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 小孩的小说(1/2)
“#写小说的女儿#”
“一母亲在网上求问,以前女儿写作文、写文章都会给她看,但最近女儿写网络小说,却不给她看,这是因为什么?”
“高赞回答:
“开局我妈被人拖入玉米地被几个糙汉那啥,死后怨气冲天,一个道长看我至纯至孝不畏权贵为母报仇,收我为徒,降妖除魔。”
别问,问就是我堂弟这么写自己妈妈的。
他妈都好几年过去了,还在说这个,每次一说我都感觉到她心梗、呼吸停滞,极力压住心头的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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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乐年间。
江南。
天幕上的字一跳出来,众人一时没回过神。
“这……这是儿子写娘亲的?”
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叫陈大栓,在码头上扛活为生。
旁边卖绿豆的王五瞪大了眼:“娘咧!这写的是人话?!”
“畜生!真是畜生不如!”
蹲在条凳上的赵石墩啐了一口,“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这崽子心肠是让狗啃了?”
穿着半旧直裰的账房先生李明远摇头道:“许是他娘待他刻薄……”
“刻薄就能这般编排了?!”
陈大栓梗着脖子。
“再不济告官、请族老评理!”
“哪有把亲娘写进这等污糟故事的?简直、简直……”
他说不下去,脸涨得通红。
王五接话:“后世子告母是合律的。”
李明远捻须道:“咱大明也合律,若父母侵夺财产、殴伤子女,告官不违亲亲相隐。”
所谓“亲亲相隐”,便是至亲之间相互容隐罪过,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为律法所追究。
这不仅是国法的明文,更是扎根于人心的道德准绳。
即便在如今,这脉温情亦未全然断绝。
除某些违法行为外,子女并无检举父母的法定义务。
若只是知情不举,并不违法。
窝藏包庇父母,若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劝其自首,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父母为被告时,子女亦可拒绝出庭作证。
《大明律》明确规定:子孙告祖父母、父母,若所告属实,杖一百、徒三年;若是诬告,则处以绞刑。
换言之,即便告发之事属实,亦不免杖责流徙之刑。
但以下几种情状可容告而不坐罪:
如父母犯谋反、大逆等十恶重罪。
或母杀其父、父杀其母等人伦剧变。
又或被尊长侵夺财产、殴伤至重。
正因律法如此严明而周全,古人才更觉天幕中那孩子的行径匪夷所思。
既将母亲写得如此不堪,必是怀有深仇大恨,想来或许遭受过极其不堪的虐待。
然而既有这般冤屈,为何不找族老?
纵然族中长辈有意偏袒,头顶终究还有王法青天。
这般将亲娘写入污秽故事,不仅悖逆人伦,更是触犯律条。
若在此时此地,这般行径足以被开除人籍,从此形同禽兽。
即便被人打杀,也无人替他喊冤。
众人心中百思不解,只得牢牢盯着天幕,欲从那字里行间窥破这孩子的缘由。
究竟是何等的遭遇,竟让他弃明律公途于不用,宁可自污污人,也要走这惊世骇俗的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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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笑的,但是想起他在他的悬疑小说里面描绘的堂姐:
自私虚荣,为了嫁给有钱人不择手段,最后被一家建筑公司的小老板抓去打生桩,是他抽丝剥茧替姐姐伸冤超度。
我妈想笑的,但是想起他在他的悬疑小说里面描绘的大伯婶娘:
父母死后,大伯婶娘虐待他,最后婶娘跟隔壁村的大牛私奔了。
堂弟老家真有个乡民叫大牛,五大三粗、邋里邋遢,一辈子没结婚。
婶娘和小三争大牛的时候,被大牛打死,冤魂一直缠着大牛。
大伯(我爸,我爸是真的死了,堂弟很小的时候只见过几次)因为女儿惨死,妻子抛弃,没日没夜的喝酒,最后掉进水塘。
他不计前嫌去捞大伯的尸体,然后水下发现遗失的宝物和古墓群。
总之家里的亲戚没有一个好人,全员恶人。
父母惨死,叔伯欺辱,舅舅虐待,兄姐轻视。
全家上到80岁的爷奶,下到两三岁的侄女,没有一个人能有个正常的死法。
集齐了当时社会上的各种段子和凶杀案细节,还编出了自己是江西龙虎山七十三代天师,掌握了五雷心决还有什么秘法。
小说就是传统的屌丝道士打怪升级,妖魔鬼怪斗法,摸金倒斗,奇珍异宝,灵兽萌宠,各种民俗异闻。
被他妈发现的时候,已经手写100多万字了。
我当时好奇,反正是看完了的,就是没有结局,问他他也不说。
哦,对了,他的小说还给班里的孩子看了,1块钱1本,不知道赚了多少钱,笔记本都盘包浆了。
讲真的,挺好看的,环环相扣还蛮吸引人的,前提不带入作者的亲戚身份的话。
每次团年大家都要提这个事,因为帮忙接过堂弟放学,每次都感觉他同学看我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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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幕上的字一行行浮现,茶棚下鸦雀无声。
陈大栓张着嘴,饼渣从嘴角掉下来。
“写娘就够毒了,这是把全家都写进去了啊!”
王五挠头:“难不成真是全家恶人,就欺负他一个?”
“逼得心理……那词咋说来着,变态了?”
李明远沉吟:“秦桧家尚有俩忠臣,他家竟没一个干净的?”
旁边一直没吭声的茶摊老板忽然插话:“他说自己是龙虎山七十三代天师,后世这是又许叫天师了?”
赵石墩嘿了一声:“如今也许叫老天,公文里不让称,但咱们老百姓私底下叫叫,官家也睁只眼闭只眼。”
洪武元年,太祖皇帝朱元璋召见第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
革去前朝所封“天师”之号,改赐“正一嗣教护国阐祖通诚崇道弘德大真人”。
秩正二品,世袭罔替。
自此,官家文书与龙虎山,皆用“真人”称谓。
“天师”二字在民间偶有沿用,朝廷不多加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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