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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可糙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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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送你回去。”余志东说。

“嗯。”

他们手牵手走出巷子,走上大路,走过亮著灯的便利店,走过已经关了门的服装店,走过一棵一棵的梧桐树。梧桐树的叶子在路灯下是黄绿色的,有一些已经黄透了,风一吹就飘下来,落在人行道上,踩上去咔嚓咔嚓的,像踩碎了什么脆脆的、薄薄的、一碰就碎的东西。

走到包子铺门口的时候,桂花香更浓了。那棵桂花树在路灯下看不清楚花,但香味的藏不住,浓得有点不像话,甜得有点不像话,像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心,藏不住。

“到了。”刘甜甜说,但她没有鬆手。

“嗯。”

“你明天还来吗”

“来。”

“每天都来”

“每天都来。”

“你不许骗我。”

“不骗你。”

她没有像上次那样踮起脚尖亲他,也没有转身跑掉。她站在桂花树下,双手握著他的手,低著头,看著两个人交握的手指。

“志东。”

“嗯。”

“我今天很开心。”

“我也是。”

“不是因为打了羽毛球开心。是因为你教我打球开心。你站在我旁边,手把手教我怎么握拍子,你跟我说『別紧张,慢慢来』,你帮我捡球,你从来不嫌我笨。你每一次说『很好』的时候,我都觉得——我觉得我今天特別好看。你觉得我好看吗”

“好看。”

“多好看”

“最好看。”

她笑了。笑的时候没有露门牙缝,抿著嘴笑的,抿得很紧,但嘴角弯弯的,眼睛弯弯的,月亮一样。晚风吹过来,桂花从树上落下来几朵,细细碎碎的,金黄色的,落在她的头髮上、肩膀上、他握著她的那只手的手背上。她没有拍掉,他也没有拍掉。那些小小的花瓣就那样停在那里,像一个一个捨不得落地的、还没做完的、金色的梦。

“我进去了。”她说。

“好。”

她鬆开了他的手,转身走了两步,又转回来,走回来,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碰了一下。这次比在巷子里那次更短,短到几乎没有,但她退开的时候眼睛亮亮的,里面全是光,路灯的光、月亮的光、她心里那些说不完的、装不下的、还在往外溢的光。

“这个是今天的。巷子里那个是昨天的。明天的是明天的,明天再给。”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店里,马尾在桂花香里甩出一道漂亮的弧线,白裙子在灯光里闪了一下,消失在门帘后面。

余志东站在桂花树下,手插在裤兜里,手腕上那根粉色的发绳还在。他低头看了看那根发绳——在路灯下泛著柔和的光,粉色的,已经有点旧了,边缘起了一点毛,但她没有换新的,他也没有摘下来。

他抬起手腕,把那根发绳贴在嘴唇上,轻轻地,像在吻一个人的手腕,又像在吻一个承诺。发绳上还有她头髮的味道,不是洗髮水的味道,是她的味道,像夏天傍晚的风,像雨后青草的味道,像桂花巷子里那碗葱油拌麵的味道,像此刻他闭上眼睛就能闻到的、怎么也忘不掉的、只要闻到就会想起她的味道。

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是刘甜甜发的。

“志东,你到家了吗”

“还没。刚走出包子铺。”

“那你骑慢点。到了给我发消息。”

“好。”

“志东。”

“嗯”

“我今晚又要睡不著了。”

“为什么”

“因为你。每次见完你我都睡不著。脑子里全是你。你说话的声音,你笑的样子,你帮我擦嘴角的时候手指的温度。你的一切。你的一切都在我脑子里转啊转啊转,转得我睡不著。”

余志东看著这条消息,站在桂花树下,嘴角翘著。他把手机举到眼前,看了两遍,看了三遍,看了五遍,每一遍都一样的字,每一遍他都觉得比上一遍更好看。不是因为字好看,是因为发消息的人好看。她好看,所以她发的每一个字都好看。她好看,所以这个世界好看。她好看,所以明天值得来,后天值得来,以后的每一天都值得来。

他骑上车,慢慢地往回骑。夜风凉凉的,带著桂花香,带著秋天特有的、乾净的、让人想深吸一口的凉意。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梧桐树的叶子一片一片地从身边滑过,天上有几颗星星,不多,但很亮,像她眼睛里的光。

他想,明天要早点去。早点去,她会给他在粥里加一个荷包蛋。他会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她擦桌子,看她跟客人算帐,看她在阳光里笑。他会看到她笑起来的样子——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门牙之间那条小小的缝露出来。那条缝很小,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他每次都能看到。每次看到他都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东西不是什么东方明珠塔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是那条缝,是她门牙之间那条小小的、细细的、笑起来才会出现的缝。

周一的早晨,余志东被手机闹钟吵醒的时候,窗外天刚蒙蒙亮。他关掉闹钟,翻了个身,闭著眼睛在枕头上躺了三十秒,然后拿起手机。

刘甜甜发了一条消息,时间是凌晨四点十七分。

“志东,我醒了。做了个梦,梦到你把那根发绳摘下来了。我醒过来想给你发消息,怕吵醒你,忍住了。忍了十五分钟没忍住。你还在睡吧你睡著的时候会梦到我吗”

余志东看著这条消息,嘴角弯了一下。他打字:“梦到了。梦到你在吃包子,吃了三个,还说要替我把我的那份也吃了。”发出去之后他又补了一条,“发绳没摘。好好在手腕上。刚看了一眼,还在。”

发完他起床洗漱。室友还在睡,宿舍里只有键盘的呼吸灯一闪一闪的,和窗外马路上偶尔经过的清扫车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背上书包,推门出去。

食堂刚开门,没什么人。他买了一杯豆浆和两个包子,坐在靠窗的位置吃。窗外的梧桐树叶子黄了大半,有一些已经落了,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像一条金黄色的、还没人踩过的、安静的地毯。他咬了一口包子,猪肉大葱的,味道跟老刘包子铺的不太一样,但也能吃。

手机震了。刘甜甜回的消息:“你骗人。我昨天吃了三个包子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我身上装了摄像头”后面跟了一个瞪眼的表情。

“猜的。”

“你肯定在我身上装了摄像头。我要检查。”

“怎么检查”

“你过来让我检查。我要搜身。从上到下搜一遍。”

“好。下午过去,让你搜。”

对面发了一个“哼”字,然后是一条语音。他点开,里面是她刚睡醒的声音,哑哑的,软软的,像一块被太阳晒化了的、正在往下淌的、收不回来的麦芽糖:“余志东,你快来。我想你了。”

余志东把这条语音听了两遍,把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站起来,背著书包往实验室走。一路上阳光很好,秋天的阳光不像夏天那么烈,是温的、软的、把一切照得刚刚好的。他把手机揣在口袋里,手插在裤兜里,手指碰到口袋里的什么东西。他掏出来一看,是一颗糖,大白兔奶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他想了想,可能是刘甜甜上次偷偷塞进去的。她喜欢在他口袋里塞东西,一颗糖、一张纸条、一片银杏叶。她从不跟他说,等他发现了问她,她就说“不是我放的,可能是它自己跑进去的”。她自己说的时候都笑了,笑得很假,假的反而比真的更真,因为真的不会笑。

他把糖剥开,放进嘴里。甜,很甜,甜到嗓子眼。

下午的实验室,余志东在做实验。他穿著白大褂,戴著护目镜,手里拿著移液枪,一微升一微升地加样。他的动作很稳,手不抖,每一枪都加得很准。导师站在他身后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没说什么,走了。他做什么事情都很稳——做实验稳,打球稳,喜欢一个人也稳。不急,不躁,不忽冷忽热,不今天说“我喜欢你”明天就说“我们算了吧”。他不是那种人。他说了“每天都来”,就是每天都来。颳风来,下雨来,实验忙到晚上十点也来。来了也不一定做什么,有时候就是在店里坐一会儿,喝一碗粥,看她几眼,走了。他不需要做什么,他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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