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代号炮决(2/2)
离开联办大楼时,陈明汉回头看了一眼。
申诉者仍在涌入,任务简报在更新。
这条融合了诉苦、裁决、武力的独特链条,正以惊人的效率开始运转,将山西的规则与力量,悄无声息地投射向远方的城镇与江湖。
而他们这些佣兵,正成为织就这张网的、日益专业化的一根根丝线。
一个前所未有的佣兵产业化时代,就在这忙碌而有序的楼宇内外,露出了它清晰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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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许昌当地驻军(属北洋某系)一个连长,伙同七名士兵,酒后闯入城内最大的晋豫货栈,以稽查私货为名实施抢劫。
货栈掌柜(山西平遥人)稍作争辩,即被当场枪杀,两名护栈伙计重伤。
货栈银钱、一批贵重药材被洗劫一空。
事发后,该连长之父——
驻防当地的王姓师长,试图以士兵哗变、误伤人命掩盖,并威胁苦主家属。
案件性质恶劣到超出了联办日常处理的范畴。
此事通过山西商会在当地的隐秘渠道和情报部河南站,迅速呈报至太原。
因其涉及现役军人、恶性命案、高级军官包庇,且性质为武装抢劫杀人,跨域商民权益保障联合办事处在紧急评估后,直接将案件升级,连同初步证据一并移送至总参谋部与高等法院特别法庭。
总参谋部作战室,长桌旁坐着总参谋长曹文轩、情报部长林大虎、高等法院沈钧儒(作为法律顾问列席)、以及刚刚奉命赶来的佣兵公会总协调刘振声和空军司令徐天鹰。
墙上挂着河南北部、特别是许昌周边的军事地图。
曹文轩面色铁青,将案件卷宗推到桌中:
“八个人,证据确凿,高院特别法庭已经连夜完成书面审理,核准死刑,签发逮捕令。
但目标身份特殊,全部是王师长的直属部下,其中那个连长,是他独子。
据情报,这八人目前已被王师长以审查为名,集中控制在城郊其嫡系一个营的营区内。
强闯军营抓人,等同于向该部宣战,可能引发大规模武装冲突,政治后果难以预料。”
刘振声立刻摇头:
“公会的佣兵队伍,对付江湖帮会、地方恶霸、甚至小股土匪尚可。
正面冲击有防御工事、轻重武器齐全的正规军营,无异于自杀。
即便挑选最精锐、配备最好装备的小队,成功概率极低,伤亡必定惨重,且无法确保完成抓捕全部八名目标的任务。
此路不通。”
沈钧儒扶了扶眼镜,声音严肃:
“然法律判决已成,正义必须伸张。
若因对方是军人、有部队庇护便可逍遥法外,则我《条例》威严扫地,《新治》法理基石动摇。
必须找到一种能够执行判决的方式。”
会议陷入僵局。
动用山西陆军越境攻击?
那将是一场局部战争,不符合低强度、精准惩戒的原则,且政治风险巨大。
一直沉默的空军司令徐天鹰,目光死死盯着地图上许昌郊外那个标出的营区位置,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
忽然,他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决断的冷光:“如果不是派兵去抓,而是派飞机去轰炸呢?”
众人目光瞬间聚焦于他。
徐天鹰起身,走到地图前,拿起指挥棒点向目标营区:
“情报显示,该营区为旧式兵营,砖木结构房屋密集,且目标八人被集中看守在营区西南角的军官招待所独栋小楼内。
王师长将其子等人置于自己部队保护下,是算准了我们不敢硬闯陆军营地。
但他可能忘了,或者根本没想到,还有一种力量,可以从他无法拦截的天上下来。”
他顿了顿,声音清晰而冷静:
“我建议,出动轰炸机。
目标:营区西南角军官招待所及其附属建筑。
目的:以精确轰炸,歼灭藏身其中的八名已决死刑犯。
同时,巨大爆炸与空中打击将对王师长及其部队产生极致震慑,宣告我方执行法律判决之不可阻挡的决心,且可最大限度避免我方地面人员伤亡与直接武装冲突。”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
用轰炸机执行法院死刑判决?
这想法太过骇人听闻。
曹文轩最先反应过来,眼神锐利:“徐司令,有几成把握能精准炸掉那栋小楼,而不造成过多附带伤亡?王部士兵虽可恶,但大多无辜。且若轰炸偏误差之毫厘,或引发全营恐慌性对空射击乃至更大乱子。”
徐天鹰显然已深思熟虑:
“我部新装备的猎隼式轻型轰炸机,经过改装,可在中等高度进行俯冲轰炸,精度远超水平轰炸。
但要确保万无一失,需要两个前提:
第一,极其精确的实时目标指引。
必须有人能在地面,在轰炸前最后一刻,确认目标全部在楼内,并能为飞行员提供最精确的定位信号。
第二,完美的时机选择。
最好在深夜或黎明前,人员活动最少,且目标处于睡眠或聚集状态时发动。
这需要地面指引小组不仅负责定位,还要负责监控目标动态,选择最佳攻击窗口。”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投向了刘振声和林大虎。
林大虎沉声道:
“情报部可以动用河南站最顶尖的潜伏人员,提供营区详细布防图、作息规律、甚至尝试在内部制造微小混乱或观察哨。”
刘振声深吸一口气,明白了自己的任务:“佣兵公会可以尝试组建一支绝对精锐、具备极限渗透与侦察能力的特遣小组。
他们不需要与敌交火,唯一任务是:
潜入营区附近甚至内部,用可靠手段(如灯光、反光镜、特定频率的无线电信号)在约定时间,为空中指明那栋小楼的精确位置,并在轰炸后,快速抵近确认战果,必要时补枪。
但这需要时间选拔、计划和针对性训练,而且风险极高。”
曹文轩看向沈钧儒:“沈院长,从法律程序上,这……”
沈钧儒眉头紧锁,但语气逐渐坚定:
“判决是死刑,执行方式未限定。
在无法安全拘捕的情况下,以武力手段远程执行已生效之死刑判决,虽无先例,但法理上可解释为因被执行人暴力抗法、且处于受武装庇护状态,致使常规执行方式无法实施,故采用非常规武力手段予以强制执行。
关键在于,行动必须极度精确,严格限于消灭判决所列明之被执行人,并尽一切可能减少无关附带伤害。”
徐天鹰补充:“空军可以制定详细方案,采用小当量炸弹,力求摧毁目标建筑而不过度波及周围。
轰炸后,我侦察机可进行空中照相评估,但地面确认至关重要。”
曹文轩沉默良久,最终缓缓道:“此方案匪夷所思,但或许是当前唯一能同时达成执行判决、震慑宵小、避免大规模人员伤亡,三重目标的办法。
报请阎公决断吧。
同时,情报部、佣兵公会、空军,立刻开始秘密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准备。
一旦获批,刘理事长,你需要立即组织佣兵小队,潜伏到附近,司机而动;
徐司令,你的轰炸机小队要研究好战术,按日常实战演练标准来执行。
记住,此事绝密,代号炮决。”
会议结束,沉重的压力转移到了具体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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