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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新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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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朱由校等人回到客栈后,立马直接去到徐光启的房间商议土地拍卖的细节问题。

与其说他们要商量土地拍卖的细节,不如说,他们要商议日后的土地问题。

杨涟率先开口说道:

“徐公,这拍卖已经没什么了,但后续我们要关注的事如何保证让那些拍走土地的人,照着朝廷的意思做事。”

“杨大人所言,直指要害。”

徐光启的声音带着伤后的沙哑,却字字清晰,掷地有声。

“‘河南模式’成败与否,拍卖土地只是开端,后续的监管与约束,才是真正决定这剂猛药是救活大明,还是毒杀自身的关窍!

若放任那些拍得土地的豪强肆意妄为。

那不过是换了一群人更快地兼并土地、鱼肉百姓,朝廷的苦心经营,顷刻间便化为乌有,甚至反噬更烈!”

杨涟深以为然,他从袖中取出一份连夜草拟的章程要点,摊在桌上:

“下官与骆指挥使初步议了几条,请徐公、殿下斧正:”

“其一,设‘限购之槛’:”

“严控单一商贾、家族或商帮竞拍土地的总亩数上限。”

“参照福王案后洛阳及周边待拍土地总量,初步议定,单一实体名下。”

“无论以何种名目,所持拍卖所得土地,不得超过总额的十分之一!”

“这是防止新寡头诞生的第一道铁闸。”

“其二,立‘用新之规’:”

“凡竞拍得土地者,契书之中必须明确写入强制条款——必须采用朝廷推广的‘高产作物’种子、‘滴灌’等新的生产方式。”

“并优先使用或逐步引入蒸汽机等新式农具进行耕作!此为陛下解放劳力、提升产量之核心目的,绝不可废。”

“且每年必须达到一定的产量,交售给朝廷,防止地主屯粮,囤积居奇。”

“若是达成规定产量,次年可为其降低些许税率。但不得超过一个最低值。”

“其三,行‘禁佃之令’:”

“凡拍卖所得土地,严格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给佃农耕种!”

“朝廷勒令地主使用新技术的根本目的,就是减少对大量人力的依赖。”

“若允许招佃,解放劳力、驱民入工坊便成空谈!地主只能自行组织雇工,或使用机械。”

“若是土地过多需要他人协助,须支付薪水,还需立下三方合同,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官府也要有一份,以此保障百姓权益。”

“其四,施‘严惩之剑’:”

“对阳奉阴违、囤地居奇、私下转佃、抗拒新法者,设重罚!”

“轻则巨额罚金、没收部分土地;”

“重则剥夺全部拍卖所得土地,永不允其参与朝廷土地拍卖,乃至抄没家产!”

“此剑须悬于顶,令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其五,布‘监察之网’:”

“由骆思恭大人麾下锦衣卫、户部派驻专员、地方里甲正长三方共组‘土地新政督察司’,专司巡查监督。”

“赋予其密奏直达天听、临机处置之权。”

“凡有违新政者,证据确凿即可按律严办,无需层层转呈,以防地方豪强勾结官吏阻挠!”

杨涟一口气说完,目光灼灼地看着众人:

“此五条,算是土地拍卖后的根基之策。”

“尤其实以‘禁佃’与‘用新’这两条是绝不可触犯底线!”

“唯有如此,方能逼着那些地主豪强,要么倾力投入新技术,提高效率。”

“要么因管理不善或成本过高,最终选择将土地转卖给真正有能力、有意愿使用新技术的新兴力量,或由朝廷按原价收回。”

“朝廷要的,是‘新地主’用‘新法子’种地,挤出劳力,而非旧瓶装新酒!”

朱由校听得心潮澎湃,他觉得杨大人说的内容和完全父皇的想法一模一样。他猛地一拍桌子:

“好!杨大人此策甚好!”

“‘禁佃’这条尤为关键!”

“咱们就是要断了他们继续当坐地收租的老爷的念想!”

“父皇常说‘不破不立’,这便是破那千年积弊的利刃!”

“许先生,工坊那边要加快,务必让那些被‘挤’出来的劳力,有地方可去,有工钱可拿!”

许守一在听完杨涟的话后,并没流露出激动之色,反而沉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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