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幻次元 > 武动:我开局签到神技 > 第94章 我萧炎到此一游

第94章 我萧炎到此一游(1/2)

目录

接下来的半个月,洛珩把残城三大涅槃境的势力范围逛了个遍。

血手历屠的地盘在东城,那里有个“血手楼”,专门做杀人生意。

鬼婆阴姬的地盘在西城,那里有个“阴鬼窟”,表面上是卖情报的,实际上什么都卖。

狂刀断岳的地盘在南城,那里有个“狂刀阁”,专门收保护费,哦不,是“收取管理费”。

洛珩挨个拜访。

第一天,他去了东城血手楼附近的地下交易场。

同样的套路,同样的“不小心”。

只不过这次,他露的不是几十枚涅槃丹,而是两百枚。

整整齐齐码在布袋里,红彤彤一片,隔着三条街都能闻到丹香。

那一瞬间,整个交易场都安静了。

然后,炸了。

“我滴个乖乖!两百枚涅槃丹!”

“这踏马是哪家的公子哥?家里有矿啊?”

“血手楼的人呢?快来啊!有大肥羊!”

洛珩淡定地收起布袋,买了点小东西,慢悠悠地离开了。

当晚,他住的客栈外面,蹲了至少五十号人。

从造形境到造化境,应有尽有。

甚至还有两个半步涅槃。

洛珩推开窗,看着外面黑压压的人群,笑了。

“各位,这么晚了还不睡,对身体不好。”

没人说话,但那些眼睛里的光芒,比夜空的星星还亮。

洛珩叹了口气。

“行吧,既然你们不睡,那我就陪你们玩玩。”

他一步踏出,直接从窗户跃了出去。

那一夜,残城东城区的居民们,听到了一整夜的惨叫声。

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客栈外面的街道上,干干净净。

连一滴血都没有。

但那些蹲守的五十多号人,一个都没回来。

洛珩坐在客栈一楼吃早餐,心情很好。

“老板,再来一笼包子。”

干瘦老者端上包子,欲言又止。

洛珩看了他一眼,笑道:“想说什么就说。”

老者犹豫了一下,低声道:“小兄弟,你这么搞,血手楼那边怕是要坐不住了。”

洛珩咬了一口包子,含糊不清道:“坐不住就坐不住呗,我又没拦着他们。”

老者:“……”

这年轻人,是真的不怕死,还是有所依仗?

但他没有再问,默默退下了。

接下来的日子,洛珩如法炮制。

西城阴鬼窟的交易场,他去了。

南城狂刀阁的地下拍卖会,他也去了。

每次都是同样的套路,先低调,再“不小心”露富,然后等着鱼儿上钩。

区别只在于,每次露的涅槃丹数量不一样。

有时候两百,有时候三百,最多的一次,他直接露了五百枚。

他以为这些人会聪明一点,然后自己再想个新方式钓鱼,没想到……

整个交易场的人都疯了。

那些跟出来的“猎人”,从最开始的几十号,发展到上百号。

从最开始的造化境,发展到半步涅槃都坐不住了。

洛珩来者不拒。

谁来,谁死。

全杀。

一个不留。

他就像一台无情的收割机,把残城那些“猎人”们割了一茬又一茬。

半个月下来

他杀了三个半步涅槃。

杀了十七个造化境。

杀了不计其数的造气境和造形境。

那些原本打着主意的人,终于清醒了。

这哪是肥羊?

这踏马是杀神!

于是,从第十天开始,洛珩发现,出门没人跟了。

他去交易场,那些摊主看他的眼神都变了,不再是看肥羊,而是看瘟神。

他走在街上,周围的人自动让出一条道,生怕离他太近。

他回客栈,连那些常年蹲点的“猎人”都消失了。

洛珩有点失落。

“这就没了?”

他站在客栈门口,看着空荡荡的街道,叹了口气。

“我还以为能再割几茬呢。”

干瘦老者在一旁听得嘴角直抽抽。

这年轻人,是真的狠。

半个月,杀了上百人,整个残城的“猎人”都快被他杀绝了。

现在居然还嫌不够?

……

这天晚上,洛珩在房间里清点战利品。

乾坤袋堆了一地,密密麻麻,少说也有两百多个。

他一个个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分类整理。

纯元丹,一堆一堆的,堆成了小山。

他数了数,眼睛都亮了。

“四百八十万!”

“加上之前那些,直接超过五百万了!”

五百万以上纯元丹!

他自从获得系统以来,签到的纯元丹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多!

虽然现在纯元丹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资源,但看着这么多钱堆在面前,那种满足感,无法用语言形容。

“果然,还是抢……借来得更快,更多啊!”

洛珩躺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笑得像个傻子。

“好爽!真的好爽!”

除了纯元丹,还有各种灵药、材料、兵器、武学。

低级灵宝,十几件。

中级灵宝,三件。

虽然他用不上,但可以带回洛家。

最重要的是涅槃丹。

他专门用一个乾坤袋装着,数了数。

“三百二十四枚。”

加上之前那些,他现在手里签到得来的涅槃丹,除去清竹给的那十五万,自己“赚”的已经有近七千枚了。

“啧啧啧……”

洛珩砸了咂嘴。

这要是让残城那三位知道,他们地盘上的人给自己贡献了这么多,不知道会不会气死。

想到那三位,洛珩眼睛转了转。

这半个月,他已经把三大势力的地盘都逛遍了,人也杀了不少。

但那三位,愣是没露面。

血手历屠没来。

鬼婆阴姬没来。

狂刀断岳也没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