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该判的判,该抓的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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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要依法严惩,对涉案犯罪分子,特别是罪行严重的主犯,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重判的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坚决维护法律尊严,震慑腐败分子,回应群众期待。
其次就是维护稳定,案件审理和宣判,要严格依法进行,做好舆论引导,说明情况,以正视听。
同时,高广谦、郑怀山同志要继续在一线,加强职工思想工作和安置保障,绝不给任何企图煽动闹事者以可乘之机。
最后的话肃清流毒后要大力推进改革,要在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这些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
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大力推进改革,清除障碍是为了更好前进。
要以此为契机,加快鞍钢、本钢、沈重等企业的改革步伐,优化方案,取信于民。
让广大职工真正从改革中看到希望、得到实惠。”
会议一致通过了下一步工作方案,一场反腐风暴后的司法审判和整肃行动,迅速而有序地展开。
由于前期证据扎实,办案效率极高。
在省委的强力推动和公检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下,案件很快进入了司法程序。
庭审严格依法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但铁证如山,所有被告人对主要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1986年岁末,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鞍钢、本钢、沈阳重型机器厂系列腐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庭庄严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渎职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等罪名,依法判处涉案的九名主犯中。
罪行极其严重、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煽动破坏改革情节特别恶劣的五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四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宣判结果通过广播、报纸,迅速传遍了辽沈大地,传遍了涉案企业的每一个车间、每一户家庭。
最初是震惊,随后是巨大的议论,最终,在大部分普通职工和群众中,爆发出的是由衷的拥护和解气!
“判得好!这些蛀虫,早就该枪毙了!”
“看看他们贪了多少钱!够咱们全厂工人发多少年工资!”
“原来厂里搞不好,不是改革不对,是这帮王八蛋在捣鬼!”
“省里这回动真格的了!连这么大的领导都敢抓,都敢判!”
“早就听说他们在后面煽风点火,不想让厂子好,这下遭报应了!”
“林省长说到做到,真给咱工人出气了!”
在鞍钢、本钢、沈重的厂区里,以往弥漫的焦虑、怀疑和对立情绪,为之一扫。
工人们议论纷纷,但话题已经从“改革会不会让我们没饭吃”,转向了“这些贪官污吏是怎么把厂子掏空的”、“新来的领导能不能带我们干好”。
高广谦、郑怀山等人抓住时机,一方面召开职工大会,公布案件详情,阐明省委省政府打击腐败、推进改革的决心;
另一方面,加快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和职工安置保障方案。
将清理蛀虫追回的部分赃款,优先用于补充职工安置保障基金,实实在在地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问题。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堵塞的上访迅速减少,车间的怠工现象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压抑许久后释放出来的生产热情和对新领导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