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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3章 完成委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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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胜笑着摆了摆手道:“林小姐,这种话就没必要跟我说了。”

“每个行业都有潜规则,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生存、发展之道。”

“有的靠亲戚朋友、家族资源,有的靠自身硬实力......”

“这些我都能理解,并尊重。”

“但今天,咱们谈的主题,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这一块。”

“你有诚意一点,我后退半步,差不多也就行了。”

“真要上纲上线,有些东西说不定就得浮出水面,暴露在阳光之下了。”

“相信这也不是你们所希望看到的一幕。”

“林小姐,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这是慕容家的绝学,斗转星移。

你既然用公司来当借口,那金胜也用公司来回击。

之前在牛淑芬那里听到的‘消息’,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一个利用‘权力’来拿订单的公司,怎么可能会没有一点猫腻。

说出去连三岁小孩都不信。

真要让金胜开了调查令,分分钟都能给你找出漏洞来。

这天下就没有滴水不漏、完美无缺的‘假账’。

哪怕你打一枪、换个地方,该暴雷还是会暴雷,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听完金胜这番话,林菲简单一思索,便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作为一个‘偏二代’,对有些字眼还是比较敏感的。

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很对。

现在她和李伟达两人的身份定位,相当于是别人的‘白手套’。

稳定、安全、可靠.....才是最重要的。

特别是前段时间,自家叔叔再三嘱咐,魔都某位大领导被儿子连累,直接栽了。

今后行事、说话,都得万分低调、隐秘。

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要是上了法庭.......

指不定会搞出什么意外来。

金胜的能力如何,从这一个多小时的接触上就看出来了。

谈判一开始,就把于翔斌这位顶级律所的老牌合伙人律师.......

看样子,这次的‘血’,是出定了。

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后,林菲直接开口道:“清官难断家务事,闹上法庭赢也输。”

“先不提我是李伟达的朋友。”

“仅作为公司的合伙人,我也不希望看到因为大股东个人家庭原因,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所以.....金律师,麻烦直接说说你这边期望的条件吧!”

当机立断、干脆不拖拉,倒是有那么一丝女强人的味道。

起码要比李伟达高一个段位。

有意思!

金胜把玩着手里一支笔,目光盯着林菲看了几秒钟后,这才不紧不慢的开口说了起来。

“第一条,房子就不要了,王小姐不希望睹物思人,留着这份‘痛苦’的回忆。”

“再说转来转去的也麻烦。”

“你们2021年买的时候,连带车位是1720万。”

“这几年房地产行情下行,根据最新的市场报价,差不多在1600万左右。”

“我们也不占什么便宜,就这个价吧!”

“但是,这笔钱需要一次性付清,不可能搞什么一年分期,那样变数太多。”

“最主要的是......王小姐不希望再跟某人有过多纠缠。”

“怎么样,这个条件,你们答应吗?”

说到这里,金胜目光不经意的在对面几人身上一一扫过。

颇有种‘挑衅’的意味。

李伟达放在桌面上的手,瞬间捏成了拳头,脸上肌肉抽动了两下,明显是在咬牙切齿。

能忍住没开口,倒是比刚才有进步。

林菲沉默了几秒钟。

“金律师,要不你把所有条件全都一次性说完吧!”

“毕竟.....我们也得盘算一下自身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答复。”

“不然答应了又做不到,那岂不是更尴尬。”

金胜微微摇头道:“林小姐,还是一条一条来吧!”

“如果你们连第一条都搞不定,那后面的.....我想咱们也没必要再说了。”

“你觉得呢?”

林菲再次沉默了一会儿。

“好,这一条答应。”

“但是,需要给我们一点时间把钱凑齐。”

“1600万,不是一笔小数目。”

“2个月吧!”

“协议签订后的2个月内,我们会一次性打入你方提供的账号内。”

很合理的要求,金胜没道理拒绝。

但得设置一点条件。

“这样吧!签订协议当天,先期支付500万。”

“剩下1100万,就按你们说的,两个月之内入账。”

“由林小姐作保。”

“可以吗?”

林菲这次并没犹豫,直接回道:“可以.....”

不愧是李伟达的管鲍之交啊!

信任度不一般。

金胜先在面前的A4纸上,把这一点给记录了一下。

“第二条,双方从2021年5月份领证结婚,到今天为止,时间有3年半。”

“李伟达先生名下的公司,他占据了60%股份,年收入,我就算他100万。”

“3年300万,离婚分一半,也就是150万,加上半年25万,一共175万,没问题吧!”

林菲非常干脆的回道:“没问题....”

坏了,说少了!

金胜在心里小小的感慨了一声。

“那怎么支付,是跟第一笔500万一起,还是加在后面。”

“2个月内一起吧!”

“可以,那就是1275万了。”

大头都拿到手了,金胜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跟对方继续拉扯。

毫无意义可言。

“第三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之前那个离婚协议中,已经划给了王小姐。”

“但咱们还需要签署一份补充协议。”

“除非王小姐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承担抚养义务、或者不尽抚养义务、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之外。”

“李先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抚养权变更。”

从金胜嘴里说出的这些专业法律词汇,李伟达和林菲虽然听到了关键词‘抚养权’,但还是有点迷糊。

两人此时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看向了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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