威胁时,因恐惧“吃官司”而放弃理性判断,主动寻求“私了”,正中骗子下怀;徽侄为解决坟地纠纷,急于求成,被“公子一力承当”的承诺冲昏头脑,未考虑“抚公年侄”介入官方事务的合理性与风险,轻易交付财物作为质押。这种“重结果、轻风险”的心态,在现代管理中表现为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盲目开展高风险项目;个人在工作中为完成业绩指标,违规操作、隐瞒问题,最终导致重大损失。
骗子对人性弱点的精准拿捏,更值得现代管理者警惕。江南士子利用徽人“外来者怕惹官非”的心理制造恐慌,假公子利用徽侄“急于胜诉”的迫切需求许以承诺,本质上是通过“精准刺激人性弱点”突破对方的心理防线。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骗子常用“高回报”“零风险”等诱饵诱导企业与个人投资,利用“紧急任务”“领导授权”等借口骗取信任,其逻辑与古代骗局如出一辙。这要求现代组织在加强风险评估的同时,强化对员工的心理建设与防骗培训,提升全员的风险意识与理性判断能力。
伦理失范的代价:对现代组织文化建设的警示
江南士子作为“衣冠之族”,本应恪守伦理道德,却利用知识与身份优势设计骗局,体现了个人伦理的缺失;而假公子冒充官员亲属、伪造公文印识,更是触碰了法律与伦理的双重底线。从现代管理学视角看,伦理失范不仅会导致个人信誉破产,更会摧毁组织的公信力与文化根基。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伦理失范的案例屡见不鲜: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员工为谋取私利泄露商业机密、虚报业绩,破坏企业内部公平。这些行为看似能带来短期利益,却会长期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市场竞争力。《江南士子》中的骗子虽能得逞一时,但最终必然被揭穿(如假公子“惯假宦为骗局”的事实被曝光),印证了“伦理失范难以长久”的规律。这警示现代组织必须将伦理建设纳入管理核心,通过建立伦理准则、强化道德教育、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引导员工与合作伙伴坚守道德底线,构建“诚信为本”的组织文化。
启示: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
从现代管理学视角复盘《江南士子》的骗局,其核心启示在于:风险防控并非单一环节的任务,而是需要构建“信息核验—流程管控—风险评估—伦理约束”的全链条体系。
其一,建立多维度信息核验机制。利用大数据、第三方机构等资源,对合作方、员工、客户的关键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打破信息壁垒;其二,完善标准化内部控制流程。在交易、审批、物资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划分权限、落实责任,通过“流程化、制度化”防范人为漏洞;其三,强化全周期风险评估。提前识别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应对预案,避免因“急于求成”“恐惧恐慌”而做出非理性决策;其四,筑牢伦理道德防线。将诚信伦理融入组织文化,通过培训、激励、问责等方式,引导全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根本上遏制“投机取巧”的风险行为。
综上,《江南士子》中的古代骗局,实则是现代管理漏洞的“历史镜像”。从管理学视角剖析其背后的逻辑,不仅能让我们看清风险滋生的根源,更能为现代组织构建更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宝贵借鉴——唯有堵住信息、流程、伦理中的每一个漏洞,才能真正实现管理的安全与高效。
【原文】江南士子
江南有文科者,衣冠之族,性奸巧,好以术困人而取其资。有房一所,货于徽人,业经改造久矣。科执原直取赎,不可,乃售计于奴,使其夫妇往投徽人为仆。徽人不疑也。两月馀,此仆夫妇潜窜还家,科即使他奴数辈谓徽人曰:“吾家有逃奴某,闻靠汝家,今安在?”徽人曰:“某来投,实有之,初不知为贵仆,昨已逸去矣。”奴辈曰:“吾家昨始缉知在宅,岂有逸去之事!必汝家匿之耳,吾当搜之!”徽人自信不欺,乃屏家眷于一室,而纵诸奴入视。诸奴搜至酒房,见有土松处,佯疑,取锄发之,得死人腿一只,乃哄曰:“汝谋害吾家人矣!不然,此腿从何而来?当执此讼官耳!”徽人惧,乃倩人居间。科曰:“还吾屋契,当寝其事耳。”徽人不得已,与之期而迁去。向酒房之人腿,则前投靠之奴所埋也。
科尝为人居间公事,其人约于公所封物,正较量次,有一跛丐,右持杖,左携竹篮,篮内有破衣,捱入乞赏。科掂零星与之,丐嫌少,科佯怒,取元宝一锭掷篮中,叱曰:“汝欲此耶!”丐悚惧,曰:“财主不添则已,何必怒。”双手捧宝置几上而去。后事不谐,其人启封,则元宝乃伪物,为向丐者易去矣。丐者,即科党所假也。
苏城四方辐凑之地,骗局甚多。曾记万历季年,有徽人叔侄争坟事,结讼数年矣。其侄先有人通郡司理,欲于抚台准一词发之。忽有某公子寓阊门外,云是抚公年侄,衣冠甚伟,仆从亦都。徽侄往拜,因邀之饮,偶谈及此事。公子一力承当,遂封物为质。及期,公子公服,取讼词纳袖中,径入抚台之门。徽侄从外伺之,忽公事已毕而门闭矣,意抚公留公子餐也,询门役,俱莫知。乃晚衙,公子从人丛中酒容而出,意气扬扬,云:“抚公相待颇厚,所请已谐。”抵徽寓,出官封袖中,印识宛然。徽侄大喜,复饮食之。公子索酬如议而去。明日徽侄以文书付驿卒。此公子私从驿卒索文书自投,驿卒不与。公子言是伪封不可投,驿卒大惊,还责徽侄。急访公子,故在寓也,反叱徽人用假批假印,欲行出首。徽人惧,复出数十金赂之始免。后访知此棍惯假宦、假公子为骗局。时有春元谒见抚院,彼乘闹混入,潜匿于土地堂中,众不及察,遂掩门。渠预藏酒糕以烧酒制糕,食之醉饱。啖之,晚衙复乘闹出。封筒印识皆预造藏于袖中者。小人行险侥幸至此,亦可谓神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