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完成委托(2/2)
意思很明确,你帮着解释一下。
于翔斌收到信息,立即开口道:“金律师这番话的意思,通俗点来说.....”
“就是在王小姐没有虐待、伤害、遗弃孩子,无力抚养等情况下,李先生不能找其它任何借口,来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诉诸于法院。”
李伟达这下听明白了。
当即便朝着金胜这边说道:“行,这个要求我答应了。”
“王嫣然不用上班,空闲时间一大把。”
“不像我.....今天在魔都,明天就有可能去了外地。”
“女儿跟着她,确实比跟着我合适。”
金胜心里暗道:还挺有自知之明啊!
就是这个眼光.......
着实有点差。
江浙沪独生女,老丈人身家起码几个亿,这个含金量,少奋斗一辈子啊!
抛妻弃女,然后找个‘偏二代’。
到底是事业心强,还是为了尊严。
又不是叫他入赘。
反正金胜有点看不懂。
可能渣男的脑回路,跟普通人不一样吧!
“第四点,抚养费。”
“虽然我的当事人并不缺钱,但李先生身为孩子亲生父亲,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需要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
“那就象征性意思一下。”
“,取个好意头。”
“王小姐会以孩子的名义,开设一个银行账户。”
“每个月的月初,由李先生足额打入该账户,直至孩子18周岁成年,也就是2040年的12月为止。”
“这点有没有问题?”
前面几千万都给了,李伟达又怎么可能在乎这点小钱,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第五点,探望权。”
“我们这边初步给出的方案为.....暑假2次,寒假1次,每次一天,过期不候。”
“另外,李先生去之前,还需跟王小姐先行沟通,确认。”
“当然,这是为了避免走空。”
“到时候万一说王小姐,强制拒绝李先生去看女儿,那咱们就不太愉快了。”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但行使方式、具体时间,都是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的。?
最重要的是.....?探视次数约定,相当于绕开了这一点,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约定就会被尊重。
哪怕李伟达以后要求增加探视次数,起诉到法院去......法官也会优先尊重协议约定。
除非子女这边的情况,或者监护人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增加探视次数,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调整次数。
如果仅仅只是单纯的因思女心切等情感因素,一般不足以推翻有效协议。?
这是针对王嫣然和牛淑芬两人提出的要求,金胜所能做到的极致了。
此时的现场中。
李伟达还在皱着眉头考虑,并没有跟前面两个问题一样,立即就能回答。
虽然他对王嫣然没多少感情,但对女儿.....还是很喜欢的。
当然,没到‘女儿奴’那种程度。
左边的林菲倒是脸色平常,默不作声的等着。
李伟达彻底和王嫣然做出分割,是她愿意看到的结果。
以后不管是私人、还是公司,出现问题的概率,起码降低了50%以上。
右边的张倩同样无所谓,只是会时不时偷偷瞟上一眼金胜这边。
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只有于翔斌这个老狐狸,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当金胜一报出‘探望’次数那一刻,他便瞬间意识到了不对劲。
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无论抚养权归给哪一方,90%都不会提出关于这种要求。
至于剩下那10%......基本上只会规定每个星期,或者每个月允许能见上那么一两次。
绝不会像眼下这么苛刻。
最重要一点,孩子只有2周岁啊!
连尿尿都不能控制的年纪,天天都是暑假、寒假好嘛!
再说了,一个整天忙着生意的老板,谁会记得这些日期。
次数后面加上‘过期不候’.....这不就等于变相剥夺了李伟达的探视权吗?
真特么的‘奸诈’。
而金胜作为律师,百分百是根据委托人诉求来提出条件的.......
换句话说,女儿的抚养权、探视权,在王嫣然眼里,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我丢......所以自己是被金胜硬生生用话术、策略,给‘误导、偷袭’了吗?
年轻人不讲武德啊!
只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
大势已去!
先不说前面那些都已经确定,估计这第5条就是最后的了。
录音笔就是铁证。
等上了法庭,直接坐在原告席放出来就行,金胜连话都不需要多说一句。
真是日了坤了。
一想到这......于翔斌便感觉心里抽抽的。
眼神中不由带上了一丝‘怨念’。
注意到正对面看向自己的目光,金胜咧嘴笑了笑。
就知道这个条件一出,绝对瞒不过这只老狐狸。
果然.......
至于张倩只‘菜鸟’,直接华丽丽的被金胜给无视了。
介个,就叫做办案‘经验’了。
差不多2分钟后,李伟达这才开口道:“我可以答应....去看女儿之前先联系她确认行程,得到允许后才过去。”
“可这个次数,实在是太少了。”
“我知道她恨我,也不希望再看见我。”
“但女儿毕竟......”
看着李伟达‘摇头苦笑’的样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刚才还吹胡子瞪眼、恨不得眼神捅人,现在却一副真情流露、舐犊情深的姿态......
有演短剧的天赋。
金胜在心里对‘未尽全功’略表遗憾之后,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李先生,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改成......每两个月固定探视一次,每次一天。”
“如果你想要额外增加次数,则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
“你看这样子行不行?”
李伟达再次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点头道:“行,就这样吧!”
“不过协议的话,可能要等两天才能签。”
“第一笔首付款,我需要时间来调集。”
金胜立即应道:“没问题.....”
“那就干脆定在这个星期5好了,上午10点半,还是在这里。”
“协议我这边会先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