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四百四十章(2/2)
或许是以前凯看到的小孩子都是熊孩子?
毕竟刑警嘛,遇到的孩子多数都是那种……你懂的。
但问题是,他的三个闺女,也好不到哪去,几岁的小家伙就想着劫囚车……为了一亿美金的赏金。一般孩子可没这个胆子,甚至想都不会想。
总之,凯渐渐喜欢上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聚在一起吃饭,饭桌上也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怎么轻松怎么来。
托尔和希芙带着一个孩子拜访,瑞雯觉得作为女主人,必须要好好的招待。
正好,最近阿福进修中餐有了一定的成果,所以瑞雯决定用一桌正宗的中餐来招待托尔和希芙!
很多人对国外的中餐印象其实都不太好。
一是难吃,二是廉价。
其实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造成这种看法有两种原因,一是美国很多中餐馆其实本身真的不正宗,他们那个都是改良菜,不,应该说其实和真正的中餐没什么关系,完全是美国人自己意淫的。
所以吃过那种所谓中餐的中国人对其印象非常非常差。
至于廉价,其实是因为连锁店的原因。
其中熊猫连锁快餐店功劳不小。
熊猫快餐餐厅的外型和内装修,都与普通的中国大学食堂无异。食物柜里摆放着几样主食,几样炒菜还有几样面点。看起来还是很正常的。
但实际上,那玩意真的让人皱眉。
比如桔子鸡,又名陈皮鸡。在美国人心中,这道菜与左宗棠鸡、李鸿章杂碎这两道菜,同为中餐的三大经典菜。大概和来北京不去故宫和天安门的性质差不多,如果一个美国人没有尝试过这三道菜,是不能说自己吃过中餐的。先说左宗棠鸡。其实它与左宗棠并无半分关系。1952年,美国太平洋第七舰队司令、海军上将阿瑟·威廉·雷德福访台,因为要求连续三天菜色不能重样,于是主厨彭长贵,在尝试了红烧、清蒸、油淋等传统做法后,灵机一动将鸡肉切成大块,先炸到金黄半焦状,再下酱汁佐料,热炒做成一道新菜。雷德福特在品尝过这道菜后,对其赞不绝口,当问起彭长贵菜肴名字时,因为彭长贵是湖南人,希望菜名响亮又与自己家乡有些关系,便随口取名“左宗棠鸡”。
而李鸿章杂碎,取材于肉丝炒菜丝,用猪肉丝或鸡丝等,与绿豆芽、芹菜丝、笋丝、青椒丝、洋葱丝、大白菜丝或者雪豌豆等混炒而成,其起源也有多种说法,但都和李鸿章无甚关联。一种说法是由在美国为修铁路的工人作菜的华工厨子发明,另外一种说法是起源于淘金热时期的中国餐馆。1903年梁启超游历美国时品尝过这道菜,对它印象不佳:“然其所谓杂碎者,烹饪殊劣,中国人从无就食者”。
桔子鸡却真的和桔子有关系。熊猫快餐官网上介绍说是脆皮鸡在放了甜辣的橘子酱的锅中翻炒均匀,听起来似乎跟左宗棠鸡差不多,但是可能更甜一些。毕竟美国人就好酸酸甜甜那一口。
宫保鸡丁也是,十分火爆的一道菜。然而看看这浓稠的酱汁、替代了黄瓜的西葫芦、替代了干辣椒的红辣椒,哪里还有大家熟悉的宫保鸡丁的影子。而在美国中餐馆,最常见的东西不是宫保鸡丁,而是幸运饼干。它是一道餐后甜点,饼干的空心部分包有类似箴言或者隐晦的预言字条,有时也印有“幸运数字”(如用于彩票等),翻译过的中国成语、俗语等。在谭恩美1989年的小说《喜福会》当中有个有趣的情节:故事中两个中国女移民在美国的一家幸运饼干厂工作。她们对幸运饼干几乎没有任何概念,在多次取闹的尝试将签语翻译成中文后,她们终于得出个结论——幸运饼干包含的不是智慧,而是“糟糕的指示”。
美国人很喜欢……但中国人绝对不会喜欢,甚至熊猫快餐创始人自己也说,他们绝对不会来中国开店,因为绝对开不下去!
可实际上正宗中餐在美国不仅不廉价,相反非常非常贵!
中餐在美国被视为昂贵和高端的现象,部分原因在于其价格相对于美国常见的快餐而言较高。在美国,中餐厅的价格通常使得只有相对富裕的消费者才能频繁光顾,因此,中餐成为了一种“有钱人”的消费选择。请客前往中餐厅成为了一种体现面子的行为,因为这样的消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主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在美国社会,中餐的高价位标签使得邀请他人共享中餐成了一种特殊的待遇。
美国的餐饮市场与中餐市场在价格和消费习惯上存在显著差异。美式快餐如炸鸡、汉堡和意面等价格相对较低,而中餐则显得较为昂贵,这种价格差异导致了消费行为的社会阶层划分。
另外,要知道,你要在美国开正宗的中餐馆,成本非常非常高。
因为很多中餐的原材料,必须要进口!
越正宗越是如此。
所以你要跟人说我请你吃正宗中餐,绝对是一件非常非常有面子的事。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能够接受。
比如现在,托尔就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吃鸡爪?
鸡肉是世界各地餐桌上的主食,但鸡爪却并非如此。鸡爪带骨肉少,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它都是直接被扔进垃圾桶的存在。美国是世界最大的鸡肉生产国与消费国,每年大概要吃掉90多亿只鸡。然而就跟我们刻板中的印象一样,美国人根本无法接受“鸡爪”这个东西。
一来文化上接受不来。
二来么,他们始终无法想象鸡爪有什么可吃的,除了骨头,就剩下一层又老又韧的皮,这玩意真的能吃。
托尔虽然不是美国人。
但他也无法理解这玩意有什么可吃的?
但意外的,菈芙居然没有丝毫抵触,甚至可以说,非常非常喜欢。
当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菈芙这短暂的一生中,压根没吃过什么正经食物,她连草根和虫子都吃,鸡爪简直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更何况,中餐的博大精深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看着菈芙吃的满嘴流油,凯居然对她印象好了很多很多!
“那你们尝尝海鲜粥吧。”
凯也懒得跟这个乡巴佬解释鸡爪的魅力!
“嗯,这个不错。我很喜欢,这是什么?大米?没错吧?没想到煮成汤,居然味道意外的不错,我还以为大米只能做成炒饭,我很喜欢吃炒饭。”
托尔也是没见过啥好东西,就知道炒饭……嗯,炒饭也是中餐连锁中一样很受欢迎的食物,和炒面有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