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警车饮血惊黎庶 京北鸣冤正法典(2/2)
六月十一日晚间,全国议事会监都察院正式印发《关于对阳南府民生都察院等单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的决定》,对阳南府民生都察院负责该案的公诉专员、审查监督处处长,阳南县人民监督协会会长、负责申诉接待的工作人员,以及南汝县干预司法的相关官员共8人,分别采取留置、谈话提醒等措施,启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一出,全国舆论哗然,百姓们纷纷点赞:“连干预司法的官员都揪出来了,这次是动真格的!”
六月十二日上午九时,京北百姓大理寺审判庭庄严肃穆,国徽高悬,法庭内座无虚席。与李森奇案的审判同步,王杰鹏案的再审庭审准时开庭。除联合侦查小组成员、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外,还有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工农监督代表、媒体记者、法律专家及京北市民共计500余人旁听庭审,受害人家属们坐在庭审现场的前排,眼神中充满了对正义的期盼。全国人民监督协会派出的工农监督代表陈根生、刘铁军也列席庭审,全程监督司法程序的合法性。
庭审由京北百姓大理寺审判长钱正义主持,严格遵循《大明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民生都察院重大案件检察部公诉专员林海燕宣读起诉书,详细陈述了王杰鹏的犯罪事实,列举了现场勘查报告、血液检测报告、证人证言、庭审录像、王杰鹏的供述、银行流水、礼品清单等68份证据,证据链完整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明确。林海燕在起诉书中强调:“被告人王杰鹏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酒后驾驶公务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且存在滥用职权、试图逃逸等情节,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工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践踏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随后,王杰鹏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辩称王杰鹏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且已被开除公职,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对此,公诉专员林海燕当庭反驳:“被告人王杰鹏的犯罪行为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受害人家属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即便有认罪悔罪表现,也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依法判处其最严厉的刑罚,以抚慰受害者家属,维护法律尊严。”
在法庭质证环节,受害人家属代表李翠花出庭作证,她哽咽着讲述了丈夫王铁牛去世后,自己独自抚养年幼女儿的艰难处境:“我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走了,天就塌了。这一年多来,我们四处申诉,受尽了冷眼和推诿,只求法律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让杀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张桂兰也出庭作证,展示了自己因事故受伤的腿部疤痕和丈夫的遗像:“我丈夫死得冤,那些地方官员包庇凶手,让我们申诉无门。感谢全国议事会,感谢联合侦查小组,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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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联合侦查小组还当庭播放了王杰鹏在留置中心的忏悔录像。视频中,王杰鹏泪流满面地说:“我对不起那些死去的民工兄弟,对不起他们的家人,也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信任。我身为刑司司长,知法犯法,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罪该万死,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只求能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经过五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闭门评议一小时后,下午三时整,审判长钱正义身着法袍,手持判决书,庄严宣判,与北冰洋省冰洋府泮水县大理寺对李森奇案的宣判隔空呼应:
“被告人王杰鹏,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大明国刑典法》《大明国公路交通法典》《大明国工农权益保护法典》《大明国刑部巡警巡捕律》《大明国官员律》等多项法律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数罪并罚,本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王杰鹏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二、犯以危险方法导致工农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三、犯滥用职权罪,判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四、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执行车裂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五、被告人王杰鹏赔偿各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明币86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六、没收被告人王杰鹏违法所得(包括收受的礼品礼金、非法获利等)共计明币120万元,上缴国库。”
宣判同时,审判长钱正义补充说明:“被告人王杰鹏的公职处分,已由南汝县监都察院依法作出决议并执行,本判决仅针对刑事犯罪部分定罪量刑。”
宣判结束的那一刻,法庭内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受害人家属们热泪盈眶,相互拥抱,李翠花抱着丈夫的遗像,泣不成声地说:“铁牛,公道来了,你可以瞑目了!”张桂兰拄着拐杖,对着审判长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法院,谢谢全国议事会,谢谢朱议事长,你们为我们工农群众做主了!”旁听席上的工农监督代表陈根生感慨道:“同一天,两起大案,同彰正义!这才是大明法治该有的样子,不管你官多大,只要触犯法律,伤害工农群众的利益,就一定会受到严惩!”
六月十二日下午四时,王杰鹏案的判决结果与李森奇案的判决结果同步通过全国议事会官网、大明新闻社、大明礼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发全国广泛关注。网络上,#王杰鹏死刑##李森奇案宣判##大明法治不欺工农#等话题迅速登上热搜,相关讨论量超千万条。网友们纷纷留言:“六条人命,终于换来了公正判决,大明的法律是给老百姓做主的!”“两案同审同判,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大明法治点赞!”“从地方推诿到京北鸣冤,从畸轻判决到死刑定论,这背后是工农监督的力量,是全国议事会的担当!”
六月十二日晚间,全国议事会召开总结会议,将李森奇案与王杰鹏案合并总结,朱静雯议事长在会上强调:“李森奇案与王杰鹏案的公正处理,再次彰显了大明‘工农为本、法治为基’的核心理念,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成为谋取私利、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工具。任何触犯法律、伤害工农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没有例外,没有特权。”
副皇帝朱悦薇补充道:“两案的处理流程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范本——专业监督与工农监督相结合,提级侦查与跨区域审判相配合,纪律处分与刑事处罚并行不悖。下一步,我们将以这两起案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强化对地方司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工农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让工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和纪律约束,完善酒后驾驶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权益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治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司法监督机制防范地方干预的规定》等三项制度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工农权益纠纷“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将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和绩效考核,建立司法监督“上提一级”制度等具体措施,为大明法治建设再添坚实保障。
在京北府留置中心,王杰鹏接到死刑判决后,神情呆滞,久久不语。他或许从未想过,自己身为刑司司长,本该是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最终却因知法犯法、漠视生命,走到了法律的对立面,落得如此下场。而那些因他而失去生命的民工们,虽然无法复活,但公正的判决终究给了他们的家人一个交代,也给了全国工农群众一个安心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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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平三十五年六月十二日深夜,阳南府民生都察院、阳南县人民监督协会相关失职渎职人员及南汝县干预司法的官员,经全国议事会监都察院审查,分别被作出开除公职、降级撤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王杰鹏的违法所得及赔偿款也被迅速冻结,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及时执行到位,受害人家属们终于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南汝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曾经的事故现场早已修复一新,新的照明电线杆矗立在路边,灯光在夜晚照亮行人的道路。来往的民工们依然在这里等候班车,只是每当有人提起“九·一六”事故,大家都会感慨万千:“幸好有全国议事会,幸好有公正的法律,不然那些死去的兄弟就真的白死了。”
夜色渐深,京北府全国议事会大厦的灯光依旧明亮,与北冰洋省冰洋府泮水县大理寺、京北百姓大理寺的国徽遥相呼应。李森奇案、王杰鹏案的相继公正处理,如同两块坚实的基石,奠定了大明法治建设的新高度。它们用事实证明,大明的法治不仅严惩司法人员的徇私枉法,更坚决守护工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有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更有自下而上的监督力量;不仅能纠正地方的司法不公,更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亮每一个角落。
而那些为守护公正付出努力的联合侦查小组成员、司法工作者、工农监督代表,以及不屈不挠申诉的受害人家属,都将成为大明法治进程中不可磨灭的印记。他们用行动诠释着:法治的道路或许充满坎坷,但只要坚守初心、秉持公心,就一定能驱散阴霾,迎来清朗的天空;只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工农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大明的江山就会坚如磐石,百姓的生活就会安宁幸福。
均平三十五年的六月,注定因这两起案件而被载入大明法治史册。它不仅是对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的严惩,更是对大明法治理念的践行和升华;它不仅抚慰了受害人家属的心灵,更凝聚了全国人民对法治的信仰和期盼。在“工农为本、法治为基”的理念指引下,大明的法治建设正阔步前行,向着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有力的方向迈进,为每一位百姓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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