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难辞其咎(1/2)
清河县看守所。
田春燕双目紧闭,躺在监舍硬邦邦的水泥地上,脸色惨白。嘴里和鼻孔流出的血,虽然已经发暗,但尚未完全干涸。
陈晓萌一边勘验现场,一边认真仔细拍照。
秦政问身边的看守所郭所长:“郭所,田春燕是怎么死的?”
郭所五十多岁,一双眼睛不大,个子能比秦政矮一头,胡子挺重,刮过的脸庞,青瞿瞿的。
他习惯性地摸了一下下巴:“这不是到吃午饭时间了嘛,田春燕吃了一口香肠,就倒在地上,鼻口出血,然后就断气了。”
秦政看了一眼地上的被咬掉一口的火腿肠:“就是这根?”
“对!”郭所点点头。
“香肠是看守所食堂发的,还是田春燕家属送的?”
“家属送的!”
秦政轻轻颔首:“看守所应该有人检查吧。”
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但家属可以通过管教给在押人员送衣物、食品、生活用品等东西。
当然,食品、日用品等也是有限制的。
比如,食品可以送面包、饼干、香肠,熏酱熟食,塑料瓶饮料,但不允许送玻璃瓶装的罐头,更不允许送酒。
而日用品,可以送牙膏、洗涤用品等,但不允许送长柄牙刷。
并且,所送东西必须要经过管教的严格检查。
“这个必须有啊。”
“负责检查东西的管教控制起来了吗?”秦政追问了一句。
负责检查田春燕家属所用东西的管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已经看管起来了。”郭所一脸凝重。
看守所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严重的责任事故,他负有领导责任。
受处分是没跑不了,他现在只能祈祷保住职务。
秦政点点头:“晓萌,孙法医什么时候到?”
陈晓萌停下手里的动作:“秦队,孙法医在外面,但他说距离看守所不远,马上就会过来。”
“噢。”秦政抬起手腕,看了下腕表。
还真没用等太长时间,大约十分钟左右,穿着白大褂的孙法医就过来了。
“孙法医,有劳了。”
“秦队,客气,分内之事!”
孙法医与秦政彼此打完招呼,前者又分别跟陈晓萌和郭所长相互点点头。
郭所把田春燕吃完香肠后便身亡的经过讲了一遍。
孙法医听完,即蹲下身仔细看着田春燕,良久后说道:“根据死者表现出的症状,基本上可判断是服用了氰化物中毒而亡,但具体是什么氰化物,需要用仪器化验后才能确定。”
氰化物有剧毒,但不单单有氰化钾,还有氰化钠、氢氰酸等。氰化钠与氰化钾毒性相当,而氢氰酸比氰化钾和氰化钠更大。
所以,不排除任何一种氰化物的可能。
孙法医一边说,一边用镊子夹起大半根香肠收起:“至于是自杀还是他杀,需要根据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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