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捐款(1/2)
又是炸药!
我不由得想起之前在那个汉代墓里的时候,马疯子最后掏出雷管的场景。
怎么这些人现在下墓标配炸药了么?
很多人会把雷管和炸药混为一谈,其实二者不是一回事。
雷管是引爆炸药的,马疯子当时掏的是遥控雷管,师傅这次遇的是火雷管。
这里我得跟各位说清楚,为什么我们见了炸药会这么震惊,又为什么师傅不允许我们用这东西。
用炸药来炸墓,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但是只要往细处去想就知道,这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盗墓是什么罪名?
说的难听点,除非是把秦始皇陵挖了,然后把东西卖给外国人,引起民愤了,否则一般的还真死不了。
当然,前提是把自己的手给洗干净,手上可以沾上土,但是不能沾上血,一旦沾上血几乎是必死的。
而携带炸药的性质就不同了,尤其是炸药还需要携带运输,只要在公共场合携带炸药,那就是威胁公共安全罪。
对法律有一些了解的朋友应该知道,那已经不是罪加一等了,那是罪加好几等。
说白了,盗墓罪加上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罪加一起可能就判个十来年,但一旦涉及爆炸物,起刑可能就是10年,再加上干这行的手都黑,其它罪随便加上几个,随随便便就是无期或死刑。
而且盗墓一般都是普通案件,说的难听点,里面的东西只有那些博物馆在乎,其他的……其实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只要涉及到爆炸物,最低都是市局牵头,专家、特警、排爆队全都得上,而且一抓就是一条线,必要的时候甚至允许就地击毙。
一句话,不连根拔了,谁也别想睡安稳觉。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去碰炸药的原因。
我看着师傅,玩阴谋的老东西这会碰上了玩明火的。
吃了大亏了!
师傅在听到引信被点燃的动静之后,他立刻就起身跑开了。
也就是在他刚用背对着那声音的瞬间,爆炸就发生了。
他被一股子夹杂着石块的气浪直接掀飞了,直接撞向了一侧的岩壁。
这一下给他伤得不轻,好在他没有被炸晕,眼看着对方众人已经准备进来了。
而现在的他不仅势单力薄而且身上还负了伤,这时候要是遇到那就把脖子送到人家刀口底下没有区别。
于是他顾不得身上的伤,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他往前走了不到五十米,身后就又是一声爆炸声。
人要是倒霉,喝凉水塞牙都是轻的。
他脚下的路,被这两下爆炸的余波一震,竟然开裂了。
只是当时的他注意力全在身后,脚下地面的轻微变化他根本没注意。
等他注意到的时候,那块路面已经塌了。
他就这么跟着碎石土块一起掉了下去。
好在,一块砸在他的腿上,给腿干骨折了。
另一块砸脑袋上,直接给他砸晕过去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寺庙里了。
他说完自己的经历,叹了口气:“没亲眼看到鬼八死在里面,我到底还是心难安啊!”
“不管鬼八死没死,咱们这次都算是打了大胜仗,他死的人比我们多,受的伤比我们重,这要是传出去肯定对他的名声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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