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跟我玩道德绑架?脸都给你打肿!(2/2)
方志诚脸上的肉抽搐了一下。
“一码归一码!”
“那是我们经营有方!”
“换了盛元这牌子早就烂在手里了!”
“是我们赋予了它价值!”
“价值”
陈夜冷笑一声,声音陡然拔高。
“谁赋予谁价值,咱们得搞搞清楚!”
他转身,衝著安然招了招手。
“呈证物!”
大屏幕一闪。
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那是光绪年间的一块牌匾。
黑底金字——清润堂。
落款是当年的太医院院判。
“睁大您的眼睛看清楚!”
“一百二十年前,清润堂就是京城四大药铺之首!”
“那时红曜集团在哪您爷爷的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这牌子里的每一分商誉。”
“是盛元几代人用良心、用秘方、用口碑一点点攒下来的!”
“你们那一两百亿的gg费算什么!”
“没有这百年的根基。
你们就算砸一万亿也就是个卖假药的!”
陈夜越说越快,根本不给对方插嘴的机会。
“你们那是做品牌吗”
“你们那是寄生!”
“你们那是吸血!”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桃子,还要把巨人踩死。”
“方志诚,你管这叫商业逻辑”
“我管这叫不要脸!”
“反对!”
方志诚吼得嗓子都破了音。
“原告律师这是诡辩!这是仇富!这是人身攻击!”
“肃静!”
赵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但这一次,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陈夜身上。
没移开。
陈夜根本没理会方志诚的咆哮。
从怀里掏出一本红皮的《商標法》。
翻开。
折角处正是第五十七条。
“方律师,您是法学泰斗。”
“这条法律,不用我给您念了吧”
“《商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標註册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註册商標相同的商標,构成侵权!”
陈夜合上法典,把它当作板砖一样,“砰”地一声拍在桌上。
“哪怕你赚了一座金山。”
“哪怕你把这牌子吹到了天上去。”
“只要所有权不是你的。”
“那就是侵权!”
他指著方志诚,做了一个极其形象的比喻。
“这就好比我租了您的房子开酒楼。”
“我装修花了五百万,生意火爆,赚了个盆满钵满。”
“租期到了,您来收房。”
“我跟您说:哎房东,这房子现在值钱是因为我装修得好。
您得赔我装修费,不然这房子就归我了。”
“方律师。”
“如果是您,您会怎么做”
“您会不会直接大耳刮子抽我”
全场鬨笑。
这个比喻太通俗了。
太精准了。
连审判席上的陪审员都忍不住捂著嘴偷乐。
方志诚脸色铁青,胸口剧烈起伏。
他想反驳。
想用那些高深的法理、复杂的术语来压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但他悲哀地发现。
在绝对的逻辑和事实面前。
所有的技巧都成了笑话。
他输了。
输在太贪。
也输在太傲。
陈夜整理了一下衣服,衝著审判席微微鞠了一躬。
“审判长。”
“我的话完了。”
“我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让强盗付出代价。”
“让物归原主。”
法庭內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看向高台之上的那个身影等待著那个最终的裁决。
赵审判长合上手中的卷宗,脸色严肃。
拿起法槌。
“咚!”
一声脆响。
“鑑於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证据较多。”
“合议庭需要时间进行评议。”
“现在休庭!”
“择期宣判!”
虽然没有当庭宣判。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胜负已分。
方志诚身子晃了晃。
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那两颗盘了十几年的核桃。
“啪嗒”一声。
掉在地上,滚出去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