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复我汉家衣冠(1/2)
临高县城,西门市集口。
平日里充斥着叫卖声、牲畜嘶鸣和海南特有咸湿空气的闹市口,今天被一种奇异的、低沉的嗡鸣声笼罩。那是一个巨大的、铁皮包裹的“怪物”——元老院的宣传车。它没有牛马牵引,却能自行移动并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早已让围观的百姓又惧又奇,远远地围成了厚厚的人墙。
瞿飞站在车顶简易改装的平台上,举着铁皮喇叭,声音经过扩音后洪亮而带着奇特的金属腔调,压过了人群的窃窃私语:
“各位父老乡亲们!且看这画上之人,所着为何物?!”
宣传车两侧,原本卷着的巨大布幅“唰”地落下。那不是神佛鬼怪,也不是才子佳人,而是一幅幅用工笔与西洋写实技法结合、色彩鲜明的巨幅画作。阳光刺破海南午后的薄云,清晰地照亮了画上的每一个细节。
第一幅:《秦风·无衣》。画中武士头戴鹖冠,身着紧身窄袖、交领右衽的深衣,外罩玄色战甲,腰佩长剑,姿态刚毅勇武。衣缘的锦绣纹路、甲片的金属质感,纤毫毕现。
第二幅:《汉宫威仪》。宽袍大袖,曲裾深衣,冠冕堂皇。文官头戴进贤冠,腰悬绶印;武将身着明光铠,威武不凡。那份庄重、大气与舒展,透过画面扑面而来。
第三幅:《唐风万象》。男女服饰绚丽开放,男子圆领袍衫,幞头革带,女子高腰长裙,披帛飘逸,甚至还有身着胡服、策马游春的仕女。色彩之明丽,神态之自信,仿佛能听到画中的笑声与琵琶声。
第四幅:《宋明雅韵》。文人襕衫,清雅含蓄;女子褙子,秀美端庄。明代的官服补子、百姓的直身道袍、女子头戴的狄髻……无不透着华夏衣冠发展到后期的精致与章法。
但今天展示的,远不止于此。
就在人群被画上先祖衣冠震撼得失语时,宣传车侧面的另一块布板“咔哒”一声翻转过来。上面是几行醒目的黑体大字,用白话和浅近文言并列书写:
“南明新政·告临高百姓书”
一、复我衣冠:自即日起,无论官民,皆可恢复汉家衣裳,留发束冠,不禁前朝服饰。
二、废此陋习:严令禁止女子缠足!此乃摧残肢体、有违天和之陋俗!
——现有缠足者,须于一个月内放足,县政府将派稳婆和女官检查、另发放舒缓药膏,如伤痛加剧可送至县医院进行免费诊治。
——一月后,若仍有逼迫或自行缠足者,一经查实:
1.父母或本人罚服劳役一年!
2.另罚银一百两!无力缴纳者,以劳役抵偿!
3.鼓励邻里检举,查实者有赏!
三、兴办义学:县内将设免费蒙学,不论男女,六至十二岁皆可入学,识字明理,学习算术、地理、格物新学。
一个穿着整洁“干部服”的南明女官,就是王章平的妻子李丽,担任临高县县妇女主任,接过瞿飞的喇叭,用清晰而坚定的本地口音开始逐条宣讲,特别是对“放足令”进行详细解释:
“乡亲们,尤其是婶子、大姐、小妹们,你们都看清楚了!画上唐朝的姑娘,能骑马射箭,宋朝的娘子,能出门踏青,为什么?因为她们都有一双天足!是完整的、健康的脚!能走能跑能跳!”
她指着法令条文:“缠足是把好端端的脚骨折断缠小,是让人变成残废!是害人一辈子的酷刑!元老院不是前朝官府,我们讲人道,讲人伦!从今天起,这种害人的事,不准再做!已经缠了的,慢慢放开,政府帮你!”
“一百两银子,一年劳役!这不是说着玩的!是为了救你们的女儿、孙女!谁要是还敢偷偷缠,或者逼着家里人缠,街坊邻居都可以到县府新设的‘风俗纠察办’举报!查实了,赏举报人五两银子!”
“还有,家里有娃的,无论男娃女娃,到了年纪都送到城东新学堂去看看!不收钱!识字明理,将来才能不受欺负,过好日子!”
车下,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比之前更复杂的喧嚣。
起初是茫然,人们瞪大眼睛,看着这些似曾相识、却又遥远得如同另一个世界的事物。画上人的相貌分明是汉人,但那衣冠……那宽大的袖子,那交叠的领口,那头上的发髻和冠冕……与他们身上穿着的紧身马褂、旗袍,头上那刺眼的半秃发辫,形成了无比刺目、近乎荒诞的对比。
寂静中,一个白发苍苍、牙齿几乎掉光的老秀才,颤巍巍地抬起手,指着那幅《汉宫威仪》,嘴唇哆嗦得像风中的落叶。他读过年,隐约在故纸堆的残页里,见过模糊的描述。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宽大的衣袖,那高高的冠冕,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两行混浊的老泪,顺着他脸上刀刻般的皱纹,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滴在破旧的青布马褂前襟上。
这泪水像是一个信号。
人群开始骚动。低低的、压抑的啜泣声从一个角落响起,迅速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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