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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2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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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

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

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

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

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

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

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

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

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

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

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

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

第三百八十一章我

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

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

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

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

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

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

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

反正不像是正常人。

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

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

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后

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

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

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

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

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

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

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

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

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

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

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

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

“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

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

“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

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

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

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

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

。。。。。。

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

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

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

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

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

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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