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从民国种田开始科技兴国 > 第667章 各界反应与后续

第667章 各界反应与后续(1/2)

目录

山西高等法院对长安劫匪的公开审判,如同一块投入潭中的巨石,其激起的舆论涟漪,迅速超出了太原乃至山西的范围,在民国的新闻界,引发了角度各异、立场分明的广泛讨论。

焦点无不围绕着两个核心词汇:法,与公义(或曰公平)。

一、国际视野下的规则挑战者:路透社与《字林西报》

英国路透社从北平发出的电讯,标题颇为玩味:《北方强藩的“司法远征”:山西跨省缉盗审判案》。

报道相对客观地陈述了事件经过与审判结果,但笔锋隐含审视:

“……此案最引人注目之处,并非劫案本身,亦非刑罚轻重,而在于其展现的跨地域司法执行力。

山西方面并未选择传统的、往往效率低下的省际公文交涉,亦未止步于私下报复或商业妥协,而是动用了一种混合了民间武力(指佣兵公会)与省级司法权威的新模式,将嫌犯从陕西境内抓捕至太原,并依据其单方面主张有效的法律进行审判。

这一过程,挑战了基于省界和传统官场默契的旧有权力运行规则。

山西方面宣称此举是为了捍卫商民权益与法律公义,但其背后体现的,是该省日益膨胀的经济实力、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控制力,以及将其内部规则向外投射的意图。

此案或将成为观察中国北方新兴地方力量如何处理域外纠纷、并试图定义公义边界的重要案例。”

上海《字林西报》(NorthChiaDailyNews)的评论则更显直白,带着租界洋人惯有的审视与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

“山西的阎锡山将军及其智囊们,似乎正在精心构建一个国中之国的完整体系。

从令人惊讶的工业成就、严密的民兵组织,到如今展现在司法领域的主动性与强硬姿态。

他们口中的法,显然不仅仅是北京政府那套孱弱且常常被无视的律令,而是经过他们自己诠释、并能被其力量有效执行的山西之法。

这次审判,与其说是在执行国家法律,不如说是在宣示:凡触及山西利益之处,便可受山西规则管辖。

这种基于实力而非单纯法理管辖权的主张,在中央权威衰微的背景下,其长期影响值得密切关注。

它究竟会带来更有效率的秩序,还是更大的地方割据与冲突?”

二、日本观察:警惕与曲解

日本在华报纸,如《顺天时报》(日资背景)和《盛京时报》(满铁机关报),报道角度则充满了警惕性与战略解读。

“山西政权露出獠牙:以法治之名行扩张之实”,《顺天时报》的社论标题便定下基调。

文章将佣兵公会描述为受官方支持的准军事化暴力团体,将跨省缉拿称为无视主权管辖的绑架行为,而太原的审判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政治秀,旨在为其非法行动披上合法外衣”。

文章认为,山西此举的真实目的,是测试周边地区的反应,为其经济势力范围的扩张扫清障碍,“其所谓的公平,仅是对其自身有利的公平;其所谓的法,不过是贯彻其意志的工具”。

《盛京时报》则从地缘政治角度分析:“阎锡山氏在山西推行的模范省建设,已不满足于内政修明,开始寻求外部影响力的制度化输出。

此次事件,可视为其山西模式对外的一次武力推销与规则植入。

其结合民间武力与司法程序的手段,高效而强硬,对周边传统势力格局构成直接挑战。

帝国在华利益相关方,需认真评估此一新动态对华北、蒙满地区力量平衡的潜在冲击。”

三、国内舆论的撕裂:赞誉、质疑与思考

在国内报纸中,反应呈现出鲜明的地域和立场差异。

赞誉者以上海《申报》、《新闻报》部分进步评论员为代表:

“何为公义?山西给出新解”——

《申报》专栏文章写道,“公义不应是纸面空文,也不应是权贵玩物。当长安商民受劫,本地公权力失语时,山西以雷霆手段缉凶,以公开法庭审判,使受害者得偿,使凶徒伏法。

此过程虽有越俎代庖之嫌,但究其本质,是对无力之公义的补救,是对实质公平的执着追求。

其意义不在于程序是否完美符合旧例,而在于它昭示:

在旧秩序失效之处,新力量可以尝试建立一种更有效的秩序来保护平民。

山西之法,或有其地域性,但其对法必执行、冤必得申的坚持,值得那些空谈法治却无力护民的当局深思。”

北平《晨报》发表社论:

“法治之基,在于管辖有序。

山西此次越境执法,虽事出有因,情有可悯,然终非正道。

若各省皆效仿山西,凭一己之力跨境捕人审判,则国家法律统一何在?

省际秩序何存?

今日山西可为商民越境捕盗,他日他省亦可寻衅越境执法,国将不国。

解决跨省犯罪,当力促完善司法协作机制,而非恃强破坏规则。

山西所为,勇则勇矣,然恐开以力乱法之恶例。”

天津《大公报》评论则更为审慎:

“此事须两面观之。

一方面,山西展示出令人侧目的行动力与对规则内解决的坚持(最终诉诸审判而非私刑),其保护实业的决心不容小觑。

另一方面,其手段确实逾越了现行省际纠纷处理的常规框架,将自身置于裁判者位置。

关键在于,山西所秉持的法与公平,究竟是普遍性原则,还是仅为服务其自身利益的工具?

此案之后,山西是会更积极地将其规则推广,还是仅作为特例?

这或将是判断其长远意图的试金石。”

四、山西本土与亲山西媒体的定调:

《晋阳日报》、《山西实业新闻》等山西主流报纸,自然不遗余力地进行正面报道与阐释。

它们将重点放在“法治精神得到伸张”、“商民合法权益获得跨省保障”、“我省司法公开公正,经得起检验”上,强调此案标志着在山西势力影响范围内,“投资安全、人身安全、契约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实质性保障。

报道弱化抓捕过程中的武力色彩,极力突出法庭审判的公开、证据的扎实、程序的严谨,试图将公众注意力牢牢固定在“法的胜利”与“实质公平的实现”上。

舆论场中的法与公义,在这一事件中呈现出多棱镜般的折射。

在国际观察家眼中,这是新强权对旧规则的挑战;

在日本分析家看来,这是潜在竞争对手的危险扩张;

在国内,它既是令部分人振奋的“有效公义”范例,也是令另一部分人忧虑的“破坏法统”的先声。

但无论如何,经过这一轮新闻发酵,“山西”二字所代表的,已不仅仅是煤炭、铁路或廉价的棉布,更与一种强硬、高效、且试图自成体系的秩序输出能力”紧密关联。

正在通过新闻纸的传播,被各方以不同的标准衡量和解读。

-----------------

督军府西侧小议事厅

炉火驱散了北方的寒意,将议事厅内映照得暖意融融,但气氛却严肃而专注。

长条会议桌旁,坐着山西此刻最具权势与影响力的数人:

主位的阎锡山,神色沉稳,目光如炬;

他左侧依次是总参谋部总长曹文轩、空军司令徐天鹰;

右侧是省商业协会会长祁富海、武术协会执行理事长刘振声、省高等法院院长沈钧儒、情报部部长林大虎(身形挺直,目光锐利)。

林砚坐在阎锡山正对面稍侧的位置,这个安排暗示他虽无正式官职,却是此次会议事实上的核心汇报与协调者。

桌面上摊开着关于长安事件从发生到审判结束的全套文件副本、各报纸的舆论剪报,以及几份初步的总结分析。

“诸位,”

阎锡山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惯有的分量,“长安一事,从商号被劫,到凶徒伏法,前后不过月余。

事情了了,但留下的题目不小。

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要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掰开揉碎了看看。”

他话音刚落,商业协会会长祁富海便迫不及待地开口,语气带着激动后的余韵与切实的欣慰:

“阎公,林先生,诸位同僚!

此事办得漂亮!

痛快!

不瞒诸位,消息刚传回时,商会里人心惶惶,尤其是那些正在或打算往省外拓展的商号,都怕成了别人眼中的肥羊。

可等到人抓回来、审判完、报纸上一登,风气立马就变了!

现在不光是我们晋商,很多外省在并的客商,都说在山西做生意,背后有靠!

敢出去闯!

这次虽然花了些钱(指佣兵公会报酬和打点),但值!

太值了!

这比派一营兵驻扎在边界还有用!

我是商贾,不懂太多大道理,就认准一条:

能让买卖人安心赚钱、受了欺负有处说理能找补回来的地方,就是好地方,就值得投钱、投人!”

刘振声接着汇报:

“武协与公会方面,此次任务是对公会制度和注册武者团队的一次极佳实战检验。

团队选拔、任务下达、过程管控、事后报告流程基本畅通。

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跨省行动的后勤补给、医疗支援、与当地潜在友好力量的联络机制等,尚需完善。

此外,任务酬金的定价、风险补偿、伤亡抚恤等细则,也需进一步标准化。

至于曹总长所言的专业支援,公会内部已在讨论组建更专业的辅助支援小组,可提供战术策划、简易通信、战场急救等专门服务。”

省高院院长沈钧儒推了推眼镜,语气严谨:

“从司法角度,此次审判程序公开,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清晰,判决量刑在法定幅度内,经得起法律层面的推敲。

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司法范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