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回收武器(1/2)
不算那个死掉的僱佣兵狙击手的枪,现场能被称得上是狙击枪的只有这一把24。
如果这把枪是黑帮的,那里昂是怎么在激烈的交火中,未卜先知的捡到一把刚好上膛、且校准完美的狙击枪的
如果这把枪是里昂自己的……那问题就更大了,持有未登记的幽灵枪执法,这在警察局內部可是重罪!
“咳……”
雷蒙德乾咳了一声,冷汗又下来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秘密,语气也变的有些微妙:
“那个……万斯。这枪……该不会是……”
“嘘——”
里昂对著话筒轻嘘了一声,打断了雷蒙德那危险的联想。
“加西亚,你是个聪明人。”
里昂的声音听起来很轻鬆,甚至带著点笑意:
“那是一把黑帮分子的枪。这毫无疑问。”
“当时情况紧急,我两手空空,只是在混乱中偶然捡到了这把罪犯遗弃的武器,然后为了保护同僚,不得不借用它进行了合法的自卫反击。”
“这就是事实,就像我用那辆货车堵路一样,都是就地取材。”
“至於为什么那把枪刚好在那儿,又刚好那么好用……”
“也许是上帝站在我们这边呢”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紧接著传来了雷蒙德恍然大悟且充满了尷尬的假笑声,很明显他丝滑的接受了这个设定:
“哈……哈哈,对!没错!上帝保佑美利坚!”
“瞧我这脑子,肯定是这样的,这就是一把该死的黑帮凶器!你是为了正义才勉为其难使用的!”
“所以……你问这个干嘛这玩意儿现在是证物,按流程得封存,然后销毁。”
“別销毁。”
里昂图穷匕见:
“我觉得那把枪手感不错,跟我挺有缘的。能不能把它划给我作为acu的行动装备”
“acu需要远程火力,但我不想等局里那漫长的採购审批流程。”
“这……”
雷蒙德又开始揉太阳穴了。
“万斯,按照《警察部门手册》第304条,所有缴获的幽灵枪都属於非法违禁品,必须在结案后统一销毁,严禁警员私自持有或作为勤务武器使用。”
“而且24是军规级武器,普通巡警没有持枪资质……”
“但是!”
没等里昂开口施压,雷蒙德自己就先来个了转折。
作为一个优秀的官僚,他的价值就在於能把“不行”变成“行”。
“根据各州及联邦的《资產没收法案》,执法部门有权將缴获的、且具有执法价值的犯罪资產充公,转为警用装备以节省纳税人的钱。”
“通常这用来处理没收的跑车或者现金,但枪枝……只要经过弹道测试证明它没有涉及其他未结积案,理论上是可以被部门收下的。”
“我们可以由枪械科出具一份报告,证明这把枪具有极高的『训练与战术研究价值』。”
“然后,我们可以把它『捐赠』给警局军械库,重新打上警局的钢印编號,把它变成合法资產,最后,再指派给你使用。”
“不过有个硬伤。”
雷蒙德停顿了一下,语气变的有些为难:
“万斯,我看过你的档案。你是二级巡警(po-ii)。”
“你的射击成绩是全优,但你的技能树上只有常规的手枪和巡逻步枪认证。”
“没有什么精確射手或者swat狙击手之类的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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