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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甲此时已经彻底挫了,特别后悔提起岁数这个事情,有些尴尬的咳嗽两声,
“啊,好说好说
但巨灵神之子,自古都很少见啊
巨灵神无嫡子传人,几千年都没听说过了,没想到却有一个庶子
你说在山中和母亲生活,那家慈是何方神裔呢”
“不敢不敢,晚辈母亲身份卑微”,
虎乸继续拱手谦卑的说道,
“家母虽被人类称白凤仙,但并不是神裔,其乃是深山中的鼠狼所修化罢了”
“啊”
乌甲的脖子彻底的缩了回去,现在看起来不像穿山甲,更像是个乌龟了
“那好那好
原来是巨灵神与白凤仙子的孩子啊,果然显赫,倒也配得上跟随主人
哈哈”,乌甲随后脸尴尬的转向陈智,满脸通红,
“恭喜主人
收一大将
这孩子性情真是好,谦卑的很,谦卑的很”
乌甲一时间感觉很没面子,胡言乱语,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但是陈智却重新打量了一遍虎乸
这是第一次听到虎乸谈起她母亲的真实身份,一提起乌鸡白凤,古山中的大禽鸟,陈智本来没什么感觉,
但要说起白凤仙,其实陈智是有这个记忆的,而这个记忆是来自于姜氏藏书阁的。
所谓的白凤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乌鸡白凤,而是一只黄鼠狼,而这只黄鼠狼却是很了不得。
它极为古老,颇通人性,就像当初的青狐神一样,虽然身为兽类,但是自修为神
据说它通身雪白,双鬓长毛拖地,一根杂色没有,且身体窈窕美丽,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雪白的凤凰一样,所以被称为白凤仙。
据说他极其美貌,化为人形之后,就连狐族女子也较之失色,且温柔娴静,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擅歌舞,舞蹈时翩若惊鸿,犹如天将仙女。
在古代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颇被当地人所尊崇,为之开堂设庙,尊为仙子。
家有妇女者时常去祭拜,据说可保青春常驻,相貌美丽。
而藏书阁中对这位白凤仙的描述是,心有九窍,对外来者有求必应,但毕竟出身卑微,格局不大,法力有限,且生性喜静不喜闹,只敢藏于山中,所以没有画图留下来。
且她后期被狐族所嫉妒,几度被狐族追杀,为求平安,谎称自己为山中禽鸟,拆毁庙堂,不受人间烟火,才幸免于难。
没想到这位傻乎乎的虎乸,竟然是那绝世的白凤仙的孩子,真是完全没有想到。
“虎乸,你的母亲还在吗”,
陈智看着虎乸问道,
“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请今慈过来坐一坐,在山中住的久了,出来看看这人间的纷争也好”
“回禀主人
不必了
家母从不见生人”,
虎乸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间想起了什么
“主人,奴婢想起来了,其实奴婢临行时,母亲曾经让奴婢带给主人一句话,但后来被暗部劫走,奴婢就给忘记了”
“哦你说”,
陈智颇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傻呆呆的虎乸。
“母亲说,她的身份太卑微了,怕有亏主人的麾下,不敢追随。
但如果有朝一日,主人想知道些过去的事情,可以去找她。
家母一生没有别的修为,但与世无争的活了很久,知道很多过去的事情,如果主人愿意问,愿以实情相告。”
“那好”,
陈智微笑着点点头,
“那就多谢了
等过了这段日子,我一定去拜访”
第七百一十四章玄鸟侍寝
这之后,夜就真的开始深了,正是人该深度睡眠的时候。
但陈智的脑神经依然绷得紧紧的,就像随时会断的弦一样,而且心脏也跳的厉害,非常的焦虑。
今天晚上,他必须要睡一个好觉,因为他不管多么的焦虑和紧张,明天就要大规模的行动就要开始了,这点是不可以改变的。
作为指挥官的他,必须要给大家及强大的安全感,这样这次战役才不会失败。
而他的大脑,今晚必须得到充分的休息,为了能睡下去,他刚才已经服用了大量的催眠药,但这些药物,早已经失去了效果。
陈智依然躺着院子里,乌甲非要留下来给陈智打扇子,说虎乸笨手笨脚的打不好。
陈智却让乌甲和虎乸都先离开了,只让简狄留下来。
玄鸟最大的好处便是善解人意,而且说实话,在作为近侍的时候,她其实是温婉可人的。
简狄的声音婉转动听,当她温柔起来与陈智说话的时候,那感觉就像心里流淌进了温润的泉水,把人的压力全都驱散而去。
简狄在陈智的身边,一直打着扇子,一边轻轻的哼着歌,那歌声很清澈,让陈智的大脑放松了很多,但却依然无法入眠。
就这样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之后,简迪忽然将嘴轻轻的探到陈智的耳边,用如轻如薄纱一般的声音说道,
“主人,
还有几个小时就要天亮了,主人的心思太重,这样很难入眠。
还是回到房间里吧,让奴婢来为您侍寝,奴婢自有办法,让主人即刻睡去”
玄鸟的声音软软的,而且说的非常肯定,看起来很有自信。
陈智知道,自姜子牙时代开始,玄鸟就一直是姜子牙的内侍,所谓内侍,就不仅仅是神仆,而是时刻贴在身边伺候的人。
据说即便是在行军帐篷里,玄鸟也与姜子牙共处一室,夜夜陪伴。
陈智现在的确是很难睡着了,那些安眠药,就像是贴在一个气球上的口香糖,尽管剂量强大,但怎么都进不去。
于是陈智听从了简狄的建议,在他的搀扶下站了起来,走回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