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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法庭判决·神秘標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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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七日,清晨六点半。

天色灰濛濛的,像是要下雨。陈宇站在四合院门口,看著张秀兰给棒梗系好红领巾。孩子今天要去学校,而他们要去法院。

“棒梗,放学直接回家,別在路上玩。”张秀兰蹲下身,整理著儿子的衣领,“要是……要是有人找你说话,別理他,赶紧跑,去找老师。”

棒梗点点头,眼神里有超越年龄的懂事:“妈,我知道。陈叔叔说会有人保护我。”

陈宇摸了摸棒梗的头:“去吧,好好考试。”

目送棒梗背著书包消失在胡同口,陈宇转头看向张秀兰。她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头髮梳得整整齐齐,但紧握的双手和苍白的脸色暴露了內心的紧张。

“张婶,准备好了吗”

“嗯。”张秀兰深吸一口气,“小宇,你说……我说实话,那些人真不会报復”

“公安已经布控了。”陈宇低声道,“昨天我去公安局,听说鼓楼东大街47號那三个人,昨晚就被控制了。威胁证人,这是重罪。”

张秀兰眼睛一亮:“抓到了”

“嗯。”陈宇没多说细节。实际上,昨晚偽人三號一直暗中监视那处院子,凌晨时分亲眼看著公安衝进去抓人。但他不能说这些。

七点钟,易中海、刘海中、何雨柱等院里几个人都出来了。法院传唤的不止陈宇和张秀兰,易中海作为院里的一大爷,刘海中作为曾经的二大爷(虽然被撤职了),都要出庭作证。何雨柱是主动要去的,说是“看热闹”。

一行人沉默地走向公交车站。雨开始下了,淅淅沥沥的,打湿了青石板路。

区法院在鼓楼西大街,是一栋灰色的三层建筑,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有记者,有看热闹的群眾,还有几个穿著中山装、表情严肃的人——陈宇瞥了一眼,认出其中两个是区里的干部。

“好多人……”张秀兰紧张地攥紧了衣角。

“別怕,跟著我。”陈宇低声说。

八点半,法警开始放人进入。审判庭在一楼,能容纳百余人,此刻已经坐了大半。前排是被告人家属——贾张氏、娄晓娥、三大妈等人,中间是证人席,后排是旁听群眾。

陈宇坐在证人席第三排,旁边是张秀兰。他环顾四周,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轧钢厂的李主任、街道办王主任、派出所的赵所长……看来这案子確实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

九点整,法槌敲响。

“全体起立!”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入席。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官,面容威严,眼神锐利。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

侧门打开,法警押著贾东旭、阎埠贵、许大茂等八人进入。八人都穿著囚服,戴著手銬。贾东旭低著头,脚步虚浮;阎埠贵面色灰败,眼镜片后的眼睛躲闪著;许大茂则昂著头,似乎还想维持最后的体面。

旁听席一阵骚动。贾张氏捂著嘴哭起来,被法警制止。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陈宇仔细听著,案件脉络逐渐清晰:阎埠贵作为主犯,利用小学教师身份接触文物贩子,拉拢贾东旭、许大茂等人,在近五年时间里倒卖文物三十七件,涉案金额超过五千元——这在六十年代是天文数字。

“被告人阎埠贵,你对上述指控有无异议”审判长问。

阎埠贵抬起头,声音嘶哑:“我……我认罪。但有些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贾东旭、许大茂他们都有份……”

“你胡说!”许大茂突然喊道,“我是被他骗的!他说那些东西是家里传下来的,让我帮忙找买家,我不知道是文物!”

“肃静!”法警喝道。

接下来是质证环节。一件件文物照片和实物被呈上法庭:青花瓷瓶、古画、玉器、铜钱……每一件都有编號和鑑定证书。公诉人详细说明每件文物的年代、价值、被盗卖的过程。

旁听席不时发出惊嘆声。这些文物大多来自北京周边的古墓和老宅,有些甚至是解放初期被政府保护起来的。

“简直是犯罪!这是破坏国家文物!”旁听席有人低声骂道。

陈宇沉默地看著。这些文物中,有几件他在土地庙那晚见过——正是许大茂和刘海中交易的那些。看来那次交易失败后,这些东西还是被查获了。

十点半,开始传唤证人。

第一个证人是文物商店的老掌柜,他证实阎埠贵多次拿东西来卖,每次都说是“祖传的”,但东西五花八门,明显不是一家能有的。

第二个证人是鼓楼东大街47號的房东,他证实那院子被阎埠贵长期租用,经常有人在深夜进出。

第三个证人,是张秀兰。

“证人张秀兰,请陈述你了解的情况。”审判长说。

张秀兰站起身,双手微微颤抖。陈宇在她旁边低声说:“別紧张,实话实说。”

“我……我是贾东旭的妻子。”张秀兰开口,声音有些发颤,“大概两年前,我发现东旭有时候晚上很晚回家,兜里有钱。我问他,他说是跟阎老师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

“他一开始不肯说,后来有一次喝多了,说倒卖老物件能挣钱。”张秀兰声音渐渐平稳,“我劝他別干,说这是犯法的。他说没事,阎老师有门路,公安查不到。”

“你当时为什么不举报”

张秀兰沉默片刻:“我……我害怕。东旭说,我要敢说出去,就跟我离婚。我还有个孩子……”

旁听席一阵窃窃私语。贾张氏在座位上咬牙切齿,但不敢出声。

“继续说。”

“去年秋天,东旭拿回家一个青花碗,说是明代官窑,能卖两百块。”张秀兰回忆道,“我嚇坏了,让他赶紧还回去。他不听,说已经谈好价钱了。那天晚上,阎老师和一个戴眼镜的人来家里,把碗拿走了,给了东旭一百五十块钱。”

公诉人举起一张照片:“是这个碗吗”

张秀兰仔细看了看,点头:“是,就是这个。”

“审判长,这是编號017的证物,明代青花缠枝莲纹碗,经鑑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公诉人说完,看向张秀兰,“证人,贾东旭还卖过其他东西吗”

“有……还有一个铜香炉,一块玉佩,几枚古钱。”张秀兰一一道来,每说一件,贾东旭的头就低一分。

张秀兰作证完,接下来是陈宇。

“证人陈宇,请陈述你了解的情况。”审判长看著手中的资料,“你是贾东旭的邻居”

“是的,我住在南锣鼓巷95號院中院,贾东旭住我对门。”陈宇站起身,声音平稳。

“你平时和贾东旭接触多吗”

“不多。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平时见面就是打个招呼。”陈宇实话实说,“但去年有一次,我確实看到过异常情况。”

“什么情况”

“去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大概十点多,我听到贾家有爭吵声。”陈宇回忆道,“我从窗户看到,贾东旭和一个人在院子里说话,情绪激动。那个人我后来在院里见过,是阎埠贵老师。”

“他们吵什么”

“听不清具体內容,但听到『钱』、『分帐』、『风险』这些词。”陈宇说,“我当时没多想,以为是邻里矛盾。现在想来,应该是在分赃款。”

阎埠贵猛地抬头:“你胡说!那天晚上我们说的是学校的事!”

“被告人阎埠贵,未经允许不得发言!”审判长敲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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