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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家族离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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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家族离散

民国十五年,春深。

北平前门外的柳絮飘得正凶,一团团,一簇簇,像下着暖昧的雪。沈记饽饽铺的玻璃柜子上蒙了薄薄一层白,嘉禾拿着抹布,一遍遍地擦。十岁的孩子,胳膊还不够长,踮着脚才够到柜子顶。

“别擦了,擦不完的。”沈德昌从灶间出来,手里端着刚出锅的豌豆黄。七十四岁的老爷子,背驼得更厉害了,但手上的活儿依旧利索。他把豌豆黄一块块切好,码进柜子里,黄澄澄的,在昏暗的铺子里泛着光。

铺子里没什么客人。下午三点,是一天里最清闲的时候。建国在里屋写作业,念书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你哥念的什么?”沈德昌问。

“庄子,”嘉禾说,“逍遥游。”

沈德昌点点头,没说话。他不懂庄子,只知道儿子念的是书,是学问。有学问好,有学问就能跳出这个饽饽铺,不用像他一样,一辈子围着灶台转。

正想着,门帘被掀开了。不是客人,是沈德盛——沈德昌的亲弟弟,小他十二岁。

“哥。”沈德盛喊了一声,声音有些哑。

沈德昌抬起头,愣住了。弟弟穿了一身灰布学生装,剪了短发,戴着一副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却也陌生。他们兄弟俩有半年没见了,上次见还是去年中秋。

“德盛?你怎么来了?”沈德昌放下手里的活,“快进来坐。”

沈德盛没坐,站在铺子中间,环顾四周。玻璃柜子,木头柜台,墙上贴着的价目表,还有角落里那台老旧的收音机——那是沈德昌去年咬牙买的,为了听新闻。

“哥,我要走了。”沈德盛说。

沈德昌手里的抹布掉在地上:“走?去哪儿?”

“广州。”沈德盛的声音很平静,但眼睛里闪着光,“参加革命。”

“革命”两个字像锤子一样砸在沈德昌心上。他想起前些天收音机里说的,南边在闹革命,孙文的人在广州建立了政府,要北伐,要打倒军阀。他没太听懂,只知道那是在打仗,要死人的。

“你……你要去打仗?”沈德昌的声音发颤。

“不是打仗,是革命。”沈德盛纠正他,“为了建设一个新的中国,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中国。”

沈德昌听不懂这些词。他只知道,弟弟是个读书人,在北平的大学里教书,好好的工作不做,为什么要去南边冒那个险?

“德盛,你听哥说,”沈德昌抓住弟弟的胳膊,“革命是别人的事,咱们老百姓,好好过日子就行。你教书,挣工资,娶媳妇,生孩子,这才是正理。”

沈德盛摇摇头,笑了,笑得有些悲凉:“哥,你就是太老实了。这世道,能让你好好过日子吗?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外国人在咱们的土地上耀武扬威。不革命,不改变,咱们的子子孙孙,都得过这种苦日子。”

沈德昌不说话了。他想起静婉,想起她临终前说的话:“这世道,什么时候才能太平?”静婉没等到太平,她走了,留下他和四个孩子,在这个乱世里挣扎。

“你嫂子要是还在,也不会让你去。”沈德昌说。

提到静婉,沈德盛沉默了。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嫂子是个明白人。她要是知道我去革命,会理解的。”

“理解什么?”沈德昌忽然有些生气,“理解你去送死?”

“不是送死,是牺牲。”沈德盛说,“为了理想,为了未来,牺牲是值得的。”

兄弟俩僵持着。铺子里很安静,只有建国念书的声音,还有外面街上隐隐约约的叫卖声。

嘉禾站在柜台后,看着叔叔。他喜欢叔叔,叔叔每次来,都会给他带书,带新奇的玩意儿。叔叔会讲很多他听不懂的道理,讲国家,讲民族,讲未来。那些话,爹从不讲,爹只讲怎么择菜,怎么和面,怎么把点心做好。

“叔,”嘉禾小声问,“广州远吗?”

沈德盛转过头,看着侄子:“远,在南方,离北平几千里。”

“那儿……有点心吗?”

沈德盛笑了:“有,但跟咱们这儿的不一样。广州的点心甜,精致,花样多。等叔到了,给你寄一些回来尝尝。”

嘉禾点点头,眼睛亮亮的。

沈德昌叹了口气。他知道,劝不住了。弟弟从小就有主意,认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什么时候走?”他问。

“后天。”沈德盛说,“从天津坐船,先到上海,再到广州。”

“这么急?”

“嗯,组织上安排的。”沈德盛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沈德昌,“哥,这个你收着。”

沈德昌打开,里面是几块大洋,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对年轻夫妇,男的穿着长衫,女的穿着旗袍,怀里抱着个婴儿。

“这是……”沈德昌认出来了,是爹娘。照片很旧了,边角都磨损了。

“咱家唯一的一张全家福,”沈德盛说,“我翻拍的。你留一张,我带走一张。万一……万一我回不来,也算有个念想。”

沈德昌的手抖了抖。他把照片紧紧攥在手里,像是攥着最后一点亲情。

“别说丧气话,”他说,“一定要回来。”

“嗯,”沈德盛点头,“等革命成功了,我一定回来。”

可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别,可能就是永别。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南下革命,凶多吉少。

“晚上在家吃饭吧,”沈德昌说,“我让你嫂子……让嘉禾他娘,给你做点好吃的。”

他下意识地说“你嫂子”,说完才想起,静婉已经不在了。心里一酸,眼睛有些湿。

“好。”沈德盛说。

沈德昌让嘉禾去叫建国,自己进了灶间。他要做几个菜,给弟弟送行。虽然没什么好材料,但得用心做。

他切了肉,白菜,豆腐。肉是昨天剩的,不多,切成薄片。白菜是自家腌的酸菜,炖肉香。豆腐是早上买的,还新鲜。又和了面,准备烙饼——弟弟爱吃他烙的饼,小时候总跟他抢。

嘉禾进来烧火。灶膛里的火红彤彤的,映着他的脸。

“爹,叔为什么要去广州?”他问。

“为了……为了他相信的东西。”沈德昌说,“你还小,不懂。”

“我懂,”嘉禾说,“叔说过,要建设一个新的中国。那个中国,没有战争,没有饥饿,人人有饭吃,有衣穿。”

沈德昌手里的刀顿了顿。这些话,弟弟也跟他说过。他当时不信,现在还是不信。没有战争,没有饥饿?那得是什么世道?他想不出来。

“你信吗?”他问儿子。

嘉禾想了想,点点头:“信。叔说的,我都信。”

沈德昌不再说话。他开始炒菜。油热了,下肉片,滋啦一声,香气冒出来。翻炒,加酱油,加酸菜,加水,炖。动作很熟练,像是在宫里做御膳时一样,一丝不苟。

菜做好了,饼也烙好了。一家人围坐在后院的小桌旁。建国,嘉禾,立秋,小满,还有沈德昌和沈德盛。立秋四岁了,小满两岁,还不太会自己吃饭,嘉禾喂她。

“吃吧,”沈德昌给弟弟夹了块肉,“多吃点,路上辛苦。”

沈德盛吃得很香。他很久没吃过哥哥做的饭了。在北平这些年,他吃食堂,吃小馆,总想着哥哥做的饭。简单,但实在,有家的味道。

“哥,你的手艺还是这么好。”他说。

“手艺再好,也就是个厨子。”沈德昌说,“比不了你们读书人。”

“厨子怎么了?”沈德盛放下筷子,“民以食为天。没有厨子,再大的官,再有钱的人,也得饿肚子。哥,你别看轻自己的手艺。这是本事,是能传家的本事。”

沈德昌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弟弟在安慰他。

“嘉禾,”沈德盛转向侄子,“好好跟你爹学手艺。等叔回来,要尝你做的点心。”

“嗯!”嘉禾用力点头。

建国也给叔叔夹菜:“叔,您到了广州,给我写信。告诉我那边什么样,有什么新鲜事。”

“好,”沈德盛说,“一定写。”

一顿饭,吃了很久。天渐渐黑了,院子里点起了灯。灯光昏黄,照着这一家人,照着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团圆。

吃完饭,沈德盛要走了。他还有事,得回学校收拾东西。沈德昌送他到门口。

“哥,”沈德盛站在门口,回头看了看饽餜铺的招牌,“这铺子,一定要开下去。这是咱沈家的根。”

“我知道。”沈德昌说。

“等革命成功了,我回北平,咱们兄弟俩,还在一起。”

“好,我等你。”

兄弟俩拥抱了一下。很用力,像是要把所有的牵挂,所有的不舍,都融进这个拥抱里。

沈德盛走了,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沈德昌站在门口,看了很久。

“爹,进屋吧,风大。”建国说。

沈德昌转身,回了屋。铺子里空荡荡的,弟弟坐过的凳子还摆在那儿,桌上的碗筷还没收。一切都和平时一样,可他知道,不一样了。这个家,又少了一个人。

夜里,沈德昌睡不着。他坐在静婉以前常坐的椅子上,看着窗外。月亮很亮,照着院子里的枣树,照着水井,照着这个家。

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小时候,他和弟弟在廊坊老家,一起下河摸鱼,一起上树掏鸟窝。想起爹去世那年,弟弟才十岁,哭得撕心裂肺,他抱着弟弟说:“别怕,有哥在。”想起后来他进宫当差,弟弟在家读书,每月他托人捎钱回去,弟弟总写信来,字写得歪歪扭扭,但情真意切。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弟弟长大了,有主意了,要去革命了。而他,老了,驼了,守着这个饽饽铺,守着静婉留下的孩子们。

他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里的累。这世道,怎么就这么难呢?想过个安稳日子,怎么就那么难呢?

正想着,里屋传来小满的哭声。嘉禾醒了,去哄妹妹。建国也醒了,点起灯,去看书。这个家,还在运转,还在努力地活着。

沈德昌站起身,走进灶间。他开始和面,准备明天的点心。面要和得软硬适中,要揉得光滑。他揉得很用力,像是在揉掉心里的苦,揉掉对弟弟的担忧,揉掉对这个乱世的无奈。

日子还得过。点心还得做。铺子还得开。

一个月后,又有人要走。这次是沈秀英,沈德昌的妹妹,小他八岁。

秀英嫁给了东北的一个商人,姓赵,做皮毛生意。商人来北平进货,看中了秀英,托人来说媒。秀英二十九了,在乡下算是老姑娘,家里人都着急。沈德昌见过那个商人,四十多岁,长得还算周正,说话也客气。最重要的是,他答应带秀英去奉天,过好日子。

“哥,我想好了,”秀英坐在铺子里,手里绞着一条手帕,“跟他去奉天。”

沈德昌看着她。妹妹瘦了,眼角有了细纹。在乡下这些年,她不容易。爹娘走得早,长兄如父,他这个当哥的,没照顾好妹妹。

“你想清楚,”他说,“奉天那么远,人生地不熟。万一……万一他待你不好,你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我知道,”秀英低下头,“可留在乡下,又能怎么样呢?种地,织布,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我想出去看看,想过过不一样的日子。”

沈德昌不说话了。他理解妹妹。静婉当年,不也是想看看不一样的世界,才跟着他这个老厨子,从王府到乡下,从格格到农妇吗?

“他……对你好吗?”他问。

“好,”秀英脸红了,“每次来北平,都给我带东西。还说,到了奉天,给我买皮袄,买金镯子,让我当少奶奶。”

沈德昌心里一沉。这些话,他听着不踏实。商人重利轻别离,他是知道的。可看着妹妹眼里的光,他不忍心泼冷水。

“什么时候走?”他问。

“下月初,”秀英说,“从北平坐火车,三天三夜到奉天。”

又一个人要走,去更远的地方。沈德昌觉得,这个家,像一棵老树,叶子一片片地掉,枝干一根根地断。

“哥,你放心,”秀英握住他的手,“我会常写信的。等我站稳脚跟,接你去奉天看看。听说奉天的冬天可漂亮了,雪下得老厚,屋檐下的冰溜子有这么长。”她比划着,眼睛里满是憧憬。

沈德昌点点头,笑了,笑得很勉强。

秀英要走了,得准备嫁妆。虽然是二婚,虽然是远嫁,但沈德昌不想让妹妹太寒酸。他翻出静婉留下的一些东西:一块绸缎料子,是静婉做旗袍剩的;一对银镯子,是静婉戴过的;还有几件细软,都是静婉生前喜欢的。

“这些你带着,”他把东西包好,递给秀英,“到了那边,想家了,就看看。”

秀英接过,眼泪掉下来:“哥,我对不起你。你养我这么大,我没报答你,还要你贴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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