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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九章 论自主性的重要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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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又开始表扬晨晨的优秀,然后开始询问情况。

陆总闻言,也加入了谈话。

“软工是做什么的?程序员吗?”陆总开口询问。

“是的,就比如支付宝人脸录入,就都是代码写出来的。”晨晨回答。

“那不错啊!将来一定会成为不可多得的互联网人才啊!”陆总夸赞道。

“现在刚转过去,所以知道的还不是很多,后期还要多加学习!”晨晨很虚心。

不过说起晨晨这个转专业,这里要多提一嘴。

因为高中那三年只顾着埋头苦学,从来没有想过将来要干什么,但是炫铃一味的认为晨晨在画画方面有着极大的天赋。

这一点可能遗传有她的因素,因为贺子溪根本不通文艺之类的事情,他就是一个钢铁直男,特别看不上玄凌喜欢的那些毛毛绒绒蕾丝流苏之类的女性饰品。

他觉得衣服就是为了遮风保暖,不裸奔就行,根本不懂得一点审美,所以像这样不懂审美的人来讲,他是根本不懂艺术的。

对于唱歌,贺子溪几乎没有一句能唱到调上,就算是不在调上的一首歌,他连两句都唱不下来,对于画画,那更是一窍不通。

之前说过在晨晨两三岁的时候,贺子溪被玄凌硬蛊惑着去了公园,晨晨看到摊位前喜洋洋的雕塑,要坐下画画,那个是花钱买了雕塑和颜料,然后再雕塑上涂颜色,涂完之后,自己就可以拿回家当收纳品珍藏。

起初贺子溪被迫去公园就已经不高兴了,再看到晨晨要画喜洋洋的时候,立马开始反对,玄凌极力就是要给晨晨画画,贺子溪气呼呼的就在一旁吹胡子瞪眼睛。

在晨晨画好之后,晨晨要抱着回家的时候,贺子溪彻底发飙了,从晨晨的怀里夺走已经画好的喜洋洋,狠劲砸向了地面,顺年喜洋洋四分五裂。

为此玄凌都要气死了,当成抱着晨晨就话也不说就走了。

因为这件事她发誓这辈子不会跟贺子溪再和好,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嫉恨他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她记得电影明星孙俪说过,她和邓超一起回家的时候,女儿小花用颜料将崭新的床单给涂抹了一个遍,他们看到后的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

邓超更是上前一步夸赞女儿:“我的闺女一看就有艺术的天赋,画的真好!”

玄凌看到之后羡慕的要死,如果这件事搁在晨晨身上,那贺子溪瞬间能气得原地升天。

所以晨晨还好是跟着玄凌长大的,小学时候贺子溪在外地上班,晨晨四年级的时候他回来,就是回来的那三年,让炫铃对贺子溪的各种行径以及做事方式恨之入骨。

六年级暑假她和晨晨就搬出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回来,就是过年回来一次,但是都是被强迫着回来的。

所以炫铃用自己弱小的臂膀一直在保护着孩子,有句话叫做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玄凌也有原来出门的不带脑子,清纯的像一张白纸的少女瞬间开启了新的人生。

尽管贺子溪不在插手他们的生活,但是她还是觉得贺子溪差点毁了孩子艺术的天赋,毕竟小时候喜洋洋那次确实很伤人的。

晨晨跟着玄凌那是一个自由,玄凌天生爱玩,不喜欢管人,甚至于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大方向没有问题,她基本上都不干预。

所以也就造就了晨晨一直在追逐自己爱好的艺术路上得到了很大的升华。

晨晨从小的爱好就是画画,所以在成长过程中,他还是喜欢画画,画出来的花栩栩如生,跟原版就像是复刻的一般。

玄凌接触画画那是五年级的事情,在五年级之前她一直喜欢写作,是刚来到大城市的时候,第一节美术课上,她画的大公鸡得到了美术老师的大力表扬,那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原来画画其实蛮有天赋的。

所以在没有经过任何美术培训艺术班的情况之下,能比参加过艺术班的学生都要画的好,而且在学习服装设计期间,她的每一幅画都是精品,都会被老师专门拿出来表扬,就像是作文一样,一直都是老师专门挑出来拿给学生学习的典范。

所以那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可能有写作和画画的天赋,至于唱歌,她也很喜欢,之前讲过,所有她感兴趣的歌曲,基本上看完整部电视剧就都学会了,这里讲的不是专门去学,而是耳朵听得多了,脑子自动就记住了。

所以她觉得晨晨的艺术天赋跟她有着直接的关系。

有句话叫做有志者事竟成,虽然晨晨一直在文化课上都是最优秀的表现,但是周末休息时间,晨晨还是会坐下来画画,所以晨晨在绘画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于超越了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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